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报告内容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2024 年 8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廷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欧秀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展鹏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1、政策变化风险。我国新药研发行业相关政策波动性较大,未来若 NMPA的新药审批要求更加严格、新药审批的节奏变化或相关政策发生较大改变,将影响医药企业的新药研发投入及药品注册申报进度,进而影响本公司的业务开展和营业收入。鉴于此,公司将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利用公司全流程“一站式”服务的独特优势,合理调整公司的业务结构和发展方向,加强内部培训和人才储备,除积极承接现阶段增速较快一致性评价业务外,将充分利用公司行业经验和人才优势,大力发展创新药临床承接业务、大力发展临床前承接业务,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
2、合同执行过程的风险。新药研发是一项高技术、多学科的复杂系统工程,公司部分创新药研发服务合同的执行周期较长。在较长的新药研发过程中,存在由于药物研究未能达到预期效果、临床研究失败、客户研究方向改变等因素,公司所签署的服务合同存在延期、甚至终止的风险。此外,由于合同的执行期较长,增加了公司预算管理的难度,合同执行期间可能会出现影响预算总成本的变化因素,进而有可能因运营成本超支使得公司产生成本增加的风险。鉴于此,公司与客户签署的合同会约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追加
服务费用,并且约定如果双方均已履行各方职责的情况下仍无法避免的损失
或因现有技术水平和客观条件等造成的损失、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法规
及要求变化的因素)造成的损失,双方各自承担己方的损失。此外,在合同
履行过程中,充分考虑客户利益,与客户建立良好沟通关系,出现意外情况
友好协商解决,争取双赢,尽可能减少可能由此带来的超支和盈利不足的风
险。
3、试验周期延期的履约风险。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在客户能够及时提供资料、研究用药和经费的前提下,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研究工作。但个别项目由于实际履行进度和签订合同时预计进度不尽一致,造成项目试
验周期延期,公司视情况可能需要向申办方支付一定数额的延期违约金。对
此,公司签署合同时针对延期履行这一事项约定了具体的责任承担模式,同
时公司在承接项目之前会更加谨慎的评估项目的执行难度,结合既往项目经
验预测项目完成需要的时间。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实施严格的过程管理,尽
可能避免出现项目延期的情况。
4、市场竞争的风险。近年来,国内医药研发外包服务行业发展迅速,一批以化合物筛选、临床前药理、毒理实验以及临床研究为主要业务的知名企
业逐步成长起来。国内 CRO 公司的快速成长加剧了我国医药研发服务外包行
业的竞争,对公司的市场营销和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会给公司带
来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对此,公司将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充分利用公司
全产业链服务的优势,对公司未来的发展进行合理规划和战略布局,提高公
司的核心竞争力。
5、经营规模、业务范围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公司目前已经从早期主要从事临床研究服务业务扩展到 CRO 业务的全产业链,随着公司的资产规模、业务规模、人员数量的扩大,公司的经营决策、组织协调等的难度也随着加大,公司存在因经营规模、业务范围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对此,公司加强内部的管理和整合力度,引进专业化的管理人才,提高公司的管理和运营效率。
6、新业务拓展的风险。公司陆续将业务扩展到临床前研究服务和 CDMO
服务等领域,由于目前国内市场相关领域已有一些具备竞争力的公司,公司可能面临因市场拓展能力不足、业务经验不足等不利因素而致使新业务开展未达预期;由于公司在该领域的经营时间较短,可能因项目经验不足、技术人员不能满足业务需求等造成一定程度的经营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9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
第四节 公司治理...... 26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2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3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4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4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49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廷春先生签名的 2024年半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廷春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欧秀清女士、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展鹏先生签名并盖章的财务
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证券交易所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博济医药、公司、本公司 指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保荐机构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司农、会计师 指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新药有限 指 广州博济新药临床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北京博济 指 博济医药(北京)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砝码斯 指 上海砝码斯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杏林中医药 指 杏林中医药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博济投资 指 西藏博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上海博济康 指 上海博济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广州博研 指 广州博济医药研究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广济投资 指 广东广济投资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深圳博瑞 指 深圳博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江西博康 指 江西博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河南中医药 指 河南博济中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药谷产业园 指 广东药谷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成都博济 指 成都博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博济数据 指 博济数据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美济医药 指 广州美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科技园公司 指 广州博济生物医药科技园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香港永禾 指 香港永禾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旭辉检测 指 苏州旭辉检测有限公司,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九泰药械 指 广州九泰药械技术有限公司,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博济聚力 指 广州博济聚力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肇庆博济 指 肇庆博济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河南康立 指 河南康立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新乡博济 指 新乡博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重庆博济 指 重庆博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博济多肽 指 广州博济多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众康智联 指 众康智联(北京)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汉佛莱、HPC 指 美国汉佛莱医药顾问有限公司,Humphries Pharmaceutical Consulting,香港永禾
之全资子公司
南京禾沃 指 南京禾沃医药有限公司,香港永禾之全资子公司
重庆佳成 指 重庆佳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科技园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赣江清芝康 指 赣江新区清芝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科技园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瑞康检测 指 深圳瑞康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博瑞之控股子公司
重庆泰伍德 指 重庆泰伍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九泰药械之全资子公司
禾沃商务 指 南京禾沃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南京禾沃之全资子公司
博创医药 指 博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Biotrail Medical Technology,LLC,汉佛莱之控股子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 指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6月 30日
上年同期 指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6月 30日
国家药监局、NMPA 指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CDE 指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董事会 指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CRO 指 Contract ResearchOrganization,合同研究组织
SMO 指 Site Management Organization,临床试验现场管理组织
CDMO 指 Contract Development Manufacture Organization,医药合同定制研发生产
IND 指 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Application,新药临床试验申请
SOP 指 Standard Operation Procedure,标准操作规程
GCP 指 Good Clinical Practice,即国家《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GLP 指 Good Laboratory Practice,即国家《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GMP 指 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 of Medical Products,即《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博济医药 股票代码 300404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博济医药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Boji Medical Technology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 BOJI CRO
有)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王廷春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韦芳群 陈少华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 1933号万科云广 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 1933号万科云广
场 A 栋 7楼 场 A 栋 7楼
电话 020-35647628 020-35647628
传真 020-38473053 020-38473053
电子信箱 board@gzboji.com board@gzboji.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3 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3 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3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41,390,828.56 232,360,196.30 46.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0,135,149. 57 17,619,050.53 71.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5,660,434. 37 9,716,967.33 164.08%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790,796.04 -7,413,889.61 164.6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89 0.0478 65.0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88 0.0477 65.2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3% 2.03% 1.1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488,044,685.55 1,428,927,075.12 4.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970,971,624.65 955,852,728.28 1.58%
公司报告期末至半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
者权益金额
是 □否
支付的优先股股利 0.00
支付的永续债利息(元) 0.00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0.0788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6,124.4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 3,831,404.81
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
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 1,974,474.99
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779.42
减:所得税影响额 969,186.4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61,633.21
合计 4,474,715.2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所属行业的情况
1、全球市场现状和未来
根据 Frost&Sullivan的数据预测,全球医药行业研发投入将由 2022年的 2,437亿美元增长至 2026年的 3,288亿美元,
复合年增长率约 7.8%。根据 Frost&Sullivan的统计,全球 CRO 市场规模从 2018年 539.1亿美元增长到 2022年 775.7亿
美元,预计 2030年全球 CRO 市场规模会以 9.1%的复合年增长率达到 1,583.6亿人民币。
2、国内市场现状
我国 CRO 行业开端于 20 世纪 90 年代后期,早期发展得益于跨国 CRO 及制药企业的研发业务在中国的开展,近年
来,得益于国家鼓励生物医药的发展和医药医疗体制的改革,制药企业的行业格局和需求的迅速变化,推动了 CRO 行
业的快速增长。根据 Frost&Sullivan 的统计,我国 CRO 行业市场规模从 2018 年 364.9 亿人民币增长到 2022 年 813.7 亿
人民币,预计 2030年国内 CRO 市场规模会以 14%的复合年增长率达到 2,757.7亿人民币。
新药开展临床研究的需求在逐年增长,随着新药研发的难度和复杂性持续提升,监管机构对药品注册上市的监管趋严,为了更好的节约研发成本,提升药物研发成功率,加快要药品研发的进度,医药研发外包特别是临床研究服务外包的需求依旧强劲。
(二)报告期内行业相关政策
1、2024年 1月 18日,CDE发布了《药物免疫毒性非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进一步规范和指导药物免疫毒性的
非临床研究与评价,提高企业研发效率。
2、2024年 1月 31日,CDE发布了《化学药改良型新药临床药理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明确化学药改良
型新药的临床药理学特征、临床药理学方面的总体考虑等,指导企业规范开展相关研究。改良型新药是在已知活性成份的基础上,对其结构、剂型、处方工艺、给药途径、适应症等进行优化,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药品。随着制药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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