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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报

报告时间

2023-06-30

股票代码

002589.SZ

报告类型

中报

货币类型

CNY

营业收入

4,079,932,498.77

营业毛利润

533,163,162.89

净利润

41,586,431.75

报告附件
详细报告内容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023 年 8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韩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芸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庆岩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可能存在行业竞争、经营与管理、市场、国家政策等风险,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 公司治理......22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25 第六节 重要事项......2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3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3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39 第十节 财务报告......4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载有董事长签名的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四、其他备查文件。 以上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集团 指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 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月 30 日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瑞康医药 股票代码 002589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瑞康医药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REALCAN PHARMACEUTICAL GROUP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 Realcan 有)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韩旭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喆 王秀婷 联系地址 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 103 号 13号楼 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 103 号 13号楼 电话 0535-6737695 0535-6737695 传真 0535-6737695 0535-6737695 电子信箱 dongmi@realcan.cn stock@realcan.cn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2 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2 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079,932,498.77 7,551,070,413.29 -45.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30,667,269.81 58,990,871.57 -48.01% 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13,269,475.79 3,843,303.78 -3,047.19% (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78,680,614.05 276,926,857.47 -35.48% 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04 0.0392 -47.9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04 0.0392 -47.9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56% 0.79% -0.23%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8,281,209,924.56 18,331,074,646.82 -0.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5,488,920,354.58 5,407,787,638.68 1.50% 产(元)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 320,272,031.24 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3,446,427.91 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 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739,818.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 -179,378,500.00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283,495.10 支出 减:所得税影响额 160,944.1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265,582.50 合计 143,936,745.6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公司所属的医药流通行业是连接上游医药生产企业和下游零售终端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2021 年,商务部发布《关 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未来五年的行业发展目标;报告期内,国务院办公 厅印发了关于《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 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政策通知,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法规内容如下: (1)行业目标“新明确” 商务部发布《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促进对外 交流合作,提出大力发展中医药对外贸易,扩大我国中药类产品国际市场规模。 《意见》明确了完善城乡药品流通功能、着力提升药品流通能级、稳步发展数字化药品流通等六方面共 14 条举措。 其中提出,支持中药类产品开展海外注册,积极参与国际规划、标准的研究与制定,扩大我国中药类产品国际市场规模。积极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拓展服务贸易新模式。加强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打造道地中药材出口品牌,支持 中药材外向型企业发展,提升中医药国际化水平。 根据《意见》,未来 5 年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总体目标为,到 2025 年,培育形成 1~3 家超五千亿元、5~10 家超 千亿元的大型数字化、综合性药品流通企业,5~10 家超五百亿元的专业化、多元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100 家左右智能化、特色化、平台化的药品供应链服务企业;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市场总额 98%以上;药品零售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市场总额 65%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率接近 70%。 (2)药品、器械集采如火如荼 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 2023 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了 2023 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 理的目标任务即“到 2023 年底,每个省份的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累计达到 450 种,其中省级集采药品应达到 130 种, 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均有所覆盖。”其中,医保药品将实现全部纳入国家组织的集中采购,扩大药品集中采购覆盖范围,将参加集中采购的药品范围扩大至大部分医疗机构需要使用的药品。同时,加强药品价格监管,建立药品价格联动 调整机制,确保药品价格合理、稳定。《关于做好 2023 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确定了 2023 年医用 耗材带量采购主要方向及品种,扎实推进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按照“一品一策”的原则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高值医用 耗材集采。相比较严格控制耗材带量采购降价力度,通过耗材带量采购联动 DRG改革及医保支付改革,将药品和耗材 器械从医院的收入来源转变为主要控费目标,让医院掌握主动权,从而全面推动带量采购在医院端全面推进。 2023 年 5 月 19 日,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正式发布《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公告(第 2号)》。首轮中成药集 采由湖北省牵头,覆盖 30 个省级地区的医院需求,文件发布也意味着全国性中成药集采正式进入落地阶段。《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 (国办发〔2021〕2 号)精神,进一步推进中成药联盟采购工作,在国家医保局的指导下,结合中成药联盟采购工作实 践,研究起草的文件。随着湖北药械集采部门发布《关于做好首批中成药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续签工作的通 知》,在首批中成药省际集采已经进入续签阶段的同时,新一批中成药集采也几乎随之启动——开始展现中成药集采有 序、按批次开展的信号。和化药集采一样,中成药集采也将影响产业链上下游,重塑市场格局,在行业建立新的质量标 准。 (3)激发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巨大潜力和活力 2023 年 2 月 10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推进中医药 振兴发展的基本原则,统筹部署了 8 项重点工程和 26 个建设项目。明确了在 2025 年前需要完成的八大工程的建设目标、 建设任务、配套措施和部门分工。《通知》中明确到 2025 年,加快建设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使中医药防病治病水平明显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逐步壮大、中药质量 不断提升、中医药文化大力弘扬、中医药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中 医药振兴发展取得明显进展、中医药成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支撑。这是继中医药“十四五”规划后,最近国家 层面出台的又一项高级别指导政策。 (4)医保个账改革及共济政策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做好 2023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医保筹资标 准,《关于做好 2023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到:2023 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 1020 元,其中人均财政 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 640 元,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 380 元。 在完善医保支付管理方面,《通知》提到,扎实推进《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 年)》落地实施,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电子 处方中心,建立健全全省统一、高效运转、标准规范的处方流转机制,推动省域内“双通道”处方流转电子化,提升谈判 药品供应保障水平。《通知》要求规范和强化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饮片医保准入管理并动态调整,综合考虑基 金承受能力、临床治疗需求等因素,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按程序纳入当地医保支付范围。落实加 强医用耗材医保支付管理有关要求,提升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按照《DRG/DIP 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全国扎实推进支付方式改革,2023 年底不少于 70%的统筹地区 开展实际付费,加强门诊支付方式改革和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政策研究,完善顶层设计,统筹做好医保支持“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有关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相关任务目标。 2、报告期内业务发展情况及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具体情况如下: (1)药品、器械配送板块 药品、器械配送板块是公司的传统业务板块,负责药品器械配送服务及综合医疗服务业务,向客户提供 F to b to c 医药全流程解决方案。在带量采购及国家医保谈判的政策背景下,公司积极参与带量采购品种及新国谈产品的配送商遴 选,同时积极争取带量采购、新国谈品种在配送及市场准入机会,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及品牌影响力,以优质的服务搭建 与工业企业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服务上游客户 5000 余家。公司持续对配送产品结构进行优化调整,除与上游厂家积极开展创新产品合作外,同时加快推进研发自有医疗器械、中医药产品,未来将借助现有渠道资源,实现自有产品直接向 医院、药店等终端渠道的销售。该板块在巩固传统业务地位,开拓创新增值服务的同时,也将继续助力集团其他创新业 务的战略推进,全力支持集团各业务板块战略发展。 2023 年 3 月 21 日,瑞康医药集团、浙江英特集团、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三方召开战略合作研讨会,正式签署《战 略合作协议》。通过本次战略合作,三家公司联动发挥其在各自区位资源优势,在市场推广、深度分销、市场准入及终 端服务等方面聚焦精品项目,深耕鲁苏浙市场,构建华东医药协同发展共同体,将充分发挥各自市场覆盖、客户网络、 品牌和管理等资源优势,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合作,提升各方在华东及全国的综合竞争力、影响力和创新力。 报告期内,药品、器械配送板块实现营业收入 35.66 亿元。 (2)医学诊断板块(IVD) 医学诊断板块业务覆盖生化、免疫、临检、凝血、微生物、病理、分子诊断、POCT(即时检验)等全领域,在公 司战略调整完成后,该板块业务将重点布局山东、北京等核心市场及部分资源优势明显的区域市场,非重点区域业务逐 步有序退出。 该板块专注于为医疗机构提供智能化、标准化、现代化医学实验室及区域检验中心整体解决方案。公司与国内外多 家知名品牌形成战略合作,通过终端优势实现产品赋能,满足不同客户集约化的服务需求,提供智能化、一站式产品解 决方案,是贝克曼、罗氏、雅培、希森美康、思塔高、迈瑞、利德曼、迪艾斯、迈克等品牌的重要战略合作伙伴。该板 块的发展目标是为重点病种提供诊断数据和患者导入,由检达诊、以诊促医,协同数字化医疗,共同创建多学科会诊平 台、精准分诊平台,成为医学诊断医疗服务方案提供商。 报告期内,医学诊断板块实现营业收入 2.26 亿元。 (3)学术服务板块 学术服务板块通过打造诊疗一体化创新业务团队,针对慢病、肿瘤领域、糖尿病、心脏病等特定病种,整合形成“检验、诊断、治疗、康复、教育”全过程的诊疗一体化方案。同时该板块结合精准用药、智能检测、诊疗服务、康养服务等产品与服务,结合公司中医药领域的最新经验和成果,组建相应领域医生集团和患者健康服务机构,面向医疗工作者和 患者提供健康管理的产品和服务。 该板块通过以互联网医院为依托,向医院、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健康管理与慢病管理解决方案。报告期内,该板块 业务累计服务 300 余家医疗机构,在阳光合规推广药械产品的同时,进一步提升患者服务的内容和价值,实现集团由药及医、以医促药、战略协同的发展目标。未来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引进总代品种,打造团队,实现学术服务板块与药品 销售板块的整体协同。 报告期内,学术服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 3,479 万元。 (4)数字医疗板块 数字医疗板块紧跟医疗信息互联网领域的发展,通过建立“临床使用、采购供应、支付理赔、疾病管理”环节的合理 用药管理,打造管理式医疗闭环。该板块业务包括:药品福利管理(PBM)、健康保险第三方服务管理(TPA)、院内 物流(SPD)、医院信息化管理(HIS)、分级诊疗管理、慢病管理等业务模块。 该板块公司拥有自主研发的核心算法,擅长处理“非标准化”信息环境下的处方合理性审核。公司将人工智能“自然语义识别技术”应用于临床用药合理性的自动分析与管理,自主研发了针对“临床药学”领域知识优化的语义识别核心算法、审方引擎(C++语言编写)与用药合理性知识库,构建了合理用药知识库和精细化规则自维护平台,人工智能和大数据 技术是智能审方引擎实现专业化、智能化、实时化用药合理性审核的技术基础。目前公司能够提供医院临床合理用药智 能化管理解决方案、区域(医联体)化药事管理解决方案、医保控费管理解决方案、互联网医院解决方案以及医院信息 化系统解决方案等,并已取得 40 余项软件著作权证书。此外,该板块为商业保险机构提供健康险理赔服务,覆盖近 100 家商业保险机构和超过 4,000万被保客户,并自主研发了供应链 B to B“医张网”平台、云 HIS“智成云”平台、终端营销云 平台“药众达”等互联网平台。未来,数字医疗板块还将进一步聚焦集团中医药的发展战略,积极构建中医医疗数字化生 态体系。 报告期内,数字医疗板块实现营业收入 3,755 万元。 (5)医药物流板块 医药物流板块拥有药品和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资质,在为瑞康及旗下公司服务的同时,承接独立的第三方配送服务,荣获国家 5A级物流资质、冷链物流国家标准试点企业、山东省首批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等荣誉。 公司的第三方物流业务涵盖了信息传递、物品运送、资金流通三大功能,依托全国仓干配一体化的物流网络布局、 专业的服务团队,为医药企业客户提供专业化、定制化、标准化的三方仓储物流全委托服务、供应链咨询服务、系统集 成服务以及仓储物流代运营管理服务。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多次出色完成防疫物资的捐赠及运输任务。“瑞康医药物流”品牌已成为业内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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