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报告内容
-5,879,277.75
合计 68,196,987.83
梅花生物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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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属于“C14 食品制造业”类。食品制
造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产业链长、关联度高、就业面广、消费拉动大,在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从生产工艺及产品角度来划分,公司具体归属于食品制造业中的发
酵制造业。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氨基酸类产品、黄原胶及相关副产品蛋白粉、胚芽、肥料等,另外还生产
少量的普鲁兰糖、海藻糖及植物胶囊等。报告期内,氨基酸类产品销售收入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
的 79.34%,其主要产品包括谷氨酸、赖氨酸、苏氨酸、色氨酸、脯氨酸、异亮氨酸等,上述产品
在食品行业、饲料行业、制药和化妆品行业应用广泛。
谷氨酸通过中和、过滤、脱色、结晶等可生产谷氨酸钠,谷氨酸钠(味精)作为鲜味剂,能
够增加菜肴的色、香、味,促进食欲,有益于人体健康。同时,谷氨酸钠(味精)作为谷氨酸的
一种钠盐,实际上是氨基酸产品的一种衍生,产量较大。就全国市场来看,谷氨酸钠产量的 50%
左右供给工业消费,30%供给餐饮业消费,20%供给家庭消费。除梅花生物外,国内生产商主要有
阜丰集团、宁夏伊品等。除谷氨酸以外的、公司生产的其他氨基酸产品绝大多数属于饲料级氨基
酸,作为饲料添加剂,销售给下游饲料厂商,按照一定的配比加入饲料中可促进动物的营养吸收,
改善肉质。从产业链角度来看,饲用氨基酸上游涉及原粮(主要为玉米)和化工生产,下游衔接
饲料养殖。行业内国外主要生产企业包括日本味之素、韩国希杰、美国阿彻丹尼尔斯米德兰公司
(ADM)等,国内企业主要有大成生化科技(HK:00809)、中粮生化(SZ:000930)、阜丰集团
(HK:00546)、宁夏伊品、东方希望集团、河南巨龙生物、星湖科技(SH:600866)、山东寿光
金玉米等等,行业内优质企业较多,竞争比较激烈。
报告期内,中国依然为饲料级氨基酸的主产区。赖氨酸方面,第一季度供应压力较大,产品
价格较 2014 年底有所回落, 3-4 月因部分厂家检修、减产导致价格有所回升,国内市场竞争激烈,
出口依然作为缓解国内供应压力的主要途径,受到各生产厂商的重视。苏氨酸方面,报告期内,
因部分厂家扩大产能,苏氨酸供应集中度下降,加上出口向好,间接消耗国内供应,曾一度出现
阶段性供应偏紧的情形;苏氨酸价格在 2014 年第四季度爆发式增长后,2015 年第一季度出现回
落,至一季末跌至短期低点后又缓慢上扬,6 月份因厂商例行停产检修,供需关系得到缓解。色
氨酸方面,报告期内,出口形势较好,但韩国希杰作为行业龙头因其成本优势明显,价格较低,
对国内生产企业冲击很大。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1.59 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33.56%,其中国内市场实现
营业收入 45.78 亿元,同比增长 36.72%;国际市场实现营业收入按人民币计 15.81 亿元,同比增
长 25.18%。产品销量和产品价格的双重上涨带动了营业收入的增加。销量方面,报告期内,销售
大包味精 32.52 万吨、苏氨酸 9.03 万吨、 98%含量赖氨酸 5.91 万吨、 70%含量赖氨酸 10.27 万吨、
色氨酸 853 吨、黄原胶 8300 吨、肥料 44.37 万吨,淀粉副产品 27.26 万吨,各产品销量与去年同
期相比,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涨。产品价格方面,大包味精均价同比增长 6.81%,苏氨酸同比上涨
15.73%,赖氨酸同比增长 11.52%。 2015 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8 亿元,
同比增长 155.29%,量价双重增长,导致公司利润增加。与此同时,除味精及谷氨酸以外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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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基酸类产品收入贡献比重亦逐年上升,由年初的 35.95%已上升至 38.12%,收入占比逐年上升,
体现了公司在巩固现有味精产品市场领先地位的同时,将苏氨酸、赖氨酸、色氨酸、谷氨酰胺等
高附加值氨基酸产品作为未来重要盈利增长点的经营战略已见成效。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第一、继续推行生产标准化,稳定生产控制
自 2013 年开始实施生产车间标准化以来,标准化工作小组以降低产品成本,提高质量为最终
目标,按照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思路,通过生产标准化降低单位劳动成本,稳定生产控制,取
得了不错的成绩。报告期内, 标准化工作小组在 2014 年标准化执行手段(操作标准、一线记录 、
管理报表)的基础上,以工艺标准为核心,总结工艺流程图和工艺标准,梳理关键控制点,跟踪
管理报表,预判车间生产,优化现有的工艺逻辑,打通生产管理中的障碍,将生产自动化与标准
化相结合,实现了数据式的生产管理。但由于前期形势估计不足,个别车间在标准化推行的过程
中,出现工作模式、内容与车间结合度不高的情形,未完成全部车间的标准化复制。
第二、重点布局,有针对性地解决烟气异味问题
环保问题一直为发酵行业不可回避的问题之一,环保成本也成为企业必须承担的成本之一。
除了构建“循环经济”生产模式,变废为宝外,未雨绸缪加大技术攻关,以彻底解决废水、废气
问题,从而在政策趋势从严的格局下占据领先地位,亦成为优秀企业的选择。目前废水的处理在
行业中已经非常成熟;发酵生产中的烟气治理作为世界性难题,越来越引起环保监管部门及企业
的重视。报告期内,公司出资 3700 多万元,有针对性地布局 20 个点位,重点治理烟气异味问题。
这些点位主要包括蛋白烘干尾气、复合肥烘干尾气、造粒床尾气、污水废气密封与治理等等,截
止报告期末,已完成 8 个点位,成功验收 6 个,正在进行的尚有 4 个,剩余点位的烟气治理项目
计划年底完工并通过验收。
第三、完善基准核算法则,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报告期内,在原来财务制度基础上,公司加工整理出了各业务模块的财务核算及会计法则模
板,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 已于 2015 年 7 月 1 日在全公司范围内试运行。各业务模块在
以财务的思维,成本管控的意识,实现部门价值最大化的同时,做好关键节点的风险管控。报告
期内,财务部门根据公司项目建设和营业发展资金需求、每月销售回款金额及变动情况,提前做
好了资金来源及使用规划,充分挖掘、利用公司内外部融资渠道,特别是利用好上市公司资本运
作平台,保障了公司低成本资金的需求。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6,159,423,749.99 4,611,657,719.89 33.56
营业成本 4,869,758,401.14 3,790,335,135.95 28.48
销售费用 430,845,605.91 315,295,377.02 36.65
管理费用 234,514,999.54 181,039,083.09 29.54
财务费用 238,132,909.96 209,823,029.07 13.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86,365,090.14 67,765,769.08 2,240.9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871,377.54 -464,521,842.09 8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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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39,580,954.96 113,579,960.67 -1,719.64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1.59 亿元,同比增长 33.56%,其中国
内市场实现营业收入 45.78 亿元,同比增长 36.72%;国际市场实现营业收入按人民币计 15.81 亿
元,同比增长 25.18%。驱动业务收入增长的最主要因素是产品销量的增长,同时本期味精市场、
饲料市场复苏,味精及苏氨酸价格上涨也带动收入增加。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增长 28.48%,增长主要原因是销量的增加导
致销售成本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 36.65%,主要系本期销量增加运输费用
随之增大以及销售日常费用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 29.54%,主要系本期员工工资费用增加,
以及折旧摊销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 13.49%,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新疆梅花项
目转固,原资本化利息支出转为费用化支出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比上年同期增长
2240.95%,主要系本期销售货款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投资活动净现金流量比上年同期增长
83.24%,主要系本期收回委托理财资金及取得收益,以及对外投资支付资金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筹资活动净现金流量比上年同期减少
1719.64%,主要系本期偿还到期债务资金支出增加所致。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及利润来源未发生重大变动。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①尚在进行的资产重组事宜
2015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上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相关议案。鉴于伊品集团持有的伊品生物股份被冻结,当日股东大会后,公司又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上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暂不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报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于宁夏伊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伊
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的情形在没有消除的情况下,本次重组暂时不符合申报
条件。因此,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在宁夏伊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伊
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被司法冻结的情形没有消除前,本次重组暂不向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申报,待宁夏伊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被司
法冻结的障碍消除后,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并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再行申报。
2015 年 2 月 4 日,公司收到宁夏伊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来的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
具的民事裁定书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企业信息查询证明文件。文件显示, 2015
年 2 月 4 日,根据民事裁定书已依法解除对宁夏伊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伊品生物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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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 44.1849%股份的冻结。因此,宁夏伊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伊品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已恢复至完整权利状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经营者集中申报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梅花生物作
为申报义务人向商务部提交了经营者集中审查相关材料。2015 年 3 月 5 日,公司收到商务部反垄
断局出具的通知函(商反垄立案函[2015]第 53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一
条和《经营者集中申报办法》第十四条,决定对梅花生物收购伊品生物 100%股权事宜予以立案并
进入审查阶段。
2015 年 3 月 13 日,媒体上出现报道文章《赖氨酸:希杰起诉宁夏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专
利侵权》,文中提到“希杰宣布在 2015 年 3 月 6 日,在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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