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报告内容
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未名医药 公告编号:2024-056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03,928,259.06 -19.55% 314,710,263.52 -6.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44,241,185.37 -47.00% 14,626,268.30 -50.78%
的净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43,563,933.57 -45.98% 16,570,561.76 -49.02%
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 — -48,305,232.97 -2,675.97%
流量净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671 -46.99% 0.0222 -50.67%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671 -46.99% 0.0222 -50.67%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2.12% -1.34% 0.70% -0.53%
率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295,887,841.12 2,337,137,949.03 -1.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090,364,911.99 2,068,467,729.91 1.06%
的所有者权益(元)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
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 835,511.93 -3,306,128.17
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207,947.08 797,382.73
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
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
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171,789.82 765,923.14
外收入和支出
减:所得税影响额 176,519.69 170,101.4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7,897.70 31,369.68
(税后)
合计 677,251.80 -1,944,293.46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1、货币资金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 155.97%,主要原因系联营企业分红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 100.00%,主要原因系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3、应收票据比年初余额减少 48.47%,主要原因系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4、预付款项比年初余额增加 108.22%,主要原因系预付款项所致。
5、其他应收款比年初余额减少 30.31%,主要原因系收回款项所致。
6、使用权资产比年初余额减少 60.74%,主要原因系使用权资产摊销所致。
7、长期待摊费用比年初余额减少 74.34%,主要原因系资产摊销所致。
8、短期借款比年初余额减少 100.00%,主要原因系偿还借款所致。
9、应付账款比年初余额减少 51.61%,主要原因系支付货款所致。
10、合同负债比年初余额增加 69.79%,主要原因系收到合同款项所致。
11、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余额减少 41.28%,主要原因系支付奖金所致。
12、其他应付款比年初余额减少 50.96%,主要原因系支付款项所致。
13、其他流动负债比年初余额减少 100.00%,主要原因系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到期所致。
14、租赁负债比年初余额减少 70.49%,主要原因系支付租金所致。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1、研发费用本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减少 54.11%,主要原因系本期经营规划所致。
2、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减少 120.61%,主要原因系偿还借款利息费用减少所致。
3、其他收益本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减少 87.45%,主要原因系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4、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减少 59.08%,主要原因系联营企业盈利降低所致。
5、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减少 251.25%,主要原因系收回款项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减少 105.09%,主要原因系存货计提减值减少所致。
7、资产处置收益本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增加 49.51%,主要原因系处置闲置资产减少所致。
8、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增加 4179.55%,主要原因系偶发性收入增加所致。
9、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减少 40.78%,主要原因系偶发性支付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4,233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高宝林 境内自然人 11.19% 73,822,800 0 不适用 0
厦门恒兴集团 境内非国有法 7.49% 49,400,000 49,400,000.0 质押 39,220,000
有限公司 人 0
深圳嘉联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法 32,000,000.0
管理有限公司 人 4.85% 32,000,000 0 不适用 0
-嘉联一号证
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易联技 境内非国有法 3.82% 25,204,000 25,204,000.0 不适用 0
术有限公司 人 0
刘凯莉 境内自然人 3.64% 24,000,000 24,000,000.0 不适用 0
0
王和平 境内自然人 2.55% 16,849,678 16,719,418.0 质押 16,609,418
0 冻结 16,849,678
北京北大未名 10,000,000.0 质押 10,000,000
生物工程集团 国有法人 1.52% 10,000,000 0 冻结 10,000,000
有限公司
石庭波 境内自然人 1.34% 8,831,322 0 不适用 0
郑佐娉 境内自然人 1.30% 8,600,000 8,600,000.00 不适用 0
中南成长(天
津市)股权投 境内非国有法
资基金合伙企 人 1.28% 8,423,039 8,423,039.00 不适用 0
业(有限合
伙)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高宝林 73,822,800 人民币普通股 73,822,800
石庭波 8,831,322 人民币普通股 8,831,322
陈寿丰 7,471,800 人民币普通股 7,471,800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5,966,900 人民币普通股 5,966,900
杨晓东 5,080,100 人民币普通股 5,080,100
陈豪 5,047,600 人民币普通股 5,047,6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4,953,253 人民币普通股 4,953,253
朱燕珍 4,194,969 人民币普通股 4,194,96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
证 10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3,946,000 人民币普通股 3,946,000
投资基金
康素琴 2,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00,000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深圳市易联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嘉联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联一号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授权委托
书之补充条款》,约定深圳嘉联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嘉联一号证券投资基金在其直接或间接行使和履行作为公司股东的
权利和义务时,根据深圳市易联技术有限公司的意见始终保持一致
的意思表示和采取一致行动。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前 10 名股东
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1、公司股东石庭波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2,010,900 股外,还
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6,820,422 股,实际合计持有 8,831,322
前 10 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股。
2、公司股东陈豪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外,还通过信用证
券账户持有 5,047,6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5,047,600 股。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内控管理事项: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2024 年 1 月 16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修订《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下发的企业备案情况通知书。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2023-090、2024-002、2024-004)。
2、收到警示函相关事项:2024 年 2 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4 号),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四条及第五十一条规定,时任董事长潘爱华,时任总经理 SHUHONGHAN,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岳家霖,时任财务总监刘阳军,时任董事会秘书赵辉,对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负有主要责任;董事长、总经理岳家霖,财务总监刘阳军,
董事会秘书赵辉,对 2022 年度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三条及第五十八条规定,时任董事长潘爱华,时任总经理丁学国,时任联席总经理徐若然,时任董事会秘书王立君,对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公司及潘爱华、岳家霖、SHUHONGHAN、刘阳军、赵辉、丁学国、徐若然、王立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3、收到参股公司分红事项:根据北京科兴董事会决议,北京科兴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可分
配利润中的部分利润,按照各位股东在公司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其中,公司持有北京科兴26.91%股权,可获得现金分红款人民币 5,382 万元、21,528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上述全部现金分红款项。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2024-025)。
4、诉讼进展事项:因未能及时办理工商备案变更登记手续,2023 年 2 月,公司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将工商备案登记在厦门未名名下的北京科兴 26.9193%出资额内部划转至本公司,将岳家霖先生变更登记为北京科兴董事、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栾伟宁先生变更登记为北京科兴监事的
三项工商备案变更登记手续。2023 年 7 月 25 日,公司和厦门未名收到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送
达的(2023)鲁 0303 民初 4786 号案件的《民事调解书》,经法院调解,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科兴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自愿达成和解。截至本公司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按《民事调解书》与相关各方完成北京科兴的人员委派、股权划转、审计等约定的调解事项。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2023-056、2023-065、2023-073、2023-074、2024-001、2024-006、2024-025)。
5、关于收到《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的事项:公司就杭州强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入股厦门未名事宜
于 2022 年 8 月 17 日向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报案,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认为符合立案条件,进行立
案侦查。2023 年 5 月 25 日,公司收到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出具的《起诉意见书(张公(法)诉字
[2023]618 号)》,案件已侦查终结。2024 年 2 月,公司收到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23]鲁 0303 刑初 576 号),经依法审理,潘爱华、罗德顺利用职务便利,与李鹏飞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均构成职务侵占罪;潘爱华、罗德顺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其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公诉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潘爱华、李鹏飞、罗德顺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予以支持。判决追缴杭州强新非法占有的厦门未名
34%股权,返还被害单位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潘爱华对厦门未名承担返还人民币1,275 万元的责任。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最终判决及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2023-041、2024-007)。
6、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事项: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高宝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明贤先生计划
自 2023 年 7 月 12 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
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或三种方式相结合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9,584,135 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减持计划已到期,上述股东未减持公司股份。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