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报告内容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7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施伟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莫理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卢勇帐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61,986,917.69 133,194,146.16 -53.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81,238.75 23,106,446.88 -95.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元) -13,763,217.81 -29,408,570.27 53.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8,558,095.80 -13,270,013.74 -567.3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33 0.0786 -95.8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33 0.0786 -95.8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2% 19.29% -20.41%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722,687,151.13 785,176,290.54 -7.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7,565,288.05 -89,098,185.37 1.7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763.5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814,130.95
债务重组损益 13,941,089.1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000.00
合计 14,744,456.5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
42,459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9.59% 87,000,000 0 质押 87,000,000
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公司 国家 12.75% 37,493,589 0
张利群 境内自然人 0.95% 2,780,300 0
王春明 境内自然人 0.64% 1,889,591 0
深圳市丽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3% 1,263,800 0
北京领优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4% 1,000,000 0
章瑗 境内自然人 0.33% 960,400 0
邹军 境内自然人 0.29% 841,000 0
廖文珍 境内自然人 0.26% 761,272 0
蔡达威 境内自然人 0.20% 600,000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 87,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87,000,000
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公司 37,493,589人民币普通股 37,493,589
张利群 2,780,300人民币普通股 2,780,300
王春明 1,889,591人民币普通股 1,889,591
深圳市丽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263,800人民币普通股 1,263,800
北京领优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
章瑗 960,400人民币普通股 960,400
邹军 841,000人民币普通股 841,000
廖文珍 761,272人民币普通股 761,272
蔡达威 600,000人民币普通股 600,000
前十名股东中第一大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
未知其他法人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大股东中:股东“张利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300股,
通过“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780,000股,合计持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有2,780,300股;股东“王春明”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319,400股,通过“中国银河证
务情况说明(如有) 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570,191股,合计持有1,889,591
股;股东“章瑗”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658,700股,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
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01,700股,合计持有960,400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 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9,705.28万元,下降67.13%,主要原因是偿还到期借款所致。
2. 存货较期初增加3,134.76万元,增长102.71%,主要原因是产品库存量增加所致。
3. 短期借款较期初减少10,800.00万元,下降62.07%,主要原因是偿还到期借款所致。
4. 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21,538.53万元,下降86.17%,主要原因是票据结算业务减少所致。
5. 应付账款较期初减少7,334.26万元,下降45.13%,主要原因是支付了采购款和工程款所致。
6. 预收账款较期初减少2,251.62万元,下降36.72%,主要原因是本期实现了销售。
7. 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35,506.55万元,增长175.57%,主要原因是向关联方借款所致。
8.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7,120.72万元,下降53.46%,主要原因是产品销量减少所致。
9. 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8,259.28万元,下降57.26%,主要原因是产品销量减少导致结转成本减少。
10.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455.83万元,下降47.98%,主要原因是借款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11.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254.5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12.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5,190.2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出售国海证券取得投资收益。
13.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413.79万元,增长2,290.26%,主要原因是进行债务重组获得债务重组利
得所致。
14.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2,212.54万元,下降95.75%,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出售国海证券股票取得投资收
益而本期没有,本期实现盈利的主要原因是获得债务重组利得。
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8,062万元,下降1,015.46%,主要原因是原材料采购支出
增加所致。
1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上年同期减少6,103万元,下降103.04%,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出售国海
证券股票取得投资收益现金而本期没有所致。
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16,282万元,增长553.35%,主要原因是本期向关联方取得借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7年3月14日,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股票于3月14日开市起停牌;2017年3月28日,公司确定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各项工作。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4日、3月21日、3月28日、4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7)、《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
(二)融资款逾期及偿还情况
2017年1月11日、2017年1月27日、2017年2月15日、2017年2月28日共有4笔融资款项到期未能偿还,逾期融资款本金累计人民币105,245,467.45元;2017年3月9日,公司偿还了上述全部逾期融资款;截止报告期末,公司逾期融资款为0元。融资款逾期及偿还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14日、2017年2月7日、2017年2月18日、2017年3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贷款逾期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贷款逾期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融资款逾期公告》(公告编号:2017-013)、《贷款逾期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关于偿还逾期融资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
(三)诉讼情况
1、贵州鲁中天照贸易有限公司诉讼案
2016年11月,贵州鲁中天照贸易有限公司就买卖合同纠纷两案向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河池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河化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河化安装维修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月,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分别以(2016)桂1202民初2690号《民事判决书》和(2016)桂1202民初2882号《民事判决书》予以判决;2017年3月,贵州鲁中天照贸易有限公司与公司达成和解并签订了《履行和解协议书》。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向贵州鲁中天照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4,945,579.85元。有关本次诉讼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18日、2017年2月8日、2017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3)、《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关于诉讼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1)。
2、广西桂物燃料有限责任公司诉讼案
2017年3月,广西桂物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向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并申请将本公司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河池分行金龙湾支行账户内的存款538万元予以冻结;经调解,广西桂物燃料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达成和解并签订了《履行和解协议书》。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向广西桂物燃料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所欠货款,双方诉讼事务终了。有关本次诉讼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8日、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诉讼事项及财产保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关于诉讼事项进展及解除财产保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1、承诺人目前所从事的业务或控股、实
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河池化工不存在同
业竞争问题;2、承诺人及控股、实际控
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
或间接地从事与河池化工主营业务构成
实质性竞争的业务。3、除非承诺人不再
是河池化工控股股东或熊续强先生不再
是河池化工的实际控制人,本承诺始终
有效。4、承诺人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河池化工《公司章
宁波银亿控 同业竞 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或者董事 该承诺事
股有限公司、争、关联 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2016年04长期 项持续履
熊续强先生 交易 及承诺人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月08日 行中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5、承诺人与河池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化工之间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在进行
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
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
作,并按河池化工章程、河池化工有关
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
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
河池化工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6、承
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给河池化工及其他股
东造成的损失将由承诺人相应承担。
宁波银亿控 承诺人承诺从河池化工股权过户之日 该承诺事
股有限公司、其他 起,五年内任一时点对河池化工的持股2016年042021年07月项持续履
熊续强先生 比例不低于本次受让的持股比例 月08日 12日 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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