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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3-29

发文字号

黑食药监办餐服[2011]34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黑龙江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1-03-29

颁发部门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黑食药监办餐服[2011]34号

2011年3月29日

各市(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省森工总局卫生局,省航务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现将《2011年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2011年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国家局确定2011年为能力建设年,按照省局“监管保安全,安全促发展”的监管理念,今年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夯实基础、完善制度、创新机制、落实责任,提高能力”。为确保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全面落实餐饮服务监管工作责任,今年要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完善餐饮服务许可监管体系,规范许可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省省、市(地)、区、县四级餐饮服务许可监管体系,制定严格的许可工作程序、工作时限,全面、规范的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及时将餐饮服务许可纳入当地政府行政许可目录(或变更执法主体);二是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审查员制度。省局将制定全省统一的餐饮服务许可审查员标准,对通过培训或考核合格的人员,给予许可资格。只有具有审查员资格的监管人员,方可从事许可的资料审查、审核、审批发证等工作;三是加强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管理。全省餐饮服务许可证由省局统一指定印制,实行各地以实际用量按需定购的办法,确保全省餐饮服务许可证版本的统一和集中管理。各市(地)、区、县要重视餐饮服务许可证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对餐饮服务许可证订购、使用、回收登记,防止空白许可证流弊事件的发生;四是规范餐饮服务许可档案。要对接管的原有企业档案进行清理分类、整理归档,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要重新建立许可档案;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要按相关规定处理。同时,对新许可项目要建立完整的许可档案,并建立健全许可档案的日常管理、使用和监督检查制度;五是加强监督检查,清理、纠正不当许可行为。省局将对餐饮服务许可日常监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2009年6月1日后,未使用国家局新版许可证和使用新版许可证,但未按新要求填写相关内容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对违规申报获取许可证、擅自改变许可条件的,要依法查处;六是强化实施许可证注销工作,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按规定符合注销条件的餐饮服务企业,一律予以注销。对无证经营和许可证被注销仍在经营的企业,要依法严厉打击。今年将试行对取证提高率的考核,即对餐饮服务单位许可发证率提高情况进行考核,全面促进全省餐饮服务水平的整体提高。

  二、强化日常监管,提高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一是规范餐饮服务单位操作行为。国家局将于上半年出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强对管理相对人的培训,按照《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条件和经营行为;二是推进量化分级管理。今年,国家局将适时出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办法,各地要积极探索,强力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鼓励在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推行HACCP、“五常”、“六T”等科学管理方式,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三是严格按照国家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规范》的要求,规范使用执法文书,清理废除旧文书的使用;四是加强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有条件的地方要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使用快检仪器设备,筛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快检筛查出问题的要及时送检,并依据检验报告依法进行处罚。承担国家抽检和调查与评价任务的市(地)要按照国家和省局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五是加快推进示范工程建设。国家局将在年中召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经验交流会,下半年组织开展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遴选工作,并对国家级示范县在检测设备、培训教育、宣传推广等方面给予支持。省局将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全面开展示范工程建设。各地要按要求积极创建,并做好遴选推荐工作;六是加强应急管理。要加快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体系,有效应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落实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制度,对餐饮服务企业发生食物中毒的,以及瞒报、漏报、迟报的,要进行严肃查处。国家局已经出台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各地要充分利用好这一制度,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日常监管要做到餐饮服务单位监管全覆盖,监管频次达到年均4次以上,各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查处率达到100%。

  三、专项整治常态化,着力解决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
  一是继续抓好学校食堂整治。在食物中毒事件中学校食堂发生率仍然较高,而且影响较大,今年我们要继续与教育部门配合,以中小学校食堂及幼儿园食堂为重点,深入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整顿,全面开展学校食堂负责人培训教育,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隐患自查,监管部门抽查,并依法公开检查结果;二是继续开展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整治。针对旅游景区餐饮消费人数众多、消费集中、容易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特点,特别是在我省夏冬旅游旺季,哈恰会、绿博会、湿地节、森林节、界江节、夏至节、冰雪节等重大活动期间,一些地方餐饮服务接待能力不足,容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今年,我们要与旅游管理部门配合,加大力度,全面开展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尤其是对一些薄弱地区开办旅游节的餐饮服务环节要严格监管,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三是开展无证餐饮,特别是无证小餐饮的整治。今年,要在全省试行无证餐饮企业承诺制或备案制,对暂不具备许可条件的餐饮企业实行有效监管,不断规范无证餐饮企业;四是开展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整治。要根据国家四部委联合出台的加强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整治要求,严格查处餐饮单位采购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还要围绕当地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和省、市、县三级曝光网络,对违反监管规定的餐饮服务企业,依法实施再许可限制和从业限制。

  四、加大培训和装备力度,逐步提高监管能力
  一是全面开展各类培训。通过省局培训中心,举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精品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班、餐饮服务技术检验培训班、餐饮服务监管信息系统操作培训班、餐饮服务许可审查员培训班等。各市(地)局也要结合实际,举办各类培训班,特别是要对餐饮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二是推进监管信息化进程。全面启动《黑龙江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系统》,构建全省餐饮服务许可、监管、重大事故、数据统计等工作动态电子监管网络。上半年省局将选择两个市(地)局(含所辖区、县)先行试点,待系统完善后全省推广;三是加大技术检验和执法装备的投入。国家局今年至少为每个县(市)以上餐饮服务监管部门配备两台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检设备。各地要按照国家局即将出台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标准》要求,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加大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技术检验和执法装备的投入和保障。

  五、深入调研,搞好宣传,狠抓制度建设责任落实
  一是做好基本情况的调研。目前多数市(地)、县(市)局刚刚承接新职能,少数市(地)、县(市)局尚未承接新职能。餐饮服务监管工作面临许多新的问题,要求对全省餐饮服务监管情况开展全方位的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的许可、业态基本情况、服务项目的风险程度、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队伍情况、各级政府对餐饮服务监管工作支持的程度、监管经费落实情况、各地餐饮服务技术监督的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还要对医院疗养院类食堂、监狱看守所类食堂、养老托老院类食堂许可监管情况,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类等许可监管的特殊情况专项调研,摸清底数,有的放矢的开展工作;二是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舆论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的重大方针政策,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举措和成效,宣传严格守法、规范经营的餐饮服务示范单位。努力提高舆论宣传的实效性,使舆论宣传成为监管工作的有力助推器;三是加快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规制度建设。省局下发了餐饮服务监管制度汇编,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实际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拟制定出台《黑龙江省餐饮服务量化分级实施细则》、《黑龙江省餐饮服务监管信息系统管理办法》、《黑龙江省餐饮服务许可证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餐饮服务许可实施细则》等制度;四是进一步推进全省餐饮服务监管事权划分的落实,明确监管责任。省局将开展餐饮服务监管事权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各市(地)局要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市(地)本级与区(县)的事权划分工作,并将许可分级、日常监管划分、稽查职能划分等事权划分的情况报省局备案。要进一步理顺地方局与农垦、森工、航务餐饮服务监管职能的关系;五是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机制,狠抓监管责任落实。实行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国家局将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客观评价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状况,着力推动地方政府、监管部门、餐饮服务单位各方面食品安全责任的落实。省局将参照国家局的做法对市(地)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实现目标管理。并将考核结果向当地政府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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