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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及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3-14

发文字号

洪卫家庭字[2018]2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南昌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8-03-14

颁发部门

江西省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及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洪卫家庭字[2018]2号

2018年3月14日

各县(区)卫计委,各开发区(新区)社发局:

  现将江西省卫计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及申报工作的通知》(赣卫办家庭字[2018]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根据有关专项资金申报时间的要求,请各县(区)于4月13日前将2018年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阳光助学对象汇总表由各县(区)人口计生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以县(区)为单位汇总,采取公文的形式,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卫计委家庭发展处。

  二、请各县(区)高度重视,要求上报的汇总数据、个案名单必须与录入系统平台的信息一致。上报的汇总表及个案名单的电子版请同时发邮箱:672542448@qq.com。市卫计委家庭发展处联系人:喻旭光,联系电话:83986759(办),13879154946。

  三、根据《关于做好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居民健康卡发放的通知》(洪规划字[2017]17号)文件要求,继续做好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落实和居民健康卡发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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