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报告内容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 4 月】
2024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秀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淑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李强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
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详见本报告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请
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
总股本 1,195,895,387 股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
23,513,800 股后的 1,172,381,58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3.0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54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7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7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9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9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97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董事长亲笔签名的年度报告文本;
2、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3、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4、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5、文件存放地: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 2158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 指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诚公司 指 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延边药业 指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延吉药业 指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
洮南药业 指 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海发药业 指 吉林敖东集团金海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世航药业 指 吉林敖东世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力源制药 指 吉林敖东集团力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生物科技 指 吉林敖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正容医药 指 吉林正容医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健康科技 指 吉林敖东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酵素科技 指 吉林敖东酵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敖东大药房 指 吉林敖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创新医药科技 指 吉林敖东创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公用资产公司 指 吉林敖东工业园公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鹿业公司 指 吉林敖东鹿业有限责任公司
红石鹿业 指 吉林敖东红石鹿业有限责任公司
药材公司 指 吉林敖东药材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敖东安徽公司 指 敖东药业(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发证券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证券 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 指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吉林敖东 股票代码 000623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吉林敖东
公司的外文名称 Jilin Aodong Pharmaceutical Group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JI LIN AO DONG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李秀林
注册地址 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 2158 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33700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无
办公地址 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 2158 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33700
公司网址 http://www.jlaod.com
电子信箱 000623@jlaod.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振宇 赵仁和
联系地址 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 2158 号 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 2158 号
电话 0433-6238973 0433-6238973
传真 0433-6238973 0433-6238973
电子信箱 000623@jlaod.com 000623@jlaod.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2400243805786K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 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 无变更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签字会计师姓名 惠增强、赵幻彤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 于洋、余力(2025 年 2 2021 年-2025 年
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 月变更为刘一鸣)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 杨卫东、张明举、于洋 2005 年-2024 年
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4 年 2023 年 本年比上年 2022 年
增减
营业收入(元) 2,610,575,103.43 3,449,123,301.81 -24.31% 2,868,211,464.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51,393,070.70 1,459,879,678.96 6.27% 1,780,801,345.36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572,904,295.10 1,313,354,910.70 19.76% 1,556,741,485.59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483,507.83 68,060,612.95 -12.60% 423,856,815.88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3179 1.2971 1.60% 1.569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3179 1.2272 7.39% 1.467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47% 5.48% -0.01% 7.00%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本年末比上 2022 年末
年末增减
总资产(元) 33,001,896,399.52 32,266,140,600.63 2.28% 31,181,526,424.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9,027,588,245.60 27,211,602,992.20 6.67% 26,034,048,034.05
(元)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
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861,336,047.60 550,402,655.00 497,771,013.65 701,065,387.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3,665,579.44 393,795,483.16 706,654,622.75 307,277,385.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78,141,836.17 534,088,400.66 392,555,440.33 368,118,617.94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751,058.81 -7,618,162.23 -26,497,914.17 106,350,643.04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金额 2023 年金额 2022 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 -1,072,699.32 35,522,895.57 1,486,450.08
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
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 54,462,322.71 94,193,045.36 82,482,380.98
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
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
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 -108,800,106.76 -98,522,021.11 -578,334,863.36
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
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
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 32,243,566.35 118,563,625.81 610,907,708.05
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
益
债务重组损益 116,788.96 78,779.5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9,280,735.04 -142,523.08 -14,087,149.18
出
减:所得税影响额 -13,197,110.69 -832,106.60 -123,131,851.7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377,471.99 3,922,360.89 1,605,298.10
合计 -21,511,224.40 146,524,768.26 224,059,859.77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上游
行业为中药材种植加工业和原料药制造业,下游行业为药品流通行业。
1、公司所属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点
医药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关乎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对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提升生活质量、推动经济与社会进步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医药行业对技术水平的要求较高,创新药的开发,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以及研发周期长的特点。药品生产必须严格遵循技术标准,对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的要求较高。
医药行业的需求具有显著的刚性特征,属于弱周期性行业,与经济周期的关联度较低,且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波动。随着医药制造业创新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以及产业优化升级的持续推进,医药行业正迎来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展现出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潜力。
2、全球医药行业发展情况
2024 年,全球医药市场在创新药物研发、生物技术突破及数字医疗应用的多重驱动下呈现向好态势。公开数据显示,
2024 年,全球医药市场规模预计达 1.64 万亿美元,但受地缘政治、价格治理等因素影响,部分区域市场出现阶段性调整。从需求增长因素看,人口老龄化、慢性病与肥胖症需求增长是推动全球医药市场增长的关键因素。从全球医药市场细分领域看,化学药仍占据主导地位,未来市场规模增速日益趋缓;受 GLP-1 类减肥药、CAR-T 细胞疗法等创新产品驱动,生物药增长显著。从全球医药市场区域格局上看,美国仍然保持全球最大医药市场地位,欧洲与日本增速低于新兴市场增长。我国创新药出海加速,市场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根据海关总署 2024 年 1-12 月统计数据,我国进口医药材及药品总额
3,669.0 亿元人民币,同比微增 0.8%;出口中药材及中成药 94.8 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 0.8%,整体贸易规模与上年保持
基本稳定。
3、所属行业基本情况及发展状况
2024 年,受国家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四同药品”医保药价治理以及中药材价格上涨、终端消费增速放缓等影响,
叠加传统产能过剩与新兴技术转化滞后等因素共同作用,医药行业整体业绩承压,虽然收入端基本平稳,但利润端较上年同期为负增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 年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 25,289.5 亿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实现利润总额 3,420.7 亿元,较上年同期同比下降 1.1%。尽管当前医药行业面临诸多挑战,但长期来看,医药行业的增长逻辑仍然未变。随着我国医疗保障覆盖面及保障力度不断加大、人口老龄化、城市化、人民健康意识的增强以及慢病患病率的不断扩大,医药行业仍有可预期的发展空间。2024 年作为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创新、强基固本、全面提升的重要一年。医药行业政策持续深化医疗改革,推动创新研发,加强行业监管,优化医保支付,各政策管理部门同向发力、形成合力,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4 年 1 月 5 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提
出指导医药采购机构聚焦“四同药品”(指通用名、厂牌、剂型、规格均相同的药品),对照全国现有挂网药品价格统计形成监测价,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到 2024 年 3 月,基本消除“四同药品”省际间的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推动医药企业价格行为更加公平诚信,促进省际间价格更加透明均衡,维护患者群众合法权益。
2024 年 2 月 26 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卫生健康文化建
设的意见》,强调推动中医药文化融入生产生活,提出从挖掘传承中医药文化精髓和深入实施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两个方面传承发展中医药文化。为建设健康中国、增进人民健康福祉作贡献。
2024 年 3 月 7 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2024 年中医医政工作要点》,提出促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提质扩容,推进
中医类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特色重点医院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