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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浙江省医疗器械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8-09

发文字号

金人考办[2016]23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金华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6-08-09

颁发部门

浙江省金华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正文内容

关于做好2016年度浙江省医疗器械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金人考办[2016]23号

2016年8月9日

各县(市、区)职改办、省部属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浙江省医疗器械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浙江省医疗器械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人考发[2016]34号)精神,现将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考试定于 11月6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一)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上午 9:00-11:00 《医疗器械通用知识》
  下午 1:30-3:00 《医疗器械专业知识与技能》
  (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上午 9:00-11:00《医疗器械通用知识》
  下午 1:30-3:00 《医疗器械专业综合知识与技能》
  3:45-5:15 《医用机械工程专业知识与技能》
  《医用光机电工程专业知识与技能》
  《医用放射影像工程专业知识与技能》
  《医用生化工程专业知识与技能》
  《医用临床工程专业知识与技能》
  其中,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按医疗器械分类原则,分为医用机械工程、医用光机电工程、医用放射影像工程、医用生化工程、医用临床工程五大类,各岗位技术人员可根据各自从事的工作选择一个专业类别的考试科目。

  二、考生报考事项。考生应于8月12日至26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s//ziyuan.heuet.edu.cn:80/rwt/14/http/P75YPLU4NJWYGLUDN7XB/)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考生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正确选择考试级别和科目、报考考区和报名点,以及正确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务必在确认无误后再下载打印“报名表”等。
  (二)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在打印“报名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即网上报名与交费同步进行)。打印的“报名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需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留存,待考后资格审查时使用。
  (三)报名交费成功的考生可于11月1日至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考点设在金华市区。
  (四)有关“报考条件、获得证书条件、试题题型和考试要求、收费标准、报名程序及流程图、工作年限证明、考后资格审查资料”等具体规定和考务事项,见浙江人事考试网“考试文件”栏目相关公示。

  三、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征订方式详见网站:https//ziyuan.heuet.edu.cn:80/rwt/14/http/P75YPLU4NJUGIZJNPSST635QPZYGG5C/公告通告栏,咨询电话:0571-88903229、88903228、88903230。

  四、考试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经省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并划定合格分数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下载考试成绩。

  五、考后资格审查。报考资格采取考后审查的方式进行。考后审查时间、地点及要求等事项,经省人力社保与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商定后,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与考试成绩同步公布。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养老保险证明、身份证件(复印件)等,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考后报考资格审查。报考资格审查人员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收下报名表并盖章,同时应收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养老保险证明,以及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件复印件各1份。

  六、有关要求。报名人员在填报信息时要认真检查,重点防止选错考试级别或专业科目、选错考区或报名点、传错照片、填错姓名和证件号、手机号等,务必在确认无误后再打印“报名表”。以上信息内容和考试交费问题,如因报名人员出错或错交费,造成影响考试和成绩、证书制发和使用,以及影响信息联络等后果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只进行网上信息填报但未交费,或考后报考资格审查逾期者,分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或自动放弃合格成绩。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和市场监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要做好考后资格审查的宣传与保障工作,并坚持原则和把握准确,努力防止漏审、错审等现象发生,同时要确保审查资料的完整与安全并按时报送至金华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对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要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和浙江省对人事考试违纪违规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规定(浙人社发[2014]140号)处理,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

  附件:2016年度省医疗器械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工  作  安  排
8月9日市印发考务工作的通知
8月12日至26日网络报名、交费
11月1日至5日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11月6日考试
省有关部门核定合格分数线后公布考试成绩和考后报考资格审查的通知(包括时间、地点、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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