详细报告内容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5-037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005,843,502.82 2,056,305,681.88 -2.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66,082,988.41 756,816,119.50 -25.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569,727,419.88 590,499,327.92 -3.52%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75,555,509.78 750,871,567.39 3.2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5 0.114 -25.4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5 0.114 -25.4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6% 2.52% 下降 0.76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4,682,214,928.65 33,631,225,254.06 3.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32,499,948,462.55 31,926,258,696.02 1.80%
(元)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517.5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 648,848.23
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902,623.51
减:所得税影响额 -605,109.4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283.15
合计 -3,644,431.4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 4,037,081,864.80 2,982,705,503.57 35.35%主要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 63,034,366.31 31,213,477.75 101.95%主要是预付款项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 190,168,981.13 3,309,723.84 5645.77%主要是支付购买南岳生物部分股权款至共管账户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84,133,146.91 137,382,233.52 -38.76%主要是期末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减少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920,452,049.88 1,403,811,710.22 -34.43%主要是期末超过一年到期的银行定期存款减少所致
短期借款 24,724,529.90 - 不适用主要是当期新增银行借款所致
应付账款 1,635,660,675.20 1,076,491,131.63 51.94%主要是期末应付代理白蛋白货款增加所致
合同负债 7,738,971.66 4,688,504.63 65.06%主要是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91,501,682.24 177,884,956.80 -48.56%主要是上年末计提的年终奖金于本期发放
应交税费 74,182,438.65 51,394,847.67 44.34%主要是期末计提的应交税费增加所致
项目 年初到报告期末金 上年同期金额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额
研发费用 33,065,109.12 50,086,978.94 -33.98%主要是研发支出按项目进度分阶段支出,当期发生较少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 -15,437,824.23 -2,656,596.96 不适用主要是应收账款较期初增长,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3,940,123.87 1,216,042.28 -424.01%主要是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 90,353,540.66 268,696,550.07 -66.37%主要是上期包含了处置了万丰奥威股票产生的一次性投资收益
营业外支出 5,088,215.01 12,959,115.08 -60.74%主要是当期捐赠支出较同期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07,443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1.64% 1,436,513,252 0 不适用 -
GRIFOLS,S.A. 境外法人 6.58% 437,069,656 0 质押 437,069,656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21% 279,206,652 0 不适用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中信 其他 4.04% 268,090,000 0 不适用 -
1 号单一资金信托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71% 245,941,776 0 不适用 -
RAAS CHINA LIMITED 境外法人 2.86% 189,849,089 0 质押 189,848,280
冻结 189,849,089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信 其他 2.10% 139,700,000 0 不适用 -
托·财富成长五期单一资金信托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89% 125,434,653 0 不适用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87% 124,359,889 0 不适用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国证生 其他 1.26% 83,459,510 0 不适用 -
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种类
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436,513,252 人民币普通股 1,436,513,252
GRIFOLS,S.A. 437,069,656 人民币普通股 437,069,656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79,206,652 人民币普通股 279,206,652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中信 1 号单一资金信托 268,0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8,090,000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45,941,776 人民币普通股 245,941,776
RAAS CHINA LIMITED 189,849,089 人民币普通股 189,849,089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信托·财富成长五期单一资金信托 139,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9,700,0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5,434,653 人民币普通股 125,434,65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24,359,889 人民币普通股 124,359,88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83,459,510 人民币普通股 83,459,51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 1、根据海尔集团公司(“海尔集团”)与 Grifols,S.A.于 2023年 12月 29日签署的《战略合作及股份购买协议》,以及
一致行动的说明 海尔集团、海尔集团下属公司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海盈康”)与 Grifols,S.A.于 2024 年 1 月 21 日重
新签订的《经修订及重述的战略合作及股份购买协议》,海盈康在协议收购 Grifols,S.A.持有的上海莱士
1,329,096,152 股股份(占 SASPA 签署时上海莱士总股本的 20%) 的基础上,将根据上述相关协议约定接受
Grifols,S.A.持有的剩余上海莱士 437,069,656 股股份(占 SASPA 签署时上海莱士 6.58%股份)的表决权委托(“本次
交易”)。本次交易已完成,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海尔集团将合计控制上海莱士 1,873,582,908 股股份(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 28.22%)对应的表决权。基于前述,并结合相关市场案例,在表决权委托期间,海尔集团及海盈康与
Grifols,S.A.构成一致行动人。
2、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中信 1 号单一资金信托、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信
托·财富成长五期单一资金信托两产品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及其权益归属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
行”)。除前述关系外,中信银行与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同属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存在一定关联关系,但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
一致行动人。
3、公司未知除海盈康、Grifols,S.A.、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中信1号单一资金信托、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
司-华鑫信托·财富成长五期单一资金信托外的其他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除前述普通
股股东外的前 10名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不适用
注:
1、上表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相关文件;
2、根据海尔集团与 Grifols, S.A.于 2023年 12月 29 日签署的《战略合作及股份购买协议》,以及海尔集团、海尔集团下属公司海盈康
与 Grifols, S.A.于 2024 年 1 月 21日重新签订的《经修订及重述的战略合作及股份购买协议》,海盈康、Grifols, S.A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自
愿锁定各自持有的相关股份,锁定期限为 36个月。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回购股份事项
公司于 2025年 1月 1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2.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拟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55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如果触及回购股份方案提及的相关条件时,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股份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月 14 日、2025年 2
月 1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 4月2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8,299,9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首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7.0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02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 58,555,083.60 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在《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5年 4月 7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5,649,8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4%,最高成交价为 7.0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6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8,426,420.12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格均未超过股份回购方案约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控股股东增持事项
(1)海盈康第一次增持计划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04),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增强投资者信心,控股股东海盈康于
2025年 1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