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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钦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8-11

发文字号

钦政办[2014]75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钦州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8-11

颁发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内容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钦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钦政办[2014]75号

2014年8月11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统筹步伐,市政府决定成立钦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同时撤销钦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任委员:杨 丛 副市长

  副主任委员:熊子成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郑 进 市卫生局局长
  廖 奎 市财政局副局长

  委   员:古雅阵 市编办副主任
  谢雍飞 市发改委副主任、市医改办主任
  符发任 市民政局副局长
  黄振良 市人社局副局长
  林明龙 市农业局调研员
  宋 芳 市人口计生委副调研员
  陈洪珊 市审计局副局长
  谭 渊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翁伟强 市残联副理事长
  何有宗 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宋光毅 灵山县副县长
  宋 雁 浦北县副县长
  吴晓华 钦南区副区长
  许明乐 钦北区副区长
  叶自建 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副主任

  委员会主要职责:负责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日常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统筹补偿方案,承担编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预决算,审核补偿、调查核实、监督监测、信息统计、档案管理和向社会公告等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郑进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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