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报告内容
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23-009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841,503,352.57 4,637,268,373.59 4.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9,861,688.20 71,706,561.12 11.37%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78,644,819.83 70,705,115.77 11.23%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401,415.76 -416,697,576.75 127.21%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0.18 1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9% 2.84% 0.05%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1,349,841,193.41 11,783,796,364.82 -3.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 2,801,620,106.65 2,720,812,852.98 2.97%
权益(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 -17,213.72
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2,660,267.70
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
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 1,696,292.63
备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41,449.20
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 -1,644,591.61
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1,116,448.5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19,988.91
合计 1,216,868.3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 334.76万元,与上年度期末相比增长 604.75%,主要原因是收到票据未背书转出或贴现;
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 1,890.21 万元,与上年度期末相比增长 58.73%,主要原因是收到票据未背书转出或贴现;
预付账款期末余额 39,155.68 万元,与上年度期末相比下降 37.71%,主要是大量预付防疫物资款,本期到票结算;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 6,661.51万元,与上年度期末相比增长 67.05%,主要是本期进项留抵税额增加;
其他权益工资投资期末余额 530万元,与上年度期末相比增长 1666.67%,主要是本期新增投资 500 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 4,137.25万元,与上年度期末相比下降 44.18%,主要是预提的年终奖已支付。
2、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 127.21%,主要原因是公司一方面加强应收账款管理,销售收款现金流增加,改善支付账期和支付工具,不断提升运营效率;另一方面公司积极探索供应链融资、保理融资等新型融资工具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7,828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标记 或冻结情况
(%)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厦门麦迪肯科技 境内非国有法 35.53% 138,030,674.00 质押 32,643,834.00
有限公司 人
厦门三态科技有 境内非国有法 1.15% 4,464,221.00
限公司 人
王珺 境内自然人 1.15% 4,451,699.00
李卫阳 境内自然人 1.13% 4,386,545.00 3,289,909.00
张珺瑛 境内自然人 0.92% 3,590,676.00 2,693,007.00
沈向红 境内自然人 0.77% 3,010,731.00
沈春 境内自然人 0.56% 2,167,209.00
邓山英 境内自然人 0.35% 1,35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汇
添富成长多因子 其他 0.34% 1,305,320.00
量化策略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朱明国 境内自然人 0.32% 1,260,000.00 945,0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厦门麦迪肯科技有限公司 138,030,674.00 人民币普通 138,030,674.0
股 0
厦门三态科技有限公司 4,464,221.00 人民币普通 4,464,221.00
股
王珺 4,451,699.00 人民币普通 4,451,699.00
股
沈向红 3,010,731.00 人民币普通 3,010,731.00
股
沈春 2,167,209.00 人民币普通 2,167,209.00
股
邓山英 1,350,000.00 人民币普通 1,350,000.00
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 人民币普通
富成长多因子量化策略股票型证券 1,305,320.00 股 1,305,320.00
投资基金
吴军芳 1,255,000.00 人民币普通 1,255,000.00
股
王江平 1,233,585.00 人民币普通 1,233,585.00
股
王瑞祥 1,101,896.00 人民币普通 1,101,896.00
股
厦门麦迪肯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三态科技有限公司和王珺属于《上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未知上述股
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前 10 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无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子公司成都禾创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禾创”)因收购前原股东刻意隐瞒的担保事项,于 2019
年 11 月 7 日收到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19)川 71 执 411 号),成都禾创因其被公司收购前
为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昌祥”)信托贷款提供连带担保而被列为被执行人,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8)。2020 年 3 月 4 日,成都铁
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2020)川 71 执异 6 号),裁定申请执行人由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
华融渝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渝富”)。2023 年 2 月 17 日,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执行裁
定书》((2023)川 71 执异 19 号),裁定申请执行人由华融渝富变更为厦门鑫桥合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1 年 12 月 3 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德昌祥破产重整申请。2022 年 1 月 7 日,成都禾创收到成都铁路运
输中级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由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做出(2021)黔 01 破申 23 号民
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德昌祥的重整申请。裁定终结(2021)川 71 执恢 65 号案件中对被执行人德昌祥的执行。截止目前,成都禾创、华融渝富已按破产重整方案分别收到德昌祥破产管理人支付的破产财产分配款项 780.05万元、5,539.11万元。
2022 年 3 月 7 日,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 2022 川 71 执异 8 号《执行裁定书》,追加成都禾创瑞达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为本案被执行人。2022 年 5 月 18 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 2022 川执复 174 号《执行裁定书》,驳回成都禾创瑞
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复议申请,维持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 2022 川 71 执异 8 号执行裁定。
2022 年6 月24 日,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2022)川 71 执恢 51 号《执行裁定书》之二,裁定执行成都禾创瑞达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2,730.24 万元。
公司将持续推动本案相关各方积极履行义务,积极协调各方妥善解决执行案件相关事项。本案担保方较多,且部分担保方提供了物权担保,公司将推动案件抵押物优先用于清偿债务。
2、为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及成都禾创于 2019 年 11 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成都禾创股权转让方及担保方向公
司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 2310 万元,向成都禾创赔偿损失 2000 万元。2021 年 8 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
川民终 743 号《民事判决书》,认为贵州明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终审判决贵州明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800 万元,贵州汉方制药有限公司对贵州明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负前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成都禾创要求贵州明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都禾创瑞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赔偿 2000 万损失与本案系不同的法律关
系,应另案主张权利,驳回成都禾创诉讼请求。公司已通过强制执行收回违约金 800 万元,本案已完结。2021 年 9 月,成
都禾创已另案重新提起诉讼,要求贵州明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都禾创瑞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赔偿成都禾创 3,969.73 万
元及利息,贵州汉方制药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已申请对被告方的财产进行保全,四川省成
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2021)川 01 执保 579 号《执行裁定书》,对成都禾创瑞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成都市青羊区东胜路 4 处房产及所持成都禾创民生药业有限公司 60%股权、成都禾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60%股权、贵州明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成都禾创瑞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等财产在价值人民币 3,969.73 万元的范围内采取保全措施。2022
年 12 月 27 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川民终 117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贵州明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都
禾创瑞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赔偿成都禾创 3,162.83 万元及利息。成都禾创已申请强制执行。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03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78,560,387.19 594,189,831.1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21,553.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3,347,571.20 475,000.00
应收账款 5,851,828,150.64 5,837,079,391.23
应收款项融资 18,902,073.01 11,908,260.41
预付款项 391,556,765.43 628,628,788.9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94,964,775.24 87,492,829.43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384,082,334.96 2,548,589,433.26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66,615,130.09 39,877,416.71
流动资产合计 9,289,878,740.76 9,748,240,951.10
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