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参加2015黑龙江国际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哈尔滨)博览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5-08-21
牡政办综[2015]30号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牡丹江市
现行有效
2015-08-21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参加2015黑龙江国际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哈尔滨)博览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牡政办综[2015]30号
2015年8月21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相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牡丹江市参加2015黑龙江国际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哈尔滨)博览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牡丹江市参加2015黑龙江国际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哈尔滨)博览会实施方案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黑龙江国际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博览会暨哈尔滨世界农业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综[2015]18号),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主办的2015黑龙江绿色有机食品博览会定于2015年9月17日-21日在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举行。为做好我市参展的各项筹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政府把绿色食品产业上升为全省重大产业发展战略部署,为了培育我市绿色品牌及建立长期稳定的销售体系,不断提升我市绿色食品市场占有率和优质优价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打造中国绿色有机食品之都”的发展战略,突出展示我市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发展的丰硕成果,塑造“绿色有机食品之都”的品牌形象,我市将精心组织绿色食品企业和相关部门参加2015黑龙江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哈尔滨)博览会(以下简称绿博会)。
二、组织机构
成立牡丹江市参加2015黑龙江国际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哈尔滨)博览会领导小组,负责我市参加绿博会各项筹备工作的组织协调。
组 长:刘 忻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 组 长:李德喜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秘 书 长:韩加亮 市商务局局长
闫海民 市农委主任
成 员:各县(市)区政府、牡丹江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粮食局、市畜牧兽医局、市供销社、市金融局、市经合局、市外宣办、市贸促会、牡丹江新闻传媒集团、市物流协会。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
三、展区设置
绿博会展览总面积为63500平方米。其中,室内(A、B、C厅)展览面积为36000平方米,共1800个国际标准展位,包括:黑龙江省绿色有机食品展区1220个展位;科技支撑展区100个展位;“互联网+农业”展区30个展位;畜牧业展区50个展位;金融展区30个展位;中华老字号展区50个展位;物流与供应链展区30个展位;其他相关服务展区20个展位;品牌渠道建设展区35个展位;外省及港澳台名优食品展区155个展位,含山西品牌中华行黑龙江站展区1000平方米;外国精品食品展区80个展位,含中韩泡菜节展区200平方米。绿色食品交易中心(E、F厅)展览面积为7500平方米,E厅展示我省资源优势、产业布局和发展情况;F厅为绿色食品生活馆。室外展场展览面积20000平方米,包括:农业机械展区(室外)19000平方米;物流相关设备及技能大赛展区1000平方米。室内每个标准展位价格5000元,室内光地每平方米500元,室外展场每平方米120元。展会单独设洽谈服务区和餐饮区。按照省绿博会总体方案要求,我市负责50个绿色食品展位的组展工作。
四、主要活动
(一)北大荒论坛暨黑龙江绿色有机食品产业高峰论坛。由省贸促会牵头组织,省商务厅、省农委、省广播电视台配合。(由市贸促会牵头,市商务局、市农委、市外宣办配合)
(二)2015·黑龙江金秋粮食交易合作洽谈会(黑龙江省粮食信息专场发布活动)。由省粮食局负责组织。(由市粮食局组织企业参加,市农委、市供销社配合)
五、工作分工
(一)各县(市)区政府、牡丹江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企业参展工作,向市商务局报送参展企业信息等相关材料,布展时间为9月12日至16日。2015黑龙江国际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博览会暨哈尔滨世界农业博览会所用证件采取网上制证,参展参会人员申办证件通过登录“证件申办管理系统”(https//ziyuan.heuet.edu.cn:80/rwt/14/http/MNRYE3BPNBXGV5DCNAYGG55N/)进行网上申请办理证件。联系人:樊俊阳,联系电话:13284679393、6522013,电子邮箱:13284679393@163.com(上报时间为8月26日前)。
(二)市商务局。按照省商务厅要求参加本届绿博会中华老字号展区的活动;负责本届绿博会的总体组织、协调、经费申请、后勤保障工作(经费参照我市参加2014年绿博会解决)。牵头组织绿色食品企业参加绿色食品采购对接会;争取展位、组织企业布展及现场管理工作,并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日常工作,市贸促会配合。
(三)市外宣办。负责协调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我市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发展成果,为打造中国绿色有机食品之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市粮食局。负责组织企业参加2015·黑龙江金秋粮食交易合作洽谈会及我市相关活动。
(五)市农委。按照省农委要求参加本届绿博会“互联网+农业”展区的活动;牵头组织参加农业合作社与采购商对接活动,市畜牧局、市供销社配合。
(六)市经合局。负责各项经贸洽谈的签约工作。
(七)市贸促会。牵头组织参加北大荒论坛暨黑龙江省绿色食品产业高峰论坛,市农委、市科技局配合。
(八)市科技局。按照省科技厅要求参加本届绿博会科技支撑展区的活动。
(九)市金融局。按照省金融办要求参加本届绿博会金融展区的活动。
(十)市畜牧局。按照省畜牧兽医局要求参加本届绿博会畜牧业展区的活动。
(十一)市物流协会。按照省物流与供应链商会要求参加本届绿博会物流与供应链展区的活动。
六、有关要求
(一)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社会支持的原则,积极引进战略合作伙伴,为我市参加绿博会奠定良好制度基础。要全力推动市场化运作,每个标准展位价格5000元,室内光地每平方米500元,根据实际情况,展位分配如下:四城区、牡丹江开发区管委会各负责组织4个展位参展;其他5个县(市)各负责组织6个展位参展。
(二)各相关部门按分工做好参展企业证照及产品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审核工作,展品要反映行业风貌和领先优势,突出我市有机、绿色、无公害“三品一标”食品的特色展示,突出产业发展成果展示,突出新产品、新技术、新品牌展示。
(三)各县(市)区、牡丹江开发区管委会要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并将联络员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市商务局。联络员应及时向市商务局反馈参加绿博会筹备情况(联系人:郭宝群郝华 联系电话:0453-6557797,传真:0453-6528657,电子邮箱:swjhzb123@163com)。
(四)参展费用。请各县(市)区、牡丹江开发区管委会于9月1日前将展位费汇到牡丹江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将参展费用统一汇到绿博会组委会办公室。
户名:牡丹江市商务局 账号:23001705151050006659
开户行:建行牡丹江分行营业部
联系人:郝 华 联系电话:6557797
附件:2015黑龙江国际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博览会参展企业信息表
| 单位名称(中文) | ||||
| 单位地址(中文)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 单位网址 | ||||
| 联系人 | 手机 | |||
| 参展展品: | ||||
注:以上信息用于编写《参展企业名录》以及制作楣板,请认真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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