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阳市“灭鼠、灭蝇先进城区”复查和创建“灭蚊先进城区”迎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政办发[2015]127号
2015年4月29日
吴宁、白云、江北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为积极推进“美丽县城“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区品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年版)》的工作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将于今年开展创建”灭蚊先进城区“工作,同时根据《浙江省除四害先进城区考核命名和管理办法》的规定,今年我市将接受 “灭鼠、灭蝇先进城区”省级复查,为确保顺利通过考核(复查)验收,特制订《东阳市“灭鼠、灭蝇先进城区”复查和创建“灭蚊先进城区”迎检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阳市“灭鼠、灭蝇先进城区”复查和创建“灭蚊先进城区” 迎检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提升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确保顺利通过 “灭鼠、灭蝇先进城区”复查和“灭蚊先进城区”考核验收,给市民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为目标,通过政府组织、全民动员、广泛发动、科学指导,采取药物消杀和环境卫生整治等措施,有效降低鼠、蚊、蝇密度,预防和控制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美丽县城”建设和“两美”东阳建设打下扎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灭鼠、灭蝇、灭蚊工作达到全国爱卫会《灭鼠、蚊、蝇、蟑螂标准》规定的要求,确保通过省爱卫会的复查和考核验收(具体标准见附件3)。
三、工作范围
城市建成区25个社区及其外围500米范围内所有单位、居民户及各类公共部位。
四、活动安排
整个活动从3月开始到通过复查验收结束,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前期准备阶段(5月中旬前)
1.调整完善病媒生物防制(除四害)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
2.制定复查迎检工作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和工作技术要点。
3.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4.组织爱国卫生月活动,开展一次蚊蝇孳生地调查工作,并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清理鼠、蚊、蝇等孳生场所、积水容器等,为下一步进行药物消杀打好环境基础。
5.健全除四害工作队伍:⑴市机关各部门及城区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各设立1名除四害工作人员;每个居民小区各设立1名除四害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单位内和居民小区内的基本情况调查摸底,领、发除害药品。⑵对重点单位,聘请有关人员组建一支相对专业化的工作队伍,主要负责集中投药期间的药物分发和投放,协助爱卫办对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6.逐级组织开展四害防治知识培训。市爱卫办负责师资力量培训,各部门负责对下属单位和管理对象的培训,培训率达85%以上。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8月)
1. 5月中旬前,组织开展一次春季灭鼠集中消杀活动,降低鼠害密度。从5月开始每月有重点地开展蚊蝇类孳生地消杀活动。
2. 在城区重点区域、重要地段建设和投放2000个左右的室外灭鼠毒铒站,对重点单位推广使用室内灭鼠毒饵盒。
3.5月份,由吴宁、白云、江北街道各自负责对辖区范围的灭蚊灭蝇灯进行一次全面的整修。
4.市场监管、卫生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餐饮、食品经营加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等重点除害场所开展完善防鼠、防蝇设施活动,确保“三防”设施合格率在95%以上。
5.按照全国《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和考核鉴定办法》要求,市爱卫办在6月份、8月份分别组织开展一次密度自查,查找漏洞,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按相关法律法规条款进行处罚。对自身无法完成“四害”等病媒生物防制的单位和部门,将依法强制由专业消杀公司提供有偿服务,费用由被服务单位承担。
6.8月份完成复查的申报工作。
(三)巩固成果阶段(9月-10月)
1.强化环境卫生大整治,广泛开展城区老居民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环境整治,动员市民、单位和重点行业进行室内外环境整治,全面清除垃圾、卫生死角和各类积水及积水容器。
2.9月份组织开展秋季灭鼠灭蚊蝇集中除害活动,进一步降低鼠、蚊、蝇密度。
3.做好迎接省爱卫会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工作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灭鼠灭蝇灭蚊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灭鼠、灭蝇先进城区”复查和“灭蚊先进城区”创建是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的重要内容,事关三年后国卫复查的关健一环,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要予以高度重视,坚持“统一领导,逐级负责,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加强对“灭鼠、灭蝇先进城区”复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街道、各部门要成立相关工作机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除害工作,做到“三包”(即包地段,包投药覆盖率、到位率和保留率,包安全)、“四定”(定人员、定任务、定指标、定时间),形成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的局面。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东阳市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办法》(东政办发[2008]336号)的职责要求,全面搞好本辖区、本部及下属单位的灭鼠灭蝇灭蚊工作,开展宣传发动,建立检查考核制度,调查基本情况,建立消杀队伍,整治室内外环境,统一药物消杀,并且负责做好本部门及下属单位除害经费的筹集工作。
1.市爱卫办负责全市动员、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的组织、协调和筹备等工作。
2.各街道按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做好辖区内的宣传发动、技术培训,同时做好居民户的药物分发供给的组织工作,发动各社区和小区做好居民区的灭鼠灭蝇工作,重点是居民室内外四害孳生地的清理和辖区内垃圾桶(箱)、下水道、辖区内集体举办的农贸市场等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3.各系统、各部门负责做好本系统、本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除四害工作。在充分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按照市爱卫会的统一部署,组织力量,做好环境整治和药物投放工作。
教育、建设、交通、行政执法、卫生、市场监管、建管等部门的专项职责如下:
(1)教育部门负责抓好市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和广大师生的病媒生物防制科学知识普及工作。
(2)建设部门负责城市病媒生物防制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的下水道、园林绿地、拆迁空白地块等场所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3)交通部门负责落实车站、公交、出租车辆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4)行政执法部门(环卫处)负责垃圾的清扫、清运管理,负责垃圾填埋场、中转站、公厕、各类垃圾箱(坑、桶)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5)卫生部门具体负责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技术指导等工作,开展病媒生物防制监督检查,负责医疗卫生单位的病媒生物防制和督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6)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餐饮行业、食品流通领域行业、食品生产行业和政府举办的集贸市场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5)建管部门负责抓好建筑工地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落实。
(三)加强宣传、发动群众。各单位特别是各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灭鼠灭蝇灭蚊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发动群众,克服与己无关的思想,教育市民自觉维护公共卫生,树立“东阳是我家,卫生靠大家”的观念。要大力宣传除害知识和技术,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除害技术水平,真正形成家喻户晓、人人动手的工作氛围。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街道、各部门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系统内灭鼠灭蝇灭蚊等除害工作开展专题自查,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加以整改,确保辖区内、系统内除害指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市爱卫会将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列入各单位“五创”工作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