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400客服电话

  • 购买数据产品

    400-9696-311 转1

  • 定制咨询业务

    400-9696-311 转2

  • 数据与AI定制业务

    400-9696-311 转3

  • 商务合作及其他问题

    400-9696-311 转4

  • 投诉及建议

    400-9696-311 转5

医药数据查询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调整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品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8-29

发文字号

云人社办[2018]34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云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8-08-29

颁发部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正文内容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调整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品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

云人社办[2018]34号

2018年8月29日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落实好《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和采购价格调整的通知》(医保办发[2018]4号)文件精神,尽快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让患者及时用上高质量、更低价格的抗癌药品,实现让利于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税收政策变动情况,国家通过协商重新确定的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品医保支付标准,按照新调整后的医保支付标准执行(品种及标准详见附件)。

  二、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品约定9月1日前调价的,自2018年8月31日起执行新医保支付标准;约定9月30日前调价的,自2018年9月29日起执行新医保支付标准。

  三、各地要尽快落实好信息系统更新、医保支付管理等工作,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疗生育保险处(联系电话:0871-67195900)。

<END>
更多政策标签
政策法规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摩熵医药企业版
50亿+条医药数据随时查
7天免费试用

热门政策标签

艾滋病
2223篇相关
恶性肿瘤
2075篇相关
糖尿病
2007篇相关

市场洞察中心
医药市场销售数据分析 · 智能洞察 · 竞争格局监测

3,066亿元
2026年Q1总销售额
6.14%(2026Q1)
TOP5企业市场份额
核心能力
  • 医药市场销售数据分析 · 医院、实体药店、网上药店
  • 市场竞争格局分析(靶点、药品类型、ATC大类)
更多信息,请进入市场洞察中心查看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