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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设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

发布日期

2026-05-06

发文字号

国卫医政函〔2026〕95号

信息分类

其他

有效地区

中国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26-05-06

颁发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

正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促进儿科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进一步完善儿科医疗服务体系,我委按程序开展了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和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以下简称“儿童双中心”)增设工作。结合地方申报、国家复核和综合评估情况,决定将原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调整为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增设天津市儿童医院、山西省儿童医院、南京市儿童医院、湖南省儿童医院、昆明市儿童医院为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

请各相关省级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地方政府支持保障清单抓好落实,持续支持和指导辖区内儿童双中心落实“十大功能定位”。请各儿童双中心建立有效协同工作机制,共同落实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目标,提供优质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建成儿童友好医院,全方位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各相关省级卫生健康委和儿童双中心要将工作重心聚焦到落实和发挥功能定位上,不得以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名义过度宣传炒作。



附件:增设后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和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名单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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