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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春雨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6-05-08

发文字号

药监综械注〔2026〕28号

信息分类

其他

有效地区

辽宁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26-05-08

颁发部门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推进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医疗器械源头创新,聚焦医工深度融合,促进更多临床创新成果向医疗器械产品转化,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春雨行动”的通知》(药监综械注〔2026〕28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一体两翼四梁八柱”的工作思路,立足辽宁实际,以促进临床需求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主线,以“春雨行动”为载体,坚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创新成果转化为核心,畅通临床创新成果转化路径,加强医工深度融合,优化资源配置,创新服务机制,强化政策支撑,推动我省医疗器械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为期三年的“春雨行动”,建立“征集筛选--对接匹配--辅导培育--转化落地”工作机制,面向全省医疗机构与医疗器械产业领域,构建医工协同、高效联动的创新生态,畅通临床创新成果转化路径,实现创意征集常态化、项目筛选专业化、成果对接长效化、服务保障精细化、转化上市高效化,培育一批临床价值突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创新产品,推动我省医疗器械产业创新能力、转化效率、产业规模显著提升。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扎实开展创新创意征集筛选

  1.构建多元化征集网络。依托省药监局官方网站搭建“辽宁省医疗器械临床创新创意项目征集平台”(https://ypjg.ln.gov.cn/ypjg/zjpt/index.shtml),明确申报要求和内容信息,向全省医疗机构收集符合要求的临床创新成果转化项目。充分发挥各市及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属地协调作用,做好辖区医疗机构的联系对接与组织推进,推动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创新创意征集工作。同步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广泛开展政策宣讲和动员引导,调动医疗机构人员源头创新活力。

  2.建立规范化筛选机制。制定项目筛选方案,细化筛选流程,组建涵盖临床、医工、检验、审评等领域的“春雨行动”专家委员会,按照国家药监局明确的筛选原则,重点对项目的创新性、临床价值、技术可行性及转化可行性进行综合评估,筛选出具有临床应用价值和创新性的优质项目,形成《优质项目转化清单》和《潜力项目清单》,动态更新并持续完善,为后续成果对接转化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深化成果对接匹配工作

  1.强化平台协同联动。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将筛选出的优质项目纳入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实现项目信息、合作需求、转化路径等无缝对接,精准匹配省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等承接主体,为供需双方搭建高效对接桥梁。

  2.强化项目对接管理。组织开展对接路演活动,搭建项目展示、专家点评、企业洽谈的一体化平台,帮助医疗机构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对接项目,促进医工双向选择。建立项目库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进行台账管理,及时跟进项目进展,持续提升对接成效。

  (三)强化项目辅导培育力度

  1.实施全流程培育指导。将已完成对接匹配并签订合作协议的项目纳入重点产品帮扶清单,实行“提前介入、全程指导、一企一策、研审联动”,依托省级医疗器械创新服务站,为企业提供研发设计、检验检测、产品注册等全流程指导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各类问题。支持各类孵化平台建设,提升项目研发质量和效率,助力产品转化工作顺利开展。

  2.积极向上对接推荐。强化医疗器械产品属性界定和分类界定指导工作。加强与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的联系对接,对产品基本定型且符合审评前置条件的第三类医疗器械项目,按程序报送产品清单,推荐纳入器审中心审评前置服务通道;对基本符合创新/优先申请条件的,指导申请人按程序提交申请。

  (四)推动创新成果转化落地

  1.实施分类分级精准支持。对第一、二类医疗器械项目进行专人辅导,加强与医疗机构、生产企业的沟通交流,跟踪并推进项目研发和注册备案进展。对注册申报成熟度高的第二类医疗器械项目,符合条件的纳入第二类创新、优先注册通道,在技术审评、体系核查、行政审批等环节实行优先办理。对第三类医疗器械转化项目,积极争取器审中心审评前置服务和技术支持。

  2.探索跨领域合作。加强与省科技厅、省卫健委等有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作,落实创新成果转化相关扶持政策,推动建立完善“政产学研用”协同机制,促进临床需求、科研攻关与产业转化紧密衔接,加快创新成果向产业端延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由省药监局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医疗器械监管处、行政审批处、科技处及审评查验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春雨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医疗器械监管处,负责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工作推进,并定期向国家药监局报送工作进展。

  (二)强化技术支撑,提升服务能力。建立完善辽宁省医疗器械临床创新创意项目征集平台,提升平台易用性和高效性。加强技术审评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技术专家库,为项目评估、技术攻关提供智力支撑。加强医疗器械创新服务站建设,为创新项目提供“一对一”定制化服务,及时协调解决转化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大政策扶持,激发创新活力。强化全链条政策供给,统筹用好我省第二类创新、优先注册程序等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转化项目全面落实优先审评审批等相关举措,提升成果转化效率。协同相关部门完善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激励措施,更好激活医疗机构创新转化的积极性。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省药监局官网、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宣传阵地,持续加强对“春雨行动”政策措施、工作进展、成功案例的宣传报道,不断扩大“春雨行动”覆盖面与影响力。定期举办政策宣讲会、经验交流会,解读最新法规政策,分享转化成功经验,营造关注医疗器械创新、支持转化、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完善工作模式,健全长效机制。系统梳理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有效做法和存在问题,持续优化工作机制和服务流程,加快构建具有辽宁特色的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工作模式,推动成果转化取得扎实成效,为促进全省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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