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报告内容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 4 月
2022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成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旭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云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本公司存在行业政策变化风险、药品降价风险、原材料和辅料价格上涨风险、主导产品较为集中的风险、固定资产折旧增加导致利润下降的风险、环保风险、产品价格风险、药品质量风险、人才流失风险、财务风险、公共卫生事件影响等风险,具体内容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中第十一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之“5、公司战略实施和经营目标达成所面临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中进行了详细阐述。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阅读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3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5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7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7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9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载有公司董事长签字的 2022 年年度报告正本。
五、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双成药业 指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双成投资 指 海南双成投资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维乐药业 指 海南维乐药业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宁波双成 指 宁波双成药业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双成药业欧洲有限公司 指 Shuangcheng Pharmaceuticals Europe S.r.l
孙公司、维乐药业(香港)有限公司 指 Weile Pharmaceuticals (hong kong)co.,limited
股东、HSP 指 HSP I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Li Jianming 指 JIANMING LI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药监局 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接受新药公司的委托,通过对客户已上市药物进行生产工艺优化
CMO 指 和供应链稳定保障,帮助客户降低生产成本,改善药物的可及性
和生命周期
GMP 指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FDA 指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ANDA 指 简化新药申请
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 指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 指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双成药业 股票代码 002693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双成药业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Hainan Shuangcheng Pharmaceuticals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SC Pharmaceuticals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王成栋
注册地址 海口市秀英区兴国路 16 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70314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2000 年-2010 年,海口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裕科大厦五楼;2010 年,海口市兴国路 16
号;2010 年至今,海口市秀英区兴国路 16 号
办公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兴国路 16 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70314
公司网址 http://www.shuangchengmed.com
电子信箱 yuxiaofeng@shuangchengmed.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于晓风 李芬
联系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兴国路 16 号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兴国路 16 号
电话 (0898) 68592978 (0898) 68592978
传真 (0898) 68592978 (0898) 68592978
电子信箱 yuxiaofeng@shuangchengmed.com lifen@shuangchengmed.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 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兴国路 16 号公司证券部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00072122491XG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无变更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徐茂、尹佐永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2 年 2021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0 年
营业收入(元) 274,754,114.70 320,293,514.52 -14.22% 269,441,762.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012,396.69 -20,325,073.94 144.34% -53,329,409.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36,881,064.99 -39,383,459.22 6.35% -58,256,061.12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5,217,762.02 23,553,573.54 7.07% -10,501,850.4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5 140.00% -0.1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5 140.00% -0.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0% -4.21% 6.01% -10.26%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 2020 年末
增减
总资产(元) 911,018,789.08 854,556,164.94 6.61% 907,677,495.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13,547,960.18 481,848,410.05 6.58% 492,925,341.02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
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备注
营业收入(元) 274,754,114.70 320,293,514.52 包括产品销售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24,424,754.07 16,735,383.10 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租赁、出售废品、受托研
发、出让产品代理权利等不属于主营业务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250,329,360.63 303,558,131.42 产品销售收入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73,230,987.79 53,583,090.97 71,049,140.92 76,890,895.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30,119.24 -2,543,950.58 -1,806,463.72 12,632,691.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6,233,934.62 -13,790,139.52 -3,536,035.47 -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3,320,955.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284,942.57 9,351,044.46 1,024,651.63 30,127,008.50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金额 2021 年金额 2020 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主要系醋酸曲普瑞林注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9,897,374.02 13,743,289.92 -1,781,783.47 射液、盐酸美金刚片产
品权利转让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 13,947,079.00 3,076,877.59 4,746,743.92 系政府补助。
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
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4,633,666.08 4,116,717.12 2,846,781.98 系理财收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7,480.41 -1,787,688.81 -23,972.4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732,137.83 90,810.54 861,118.74
合计 45,893,461.68 19,058,385.28 4,926,651.22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行业情况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制药工业起步于 20 世纪初,经历
了从无到有、从使用传统工艺到大规模运用现代技术的发展历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药工业的发展驶入快车道。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2022 年度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的医药制造业营业务收入 29,111.4 亿元,较上年下降 1.6%,实现利润总额
4,288.7 亿元,较上年下降 31.8%。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医疗卫生支出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2021 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21 年全国卫
生总费用初步推算为 75,593.6 亿元,其中:政府卫生支出 20,718.5 亿元,占 27.4%;社
会卫生支出 33,920.3 亿元,占 44.9%;个人卫生支出 20,954.8 亿元,占 27.7%。人均卫
生总费用 5,348.1 元,卫生总费用占 GDP 的比例为 6.5%。
(二)行业相关政策法规
2022 年,医药行业出台多项政策,持续深化医药、医疗和医保联动改革,推动行业健
康发展。
1、2022 年 6 月 14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
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 年)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2〕54 号。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十
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推动大企业加强引领带动,促进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有关事项通知:通知从总体要求(指导思想、行动目标)、重点任务(七大方面)、工作要求(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宣传引导)三个主题进行阐述。
其中重点任务七大方面对本行业及公司均有不同程度的影响,主要内容:
(1)以创新为引领,打造大中小企业创新链:推动协同创新;推动创新资源共享;
推动创新成果转化;推动标准和专利布局;推动绿色创新升级。
(2)以提升韧性和竞争力为重点,巩固大中小企业产业链:协同突破产业链断点堵
点卡点问题;发挥大企业龙头带动作用;提升中小企业配套支撑能力;打造融通发展区域生态。
(3)以市场为导向,延伸大中小企业供应链:加强供应链供需求对接;完善供应链
合作机制。
(4)以数字化为驱动,打通大中小企业数据链:发挥大企业数字化牵引作用;提升
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增强工业互联网支撑作用。
(5)以金融为纽带,优化大中小企业资金链:创新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方式;推
动直接融资全链条支持;引导大企业加强供应链金融支持。
(6)以平台载体为支撑,拓展大中小企业服务链:搭建专业化融通创新平台;推动
各类平台强化融通创新服务;培育国际合作服务平台。
(7)以队伍建设为抓手,提升大中小企业人才链:加强人才培养引进;推动人才共
享共用;提升人才队伍融通创新能力。
2、2022 年 4 月 12 日,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药品年度报告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药
监药管〔2022〕16 号。为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进一步指导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药品年度报告管理规定》。同时,为保障药品年度报告制度的落地实施,国家药监局建设了药品年度报告采集模块,同期启用。
3、2022 年 6 月 23 日,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药品追溯码标识规范》等 2 项信息化标
准的公告 2022 年第 50 号。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推动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药品追溯码标识规范》《药品追溯消费者查询结果显示规范》2 项信息化标准。
4、2022 年 10 月 31 日,国家药监局关于启用《出口欧盟原料药证明文件》和《药品
出口销售证明》电子证明的公告 2022 年第 95 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重大决策部署,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提升国家药监局“互联网+药品监管”应用服务水平,为药品出口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
务服务,经研究决定,自 2022 年 12 月 1 日起,正式启用《出口欧盟原料药证明文件》和
《药品出口销售证明》电子证明。此项措施的制定为公司未来原料药及药品的出口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5、2022 年 11 月 16 日,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
评过程中审评计时中止与恢复管理规范(试行)》的通告药审业〔2022〕614 号。为规范
审评过程中审评计时中止和恢复管理,保障药品审评过程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下,药审中心制定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过程中审评计时中止与恢复管理规范(试行)》。
此项规范的发布有利于公司项目注册申报工作。
6、2022 年 12 月 29 日,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药品质量安
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 2022 年第 126 号。持有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物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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