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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11-13

发文字号

信政办[2013]143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信阳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3-11-13

颁发部门

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内容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政办[2013]143号

2013年11月13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信阳市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信阳市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信阳市委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实施意见》(信发[2012]1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河南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3]71号)精神,全面开展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圆满完成省残联分配我市的各项残疾儿童康复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魅力信阳,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按照政府主导、残联协调、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稳步推进的原则,实施贫困残疾儿童抢救康复工程,逐步建立贫困残疾儿童医疗康复保障和服务体系,从根本上改善贫困残疾儿童的生存与发展状况,实现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3年为符合标准的560名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提供救助,共需资金1000万元,重点实施以下项目:
  --救助贫困聋儿45名,其中:为25名中低收入家庭的聋儿配发人工耳蜗,人工耳蜗由省集中采购,统一配备,手术及调机费每人补助标准为1.2万元,训练费每人补助标准为1.4万元,为20名贫困聋儿配发助听器,助听器由省统一配备,助听器验配调试服务费每人补助标准为1200元,训练费每人补助标准为1.2万元;
  --为90名贫困脑瘫儿童实施康复训练,训练费每人补助标准为1.2万元,矫形器配置费每人补助标准为1200元;
  --为30名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实施康复训练,训练费每人补助标准为1.2万元;
  --为50名贫困低视力残疾儿童适配助视器,配置费每人补助标准为1000元;
  --为35名贫困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配置费每人补助标准为5000元;
  --为310名贫困残疾儿童适配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及助行器等辅助器具,配置费每人补助标准为1500元。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工程实施工作的领导,成立市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包盛柏任组长,市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计局、市委宣传部分管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残联,负责工程实施工作。
  (二)经费保障
  1.确保落实经费保障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对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的康复项目,进一步简化报销程序,扩大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减轻贫困残疾儿童康复费用负担;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所需经费,按照中央、省、市分级负责的原则,通过中央补助专项康复经费、省财政预算安排彩票公益金解决90%;市级负担的部分由市财政和市民政部门统筹解决;个人负担部分由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予以资助。同时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保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正常开展。
  2.加强对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资金的管理,对救助资金单独建帐,专款专用,不准挪作他用。

  四、工作要求
  1.澄清底数,确定对象。县区要在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状况调查的基础上,对贫困残疾儿童康复需求进行再普查,建立贫困残疾儿童随报制度,乡镇(街道)、村(社区)医生、康复协调员要对辖区新生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发现一例,及时转介一例,实时掌握新生贫困残疾儿童的数量,类别和康复需求等情况,并将贫困残疾儿童信息及时录入数据库。
  2.按照分配,实施救助。按照市残联指定的康复机构,安排受助对象到指定机构进行康复训练。
  3.规范管理,严格督导。所有救助项目使用统一救助卡,建立专门档案,各项目执行单位要按照实施办法要求,定期将受助儿童接受康复救助信息录入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数据管理系统。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宣传贫困残疾儿童康复工程的意义、资助内容和申请办法,及时宣传报道救助开展情况和受助效果。
  5.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解决相关问题。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确保全市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长期有序进行,使残疾儿童得到康复补助。每年由市财政局和市民政局统筹解决市级负担的贫困残疾儿童康复工程所需经费。市人社局和市卫生局负责按最高比例,报销残疾儿童的康复项目费用;市审计局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市委宣传部负责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的宣传工作;市残联负责受助残疾儿童的筛查、确定、康复等具体工作。每年适时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残疾儿童康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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