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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中报

报告时间

2021-06-30

股票代码

002788.SZ

报告类型

中报

货币类型

CNY

营业收入

8,474,524,647.89

营业毛利润

657,890,135.17

净利润

149,468,701.01

报告附件
详细报告内容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2021-030 2021 年 08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吴金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聪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姜庆柏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的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19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2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错误!未定义书签。45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文本; 二、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鹭燕医药 指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章程》 指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报告期 指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会计报表报告期,即 2021 年 1-6 月 二级医院 指 病床数在 101 张--500 张之间,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 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 三级医院 指 病床数在 501 张以上,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 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 在中标药品配送过程中,最多只能开具两次税票,即药品生产企业向 两票制 指 被委托配送其中标品种的药品经营企业开具税票(第一票),接受委 托配送的药品经营企业向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并开具税票(第二票) DTP 药房 指 承接高值药品直配业务的定点药房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鹭燕医药 股票代码 002788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鹭燕医药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LUYAN PHARMA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LUYAN PHARMA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吴金祥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叶泉青 阮翠婷 联系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 1004 号 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 1004 号 电话 0592-8129338 0592-8129338 传真 0592-8129310 0592-8129310 电子信箱 zqb@luyan.com.cn zqb@luyan.com.cn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0 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0 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2020 年 10 月,公司完成配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调整列示 2020 年半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 股收益”。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本报告期 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8,474,180,571.65 7,214,832,652.33 7,214,832,652.33 17.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53,140,313.21 130,029,913.14 130,029,913.14 17.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元) 150,932,099.04 126,900,039.34 126,900,039.34 18.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96,848,523.55 -112,330,291.44 -112,330,291.44 -164.2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9 0.40 0.37 5.4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9 0.40 0.37 5.4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34% 7.00% 7.00% -0.66%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9,068,826,148.21 8,434,883,342.25 8,434,883,342.25 7.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405,609,285.85 2,340,474,590.25 2,340,474,590.25 2.78%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762,555.3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709,568.5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12,017.99 减:所得税影响额 909,845.5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40,971.48 合计 2,208,214.1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及所处行业地位 本公司从事医药分销和零售,隶属于医药流通行业,系福建省最大的医药流通企业,主营业务为药品、中药饮片、医疗器械等分销及医药零售连锁,主要收入来源为医药批发销售收入。 医药流通是指医药产业中连接上游医药生产厂家和下游经销商或零售终端客户的一项经营活动,主要是从上游厂家采购医药产品,直接出售给医院、诊所、药店等终端客户,或批发给下游经销商的流通过程。根据下游客户的性质,医药流通行业可分为分销业务、零售业务以及增值服务业务。其中:(1)分销业务主要包括纯销、调拨和代理三种模式。纯销模式是指医药流通企业直接向医院、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以及零售药店提供药品销售及配送服务。调拨模式主要指医药流通企业将医药产品销售给另一个流通企业的模式。代理模式的主要形式为买断代理,即经营企业通过买断生产企业某一药品,获得全国或相应区域的总代理资格或独家经销权,并负责客户开发、订单处理、物流配送、推广促销、售后服务等基本环节的销售活动;(2)医药零售业务为以药店形式为终端消费者提供药事服务;(3)增值服务业务为医药流通企业通过提供信息服务、第三方物流、药房托管等增值服务获取盈利。 纯销模式为本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其特点为:市场需求明确且增长稳定、对终端的掌控能力较强,客户(主要是公立医疗机构)资信较好,但对服务要求较高,同时应收账款金额较高且账期较长。 目前,公司的业务范围已覆盖了整个医药行业,形成了医药制造、医药分销、医药零售和医疗服务的全产业链,销售终端已覆盖各级医院、卫生站、诊所及终端药店,并完成了电子商务平台销售渠道的搭建,积极探索和发展人工智能、大数据在医疗健康服务等方面的应用。 根据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20)》中披露的全国医药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百强排名,公司2020年位列第16位,已连续十二年居福建省医药流通企业第一。公司下属鹭燕大药房门店家数在福建省零售连锁药店中排名前列。公司在福建省医疗机构纯销市场处于领先地位。公司一直坚持以纯销为主的业务模式,于2009年实现了对福建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100%覆盖,经过多年深耕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不断加大福建省内包括乡镇(社区)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在内的各级医疗机构的开拓力度,公司对乡镇医疗机构实现常态化配送,且在药品专业经营经验、管理体系、专业人才、信息系统、医药物流专业设施、分销网络以及业内品牌知名度等方面树立了公司竞争优势。公司通过并购扩张,在四川、江西、海南三省布局医药分销业务,立足安徽亳州拓展全国中药饮片业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鹭燕中宏医药有限公司拥有药品和器械的第三方物流资质。 2、公司所属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和深化,在国内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大健康理念持续增强,全社会医药健康服务需求不断增长,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等众多因素的驱动下,我国药品流通市场规模稳步增长。 未来随着新医改政策的全面推行,医药行业面临监管趋严、医保控费、药品招标降价等压力,将促进医药流通行业销售模式转变和流通渠道重构,加快向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的高质量发展转型,大型药品批发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的外延式增长和积极开发终端市场的内生式增长方式加快行业结构调整,医药流通行业的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药品零售市场结构优化,医药电商多元化发展趋势凸显,业务发展向终端移动,医药物流向智慧物流迈进,专业化服务能力提升。 医药行业是民生基础行业,医药流通行业作为医药行业的子行业无明显的周期性和季节性。 3、报告期内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已成功地在福建省打造了“全覆盖、深渗透”的分销网络,公司通过拓展新业务模式,加强组织协调、业务协同、标准化建设、信息系统和现代物流建设,优化各地区子公司资源配置,持续推进福建省内批零一体化经营战略,打造鹭燕全零售平台,加快发展器械(医疗耗材)配送及中药业务,加强省级管理平台建设,积极整合资源,内涵式增长和外延式扩张并举,实现了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同时,公司抓住福建省医药体制改革经验向全国推广的有利时机,在四川、江西、海南等省份拓展了医药分销网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47,418.0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314.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093.2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94%。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公司持续推进药事服务能力、准入能力及终端营销能力建设,打造药品分销模块的新时期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国家及福建省实施了多轮带量采购,带量采购带来了仿制药、过专利期原研药品及器械的价格大幅下降,对公司销售额及毛利额的增长带来挑战。同时,带量采购也给公司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带来机遇,药品生产企业为适应带量采购,对销售架构进行调整,加速寻求与商业伙伴深度合作,医药流通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公司通过强化“三个能力”(药事服务能力、准入能力及终端营销能力)建设,争取带量采购委托配送,加强与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深度战略合作及项目合作,公司福建省内业务营业收入稳居市场份额第一的基础上,保持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福建省内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4.66%。公司在四川、江西、海南三个省份的医药分销网络已形成竞争力,已基本覆盖三个省份的等级以上医疗机构。各省份平台公司已成为重点药品生产企业的主流商业合作伙伴;在各批国家带量采购中,公司获得的配送品种数量、份额持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福建省外业务营业收入增长26.72%。 2、抓住器械(医用耗材)两票制、带量采购契机,加大医疗器械业务的拓展力度,提升市场份额。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器械业务运营管理体系;抓住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在全国推行,品种不断增加的契机,通过集团化谈判,业务合作模式创新,加大项目引进与合作,积极拓展检验试剂,医疗设备等产品,提升市场份额。根据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网高值耗材、带量采购器械产品、新冠试剂产品的销售订单数据,子公司福建鹭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已跃居福建省器械单体公司首位。公司发挥完备的冷链仓储运输能力及终端全覆盖的渠道优势,积极参与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的福建省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集中采购配送工作。自2020年5月至2021年6月共配送了新冠检验试剂货值1.73亿元,合计863万人份(其中在2021年上半年共配送了新冠检验试剂货值9,688万,共计484.38万人份),为福建省抗击新冠疫情承担医药流通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期内,公司器械业务销售收入同比21.94%。 3、推进亳州中药饮片厂“现代中药生产项目”,建设高质量全品种的中药饮片生产、销售、检测平台。 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出台,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各省份逐渐将中药饮片纳入医保目录,中药饮片加工行业迎来加速发展。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指出“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对于坚持中西医并重、打造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的中国特色卫生健康发展模式,发挥中医药原创优势、推动我国生命科学实现创新突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民族自信和文化自信,促进文明互鉴和民心相通、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重要意义。”国务院于2021年1月22日下发了《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对中医药特色发展做出周密部署。2020版《中国药典》于2020年7月2日正式颁布,并于2020年12月30日正式实施。2020版《中国药典》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中药饮片标准体系,规范饮片名称,完善和规范饮片炮制方法,全面制定了中药材、饮片重金属及有害元素、农药残留的限量标准;受益于国家大力扶持,监管体系逐渐完善,行业日趋规范化,近年来中药饮片的市场规模得到迅速增长,2016年-2019年,中药饮片加工行业市场规模由1,786亿元增加到2,732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5.65%。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预测,2021年我国中药饮片加工行业市场规模可达3,376.3亿元。 为了完善公司中药产业布局,发挥安徽亳州全国中药交易集散中心的优势,在全国打造具有竞争力的鹭燕中药饮片销售网络,2020年11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亳州市中药饮片厂增加投资及建设现代中药生产项目的议案》,公司以亳州市中药饮片厂为投资建设主体,投资建设“现代中药生产项目”。建设饮片生产车间、第三方中药材质量检测中心(平台)、颗粒生产车间、仓库等生产运营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9.6万平方米,预计固定资产投资56,0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项目的各项审批工作,落实项目建设方案,为项目尽快完成建设,投入运营创造条件。 4、持续提升零售业务运营效率,拓展新零售渠道。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在福建省内共有直营药店230家,其中DTP药房72家,基本覆盖福建全省三级医疗机构。公司下属各零售药店围绕药店经营“人、货、场、客”四要素,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提升员工素质;积极组织货源,丰富品种,确保质量,保证价格稳定;提升门店形象和货品陈列;开展精准会员管理,为患者提供专业的用药服务。 在做好线下服务的同时,公司还积极探索新零售渠道建设,与主要的互联网流量平台(饿了么、美团、京东到家、阿里健康、拼多多等)建立合作,为患者提供便捷的用药服务。报告期内,公司零售业务销售收入同比增长9.35%。 5、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和物流能力的提升,助推业务创新发展。 随着公司在四川、江西的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公司已启动四川、江西省级现代化医药物流中心建设,并推动多个市级区域物流中心的建设, 随着公司各个物流中心建设完成,公司药品专业存储、流转能力持续提高;公司医药第三方物流业务不断进行业务拓展,通过多仓联动,完善业务流程,细化产品标准和成本报价核算,为公司及其他医药企业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的能力持续提升。 6、完善集团化管理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持续通过系统化建设与专项工作相结合,围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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