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报告内容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1-079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
减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09,301,691.62 6.33% 1,460,919,478.78 17.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65,197,855.35 -729. 85% -49,955,956.22 -322.29%
净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66,446,535.04 -836. 08% -55,373,042.92 -418.13%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 —— 135,051,996.20 70.40%
量净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66 -732. 12% -0.0663 -322.4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66 -732. 12% -0.0663 -322.4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87% -4.49% -2.98% -4.3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349,286,560.50 3,455,089,205.24 -3.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649,460,938.54 1,699,471,784.03 -2.94%
所有者权益(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 说明
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4,358.05 1,577,571.89
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 155,955.98 1,714,168.63
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695,311.86 3,446,498.55
减:所得税影响额 203,289.75 832,744.8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33,656.45 488,407.49
合计 1,248,679.69 5,417,086.70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021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人民币 11,200.90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 45.79%,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本期偿还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为人民币 7,466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 39.78%,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华素医药营销有限公司及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票据到期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人民币 6,980.55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 140.74%,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和北京泰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预付款项增加所致。
4、合同资产期末余额为人民币 656.13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 100%,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泰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同取得成本增加,并将其确认为一项资产所致。
5、长期应收款期末余额为人民币 2,700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 100%,主要是由于本公司租赁车位使用权,按合同规定分期收回租赁费导致。
6、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人民币 5,165.35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 61.69%,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将已完工沧州华素医药产业园转固定资产所致。
7、开发支出期末余额为人民币 2,349. 52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 123.24%,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项目增加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人民币 1,455.09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 45.90%,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本期支付前期工程款导致。
9、预收账款期末余额为人民币 230.89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 41.14%,主要是由于本公司结转预收车位款所致。
10、合同负债期末余额为人民币 5,481.51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 84.44%,主要是除预收房屋租金以外的其他预收款项增加所致。
11、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 8,141.11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 37.97%,主要是计提土增税款所致。
12、长期借款期末余额为人民币 9,156.10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 33.05%,主要是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期偿还借款所致。
13、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为人民币 6,830.88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 306.22%,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期融资租赁增加所致。
14、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4,768.3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60. 24%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本期税金增加所致。
15、研发费用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4,435. 8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89.88%,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华素生物科技(北京)
有限公司、孙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和多多药业有限公司本期研发费用增加所致。
16、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265.6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90.49%,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医药版块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减少所致。
17、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0.0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00%,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海南华素医药营销有限公司冲回存货减值所致。
18、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66.3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495.31%,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华素堂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处置其子公司北京华素堂有哎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70%股权所致。
19、资产处置收益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4.6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06.54%,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所致。
20、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229.1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63.55%,主要是由于本公司去年同期收到福州华电案件担保款所致。
21、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72.3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69.88%,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公益捐赠支出所致。
2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42,267.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30.59%,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医药版块和混凝土版块本期采购成本同时新增所致。
2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32.84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63.78%,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去年同期处置固定资产所致。
24、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现金净额本期发生额为 0元,较去年同期减少了 100%,主要是由于去年同期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处置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9.56%股权收回股权处置尾款所致。
25、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 4,598. 35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60.64%,主要是由于本公司去年同期支付购房款所致。
26、投资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为 0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100%,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去年同期支付北京汉麻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款所致。
27、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2,105. 8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00%,主要是由于本公司支付华素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权款所致。
28、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13,97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54. 38%,主要是由于本期取得银行借款减少所致。29、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本期发生额为-0.0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17.92%,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外币账户本期汇率变动金额导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98,608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国美控股集团 境内非国有法人 27.78% 209,213,228 0 质押 124,101,400
有限公司
#国美电器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7.37% 55,500,355 0
公司
#北京天鑫财富
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天鑫医药价 其他 3.06% 23,029,108 0
值成长 1 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中央汇金资产管 国有法人 0.72% 5,393,633 0
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关村高科技产 国有法人 0.66% 5,000,000 5,000,000
业促进中心
周宇光 境内自然人 0.55% 4,150,600 0
#林飞燕 境内自然人 0.34% 2,552,111 0
#陈利珍 境内自然人 0.29% 2,147,400 0
周爽 境内自然人 0.28% 2,136,037 0
北京实创高科技
发展有限责任公 国有法人 0.26% 1,967,108 0
司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9,213,228 人民币普通股 209,213,228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55,500,355 人民币普通股 55,500,355
#北京天鑫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天鑫医药价值成长 1号私募证券 23,029,108 人民币普通股 23,029,108
投资基金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393,633 人民币普通股 5,393,633
周宇光 4,150,600 人民币普通股 4,150,600
#林飞燕 2,552,111 人民币普通股 2,552,111
#陈利珍 2,147,400 人民币普通股 2,147,400
周爽 2,136,037 人民币普通股 2,136,037
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 1,967,108 人民币普通股 1,967,108
司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866,752 人民币普通股 1,866,752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大无限售条件股东)、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第二大无限售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条件股东)与林飞燕(第六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构成一致行动人。除上述情形外,未知
说明 公司前十名其他股东之间,前十名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以及其他前十名无限售条
件股东和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1、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24,101,400 股,通过证券公
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85,111,828 股。
2、国美电器有限公司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55,500,355
股。
前 10 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 3、北京天鑫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鑫医药价值成长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普通
况说明(如有) 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214,000 股,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
司股份 21,815,108 股。
4、林飞燕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2,552,111 股。
5、陈利珍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235,000 股,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
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912,400 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重要事项
1、关于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予以假释及正式获释的事宜
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晚间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京法网事”获悉,2020年6月2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
民法院根据刑罚执行机关的报请,依法裁定对黄光裕先生予以假释,假释考验期限自假释之日起至2021年2月16日止(详见2020年6月29日,公告编号:2020-055)。2021年2月16日,公司获悉黄光裕先生的假释考验期已届满,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且已正式获释(详见2021年2月17日,公告编号:2021-006)。
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次质押的事宜
(1)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控股)《关于股份质押的告知函》,获悉:2020年7月21日,国美控股与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信托)签订《雪松国际信托 长惠72号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贷款合同》、《雪松国际信托 长惠72号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股票质押合同》;于2020年8月11日,将其中的44,101,4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雪松信托;2021年5月27日,上述质押的本公司股份中400,000股已解除质押;2021年5月20日,国美控股与雪松信托签订《雪松国际信托 长惠112号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贷款合同》、《雪松国际信托 长惠112号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股票质押合同》,并于2021年5月27日,将所持有本公司股份400,000股继续质押给雪松信托(详见2021年6月1日,公告编号:2021-031)。
(2)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国美控股《关于股份质押的告知函》,获悉:2021年8月13日,上述质押的本公司股份中43,701,400股已解除质押。2021年8月17日,将所持有本公司股份43,701,400股继续质押给雪松信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美控股质押数量为124,101,4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9.3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48%(详见2021年8月20日,公告编号:2021-055)。
3、关于与四川大学签订关于吗啡类药物全合成技术转让意向书的事宜
公司与四川大学签订了《关于吗啡类药物全合成技术转让的意向书》,四川大学承诺以非吗啡物质为起始物料合成吗啡类药物相关技术与专利,只独家与公司或公司指定方进行合作,合作范围具体如下:
(1)以多取代苯乙酸等非吗啡类物质合成吗啡类化合物的平台技术。
(2)吗啡类药物与类吗啡样物质合成技术,包括但不限于天然产物吗啡、可待因、蒂巴因;半合成品种羟考酮、羟吗啡酮、纳洛酮、纳曲酮、纳美芬、纳布啡、氢吗啡酮、氢可酮等。
(3)合作区域:中国境内/国际(详见2021年6月29日,公告编号:2021-040)。
4、关于募集资金账户部分注销的事宜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银行账号:32220188000066039)内的募集资金已按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中的利息结余51.55元,应银行监管要求,将全部转入海南华素医药营销有限公司基本户(利息结余扣除工本费 5元,实际到账金额46.55元)。公司已完成上述专户的注销手续,专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除上述已注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外,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详见2021年7月1日,公告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