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客服电话

400-9696-311
医药数据查询

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集中开展全科医生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5-23

发文字号

黑卫家庭发[2016]107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黑龙江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6-05-23

颁发部门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中医药管理局

正文内容

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集中开展全科医生注册工作的通知

黑卫家庭发[2016]107号

2016年5月23日

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绥芬河市、抚远市卫生计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和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15]93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力争在全国和全省竞赛活动中有全科医生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全省五一劳动奖章”,省卫生计生委和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在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集中开展全科医生注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范围和对象
  取得医师资格,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所)从事全科医学专业的执业(助理)医师。

  二、执业注册条件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拟从事全科医学专业(含中医)工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注册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
  (一)经过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取得合格证书的。
  (二)取得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三)通过省卫生计生委或省中医药管理局认可的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并取得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的。
  凡在基层医疗机构执业范围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的,同时可加注相应类别的其他专业。

  三、执业注册地点
  注册为全科医学执业范围,可申请注册一个执业机构,亦可申请多地点执业,执业地点数量不限,鼓励执业地点注册在二级以上医院的医师对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执业类别为临床且执业范围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康复医学专业的医师及执业类别为中医、中西医结合的医师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全科诊疗科目下开展多点执业,多点执业注册范围可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或预防保健专业。增加注册的前述执业范围只作为多点执业医疗机构的执业范围,不作为其第一执业医疗机构的执业范围。

  四、执业注册权限
  全科医生执业注册权限在拟执业医疗机构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五、其它要求
  各地应在2016年6月底前完成现有符合条件人员的执业注册或变更注册工作,并将注册名单向社会公示。

<END>
政策法规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摩熵医药企业版
50亿+条医药数据随时查
7天免费试用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