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报告内容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9-094
2019 年 10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许钟民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学武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瑛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659,286,704.16 3,527,623,173.15 3.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676,945,793.35 1,688,994,595.81 -0.71%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18,522,429.60 10.55% 1,548,805,859.67 26.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8,163,007.75 -28.96% 101,777,367.01 3.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37,198,693.05 650.71% 71,036,748.95 269.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67,809,832.77 -62.7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07 -28.89% 0.1351 3.5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07 -28.89% 0.1351 3.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7% -1.00% 6.05% 0.0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100,173.7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485,252.15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主要是报告期收回以前期间福州华电的担
39,038,542.44 保案款 3,705 万元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26,420.51
减:所得税影响额 9,901,377.3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8,046.01
合计 30,740,618.0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 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84,636 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7.78% 209,213,228 44,101,433 质押 202,216,327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7.37% 55,500,355 0
江信基金-光大银行-中航信托-
中航信托·天顺【2016】350 号方正 其他 3.69% 27,783,902 0
东亚江信基金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2.92% 22,008,400 0
唐荣松 境内自然人 0.91% 6,851,858 0
中关村高科技产业促进中心 国有法人 0.66% 5,000,000 5,000,000
北京融通万家商贸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9% 3,694,707 0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兴国 其他
2 号集合资金信托 0.37% 2,803,164 0
王熙 境内自然人 0.37% 2,786,522 0
林飞燕 境内自然人 0.34% 2,552,111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65,111,795 人民币普通股 165,111,795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55,500,355 人民币普通股 55,500,355
江信基金-光大银行-中航信托-
中航信托·天顺【2016】350 号方正 27,783,902 人民币普通股 27,783,902
东亚江信基金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2,008,400 人民币普通股 22,008,400
唐荣松 6,851,858 人民币普通股 6,851,858
北京融通万家商贸有限公司 3,694,707 人民币普通股 3,694,707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兴国 2,803,164 人民币普通股
2 号集合资金信托 2,803,164
王熙 2,786,522 人民币普通股 2,786,522
林飞燕 2,552,111 人民币普通股 2,552,111
孙静 2,181,900 人民币普通股 2,181,900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林飞燕构成一致行动人。除上述情形外,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未知公司前十名其他股东之间,前十名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以及其他前十名无
明 限售条件股东和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 月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详见 2019 年 1 月 16 日,公告编
前 10 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 号:2019-005)。国美电器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3,200,000 股;通过
况说明(如有) 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52,300,355 股。孙静通过普通证券
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83,900 股;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998,0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 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人民币 19,646.74 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 47.89%,主要是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27.82%股权款;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期支付华夏银行到期的本金及贷款利息和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期支付的沧州华素医药科技产业园的工程款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人民币 12,345.68 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 90.40%,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和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本期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人民币 9,292.79 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 81.02%,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华素健康科技
公司以及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公司和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原材料采购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人民币 12,670.74 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 193.61%,主要是由于本公司进一步追回以前年度
案款,增加 3,705 万元房产及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9.56%未收到的股权款及待抵扣进项税款重分类到其他流动资产所致。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人民币 0 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 100%,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新金融工具准则,报告期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2019 年报告期资产负债表中,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下核算的数据,调整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下。
6、其他权益工具期末余额为人民币 859.61 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 100%,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新金融工具准则,报告期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2019 年报告期资产负债表中,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下核算的数据,调整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下。
7、开发支出期末余额为人民币 217.13 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 108.08%,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本
期新增蒙脱石散研发项目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人民币 4,706.68 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 35.14%,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预付知母皂苷项目合作开发费用、沧州华素医药科技产业园预付工程款所致。
9、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人民币 39,472.96 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 45.27%,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孙公司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取得短期借款所致。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 11,751.02 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 52.55%,主要是由于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本期新增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合同 12 个月,应付未付的本金与利息重分类至本科目下列示。
11、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人民币 5,097.92 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 837.90%,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
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27.82%股权,按协议约定股权款分期支付所致。
12、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为 12,492 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 316.08%,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本期收到国药控股融资租赁款所致。
13、营业成本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74,229.1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33.74%,主要是由于本公司的混凝土板块和医药板
块收入增加的同时本期成本也同比增长所致。
14、研发费用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2,534.0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53.44%,主要是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本期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15、利息收入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76.06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53.96%,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以及子公司银行存款利息
减少所致。
16、其他收益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234.3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344.06%,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中实上庄混凝
土公司收到海淀环保局补贴的锅炉改造款及孙公司北京泰和养老院有限公司收到的床位补贴款所致。
17、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7.32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 99.87%,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 2018 年处置哈
尔滨中关村股权取得的收益所致。
18、资产处置收益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93.70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614.49%,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中实上庄混
凝土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所致。
19、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4,238.9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41.19%,主要是由于本公司本期收到福州华电担
保案款所致。
20、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314.5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375.98%,主要是本期计提预计负债所致,本公司
发生与北京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的代理合同纠纷一审判决败 诉计提的案款及本公司之孙公司江苏华素健康科技有 限公司合同纠纷仲裁判决败诉应支付货款及利息。
21、其他综合收益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12.7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14.05%,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
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售股票所致。
2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136,130.8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35.71%,主要是由于本期医
药板块收入增加所致。
23、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137.70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78.47%,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江苏华素
健康公司本期未收到税收返还所致。
2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48,168.5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36.63%,主要是由于本期医
药板块收入与成本同比增加所致。
25、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60,708.2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05.16%,主要是由于本期医
药板块的收入增长导致成本费用同比增长所致。
26、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32.62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了 100%,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
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期处置前期持有的股票所致。
27、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现金净额本期发生额为 0 元人民币,较去年同期减少了 100%,主要是由于去年同
期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27.82%股权收回款项所致。
28、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81.15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39.26%,主要是由于本期银行
存款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29、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16,730.6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699.29%,主要
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27.82%股权款所致。
30、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27,3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582.50%,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
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孙公司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本期取得短期借款所致。
31、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0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00%,主要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
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上年同期支付股权款所致。
32、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20,460.40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 41.67%,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
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本期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33、分配股利、利润或偿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3,010.31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33.28%,主要由于本公司
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本期偿还借款利息所致。
34、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 409.6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20.38%,主要是由于本公
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应收票据贴现手续费增加所致。
35、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本期发生额为 0.0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67.12%,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
司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有限公司的外币账户信用证保证金本期汇率变动金额导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设立“北京久久泰和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相关事宜
经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科泰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泰和养老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北京久久泰和中医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中医院),注册资本:1,000万元;出资方式:本公司出资800万元,北京泰和养老院有限公司出资200万元(详见2019年1月10日,公告 2019-001、2019-003号)。2019年3月13日,泰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