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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管内超声诊断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等5项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发布日期

2026-04-13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其他

有效地区

中国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26-04-13

颁发部门

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

正文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部分有源医疗器械的注册申报和技术审评,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组织制定了《血管内超声诊断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电凝切割内窥镜注册审查指导原则》《有源医疗器械荧光成像性能评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胶囊式内窥镜系统注册审查指导原则》《泌尿系统激光治疗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等5项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1.血管内超声诊断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下载)

     2.电凝切割内窥镜注册审查指导原则(下载)

     3.有源医疗器械荧光成像性能评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下载)

     4.胶囊式内窥镜系统注册审查指导原则(下载)

     5.泌尿系统激光治疗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下载)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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