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报告内容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新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书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侯立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54,501,473.18 218,262,216.56 16.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9,106,195.31 14,119,085.15 106.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9,974,389.39 13,973,997.78 42.94%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140,555.29 -28,461,282.12 95.9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 0.15 4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2 0.15 4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69% 2.11% 1.58%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245,366,493.28 1,151,142,023.00 8.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01,278,073.28 770,917,111.23 3.9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7,92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0,885,188.08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3,967.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611,495.16
合计 9,131,805.9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2,583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李明 境内自然人 28.05% 36,465,000 36,465,000
北京商契九鼎投
资中心(有限合境内非国有法人 9.15% 11,895,000 0
伙)
厦门龙泰九鼎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境内非国有法人 5.40% 7,020,000 0
(有限合伙)
李新生 境内自然人 4.98% 6,475,040 6,475,040
段金呈 境内自然人 3.60% 4,681,000 0 质押 4,680,000
孙敬权 境内自然人 2.59% 3,360,500 2,520,375
张清华 境内自然人 2.59% 3,360,500 3,360,500
周国义 境内自然人 2.37% 3,086,500 0 质押 700,000
胡海鹏 境内自然人 2.15% 2,793,500 1,680,250
马长贵 境内自然人 1.95% 2,538,250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北京商契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
11,895,000人民币普通股 11,895,000
伙)
厦门龙泰九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7,020,000人民币普通股 7,020,000
(有限合伙)
段金呈 4,681,000人民币普通股 4,681,000
周国义 3,086,500人民币普通股 3,086,500
马长贵 2,538,250人民币普通股 2,538,250
万向信托有限公司-万向信托-期期
1号证券结构化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1,345,112人民币普通股 1,345,112
计划
胡海鹏 1,113,250人民币普通股 1,113,250
孙涛 1,060,225人民币普通股 1,060,225
万向信托有限公司-万向信托-期期
汇聚1号证券结构化投资集合资金 1,026,000人民币普通股 1,026,000
信托计划
孙敬权 840,125人民币普通股 840,125
1.李明、李新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北京商契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为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厦门龙泰九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管鲍九鼎(厦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说明
3.孙敬权为公司现任董事、总经理;张清华为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胡海鹏为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孙涛为历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4.本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较期初增减 原因
应收账款 46.96% 主要原因系期末处于销售旺季,回款滞后。
其他应收款 -32.53% 主要原因系本期末应收出口退税减少。
其他流动资产 -93.44% 主要原因系期末增值税留抵数用完。
在建工程 97.86% 主要原因系本期在建工程后续投资增加。
应交税费 40.4% 主要原因系应缴增值税等税金增加。
专项储备 283.53% 主要原因系年初安全生产基金计提比例较大。
利润表项目 较上年同期增减 原因
销售费用 71.77% 主要原因系本期运输费用增加。
财务费用 81.2% 主要原因系汇兑损失较上年增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 19829.17% 主要原因系本年因缴纳增值税产生城建税及教育税附加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 325.61% 主要原因系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增加。
投资收益 199.35% 主要原因系参股公司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提高。
营业利润 43.45% 主要原因系投资收益增加较多。
营业外收入 5687.09% 主要原因系本期补贴收入增加较多。
营业外支出 945.11% 主要原因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和捐赠支出增加。
净利润 106.22% 主要原因系补贴收入和投资收益增加。
所得税费用 118.14% 主要原因系利润总额增加。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346.14% 主要原因系本期汇兑损失较上年增加。
净额
综合收益总额 105.23% 主要原因系净利润增加。
现金流量表项目 较上年同期增减 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95.99% 主要原因系本期购买商品和支付现金减少。
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53.07% 主要原因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现金减少。
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65.22% 主要原因系上期因IPO募集资金较多。
流量净额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15日、2015年8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截止2016年1月26日收盘,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共计买入公司股票354,300股,占公司
总股本0.2725%,成交均价为28.219元/股,成交金额为9,998,129.15元。
2.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3,275.43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5,990.06万元人民币,其中李新生拟以人民币28,012.46万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1,207.43万股股票。公司于2016年1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626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经认真研究和论证分析,于2月19日完成了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2016年4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3.公司与委内瑞拉对外贸易公司(CORPOVEX)在4月12日签订了农用化学品采购合同,该项目总金额为46,935,111.42美元(按照2016年4月12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6.4616元计算,约合人民币30,327.59万元)。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董事会审议 2015年07月16日
【2015-045】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员工持股完成股票购买 2016年01月28日
【2016-003】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非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审查反馈意见 2016年01月29日
【2016-004】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回复 2016年02月19日
【2016-011】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 2016年03月21日 巨潮资讯网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发审委审核通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16年04月25日
过 【2016-039】
与委内瑞拉对外贸易公司签订农用化学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16年04月14日
品采购合同 【2016-036】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
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
承诺
资产重组
时所作承
诺
首次公开 李明、李 股份限售 股份锁定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2015年01 2015年01 正常履行
发行或再 新生、李 承诺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月13日 月27日至中
融资时所 媛媛 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 2018年01
作承诺 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月26日
发行的股份。2、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本人不遵循上述承
诺,其本人首先通过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
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其后将采取措施使得相关事项恢复原状,若
不能恢复原状或即使恢复原状也导致公众投资者发生
损失的,负有相关责任的股东将承担赔偿责任;在恢
复原状及履行完毕赔偿责任之前,本人不能在公司领
取包括但不限于薪酬、现金股利等一切经济利益且不
能提出辞职和出售公司股份,其所持有的股份在此期
间无表决权。上述承诺不因其本人离职、职务改变而
终止。
股份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北京商契
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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