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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关于开展儿童零食营养知识传播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4-24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深圳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5-04-24

颁发部门

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广东省深圳市教育局

正文内容


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关于开展儿童零食营养知识传播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

2015年4月24日

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各区慢性病防治机构,市教育局直属相关学校:

  为提高我市学校卫生工作水平,提升中小学生身心素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经研究,决定在我市中小学校启动儿童零食营养知识传播项目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通过实施儿童零食营养知识传播项目,倡导健康饮食和均衡营养理念,提高学生和家长健康饮食的知识和技能。学生零食及营养相关知识知晓率在干预后达到75%以上。
  (二)探索儿童营养干预的有效方法,从而提高我市儿童青少年群体健康饮食的知识和技能。

  二、试点学校
  根据自愿原则,经学校申请、各区推荐,在全市各区(含直属)各选择1所小学开展试点,共11所学校(见附件)。

  四、工作内容
  (一)校医和班主任培训
  编印《健康饮食、健康成长--深圳市儿童零食营养知识传播项目(教师家长读本)》,向试点学校的校医、二年级全体班主任发放。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组织营养学专家对校医和班主任进行专题培训,讲授儿童营养学知识和《中国儿童青少年零食消费指南》的内容,以提高校医和班主任儿童营养知识水平。
  (二)学生营养知识教育和干预
  编印《健康饮食、健康成长--深圳市儿童零食营养知识传播项目(儿童读本)》和“健康饮食、健康成长”餐垫,向二年级全体学生发放。由校医定期组织开展儿童营养主题健康讲座,宣讲“食物营养大解密”、“科学搭配三餐”、“合理选择零食”和“拒绝垃圾食品”等内容。由班主任组织全班学生开展“晒晒我的阳光早餐”、“拒绝碳酸饮料”、“健康营养分享班会”、“健康营养作文比赛”等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
  (三)家长儿童营养知识教育
  向每位家长发放《健康饮食、健康成长--深圳市儿童零食营养知识传播项目(教师家长读本)》,动员家长参与到儿童零食营养知识传播项目,提高家长对儿童营养的关注,对儿童的健康饮食进行指导和监督。由班主任组织一次家长交流会,谈谈孩子存在的不良饮食习惯,并分享对孩子健康饮食习惯指导和培养的经验。

  四、职责分工
  (一)市教育局及市慢性病防治中心
  统筹协调全市项目试点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对各区慢性病防治机构和市直属学校的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收集、整理和总结项目有关资料,组织对各项目试点单位的督导和考核,并对项目试点工作进行全面的评估和总结。
  (二)各区教育局及区级慢性病防治机构
  组织开展辖区项目实施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对辖区试点学校提供技术支持,指导并配合学校完成基线调查和效果评估,收集、整理、总结和上报项目有关资料,完成调查数据的审核、录入、分析,撰写项目评估报告。
  (三)试点学校
  对所选年级的师生做好项目动员工作。配合市、区慢性病防治机构,按进度完成学生的儿童零食营养主题讲座,组织开展学校各类宣传活动,完成学生和家长的基线调查和效果评估,做好调查问卷以及其他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五、过程及效果评估
  (一)过程评估
  由各区慢性病防治机构对辖区试点学校项目的实施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并对学校宣传资料发放情况、健康大讲堂开展情况、学生和家长活动参与情况进行评估。要求每个月进行一次过程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及时上报市慢性病防治中心。
  (二)效果评价
  项目实施前后,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对学生有关零食营养知识、态度和行为以及家长对儿童健康饮食的认知情况进行评估调查,同时收集学生及家长对本项目的反馈意见和建议。通过学生及家长零食营养知识的知晓率、态度及饮食行为改变情况对整个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六、工作进度安排
  (一)2015年4月,项目启动并完成培训;
  (二)2015年5-6月,试点学校启动学生、家长主题活动完成基线调查。
  (三)2015年7月,完成效果评估,总结项目实施经验。

  (市教育局联系人:张玲,电话:82105678;市慢病中心联系人:熊静帆,电话:25608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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