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2005-09-10
苏政办发[2005]101号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江苏省
现行有效
/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苏政办发[2005]101号
2005年9月10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开展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是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务求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并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快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努力解决城市贫困居民医疗困难。
附件:关于开展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
(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2005年9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1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从2005年下半年起用1至2年时间在部分县(市、区)(名单附后)开展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之后再用1年左右时间在全省建立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
为切实做好试点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原则
开展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医疗救助水平既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支付能力相适应,又要尽量帮助城市贫困居民解决最基本的医疗服务问题。
(二)先行试点,稳步推进。通过试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稳步发展。随着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收入增加,逐步完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
(三)多方筹资,多种方式,量力而行。通过发动社会力量资助、城市医疗救助基金给予适当补助、医疗机构自愿减免有关费用等多种形式对救助对象给予医疗救助。实施医疗救助既要量力而行,又要尽力而为。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医疗救助基金。城市医疗救助基金通过财政预算拨款、专项彩票公益金、社会捐助等渠道筹措。试点县(市、区)及所在省辖市财政每年安排城市医疗救助资金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财政补助与个人缴费相结合的医疗统筹基金。省财政对经济薄弱地区给予适当补助。城市医疗救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专账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提取管理费或列支其他任何费用。
(二)合理确定救助对象。主要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城市低保对象)和持有《特困职工证》职工(以下简称特困职工)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和其他患大病的特殊困难群众。具体条件由各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制订。
(三)积极探索救助模式。各试点地区要根据本地实际,研究建立多种行之有效的医疗救助模式。条件尚不具备的地区可先建立城市基本医疗救助制度,保证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享受各项优惠减免政策,同时按规定对门诊和大病住院个人自付费用较高的对象给予补助。有条件的地区可实行城市居民医疗统筹和医疗救助相结合的救助制度,采用财政补助为主、个人缴费为辅的方式,将城市低保、特困职工家庭和其他特殊困难家庭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纳入医疗统筹范围。采用个人缴费为主、财政补助为辅的方式,引导其他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参加医疗统筹。对参加居民医疗统筹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救助对象,按照先享受统筹或保险医疗等待遇、再实施医疗救助的原则给予一定的医疗救助。
(四)科学制订救助标准。各地要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承受能力和基金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医疗救助待遇标准,标准起点不宜过高,上可封顶,对特别困难的可适当提高救助标准。医疗救助的筹资标准、财政补助幅度和救助水平由试点县(市、区)民政、卫生、劳动保障、财政部门联合制订,实行医疗统筹的地方要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救助水平。试点县(市、区)要研究确定本地区实施医疗救助服务的医疗机构,并原则上参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甲类药品目录、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医疗费用支付标准,制订医疗救助对象医疗服务标准。
(五)规范申请审批程序。由医疗救助对象本人向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上报的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批。救助金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发放,也可由县级民政部门直接发放,有条件的地方要实行社会化发放。实行医疗统筹地区的统筹支付费用,可由统筹经办机构直接与医疗机构结算。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试点地区各级政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制定试点方案和实施办法,规范工作程序,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落实到位。省成立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全省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各试点地区要相应建立协调指导机构,组织开展当地的试点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任务,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民政部门牵头研究拟定城市医疗救助政策,建立健全城市医疗救助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卫生部门加强医疗服务行为监管;劳动保障部门配合做好医疗救助制度试点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财政部门研究制订城市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并会同民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对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认真总结经验。省里选择南京市秦淮区、苏州市沧浪区、盐城市亭湖区作为示范点,通过示范指导推进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各地在试点过程中,要注意从实际出发,重点探索城市医疗救助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资金筹措机制,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政策措施,努力使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各试点地区要定期对试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及时汇总报省民政厅、卫生厅、劳动保障厅、财政厅。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
摩熵医药2026-06-17
-
摩熵医药2026-06-09
-
赛柏蓝2026-06-01
-
深蓝观2026-05-22
-
赛柏蓝2026-04-24
-
摩熵医械2026-01-28
-
摩熵医械2026-01-13
-
摩熵医械2025-12-19
-
赛柏蓝2025-12-12
-
摩熵医械2025-11-28
热门政策标签
医药市场洞察中心
医药市场销售数据分析 · 智能洞察 · 竞争格局监测
-
医药市场销售数据分析 · 医院、实体药店、网上药店
-
市场竞争格局分析(靶点、药品类型、ATC大类)
-
2026-09-05
-
2026-09-05
-
摩熵咨询 35 54
-
摩熵咨询 28 48
-
颁布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6-08-10
-
颁布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6-05-29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
广东省中医药条例
2021-09-30
-
关于印发《河北省村卫生室公共医疗服务规范》《河北省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医疗服务规范》的通知
2020-08-25
-
山东省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办法
2020-08-25
-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通知
2020-08-24
-
关于《江苏省精神卫生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0-08-24
-
合肥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
2020-08-21
-
关于印发《银川市互联网诊疗服务规范(试行)》 的通知
2020-08-20
-
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08-19
-
关于发布上海市首批国际医疗旅游试点机构名单的通知
2020-08-18
-
关于印发《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0-08-17
-
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须知
2020-08-14
-
上海市安宁疗护服务规范
2020-08-13
-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海南省市县级医院风湿免疫病研修班(二期)暨三生 国健风湿免疫海口站培训”的通知
2020-08-13
-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新发及再发传染病现场处置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2020-08-13
-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2020年海南省实验病理学技术新进展学习班”的通知
2020-08-13
全球药物研发中心
全球研发数据与行业前沿情报
-
2026-09-05
-
2026-09-05
-
2026-09-05
-
摩熵咨询 20 2
-
摩熵咨询 20 8
-
摩熵咨询 34 39
-
颁布机构: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共四川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08-04
-
颁布机构:国家医保局 2026-07-31
-
颁布机构:国家药品审评中心(CDE) 2026-07-24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中小企业缓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0-02-12
-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
2019-07-21
-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实施意见
2018-11-16
-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
2018-11-06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智慧江苏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2018-09-18
-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
2018-08-27
-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
2018-07-11
-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
2018-07-05
-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
2018-03-28
-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2018-03-27
-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8-01-24
-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行动方案的通知
2018-01-24
-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慢性病防治中长期规划(2018-2025年)等疾病防治工作规划的通知
2018-01-03
-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2017-12-29
-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
2017-11-21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
关于《江苏省精神卫生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0-08-24
-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专项治理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02-21
-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施行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率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0-02-19
-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 “互联网+”部分医疗服务的通知
2020-02-19
-
省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推动经济循环畅通和稳定持续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2020-02-12
-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中小企业缓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0-02-12
-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通知
2020-02-07
-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优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推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0-02-03
-
关于做好全省职业院校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期间在线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
2020-02-02
-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抓好蔬菜生产保障供给的紧急通知
2020-01-30
-
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分级管理的通知
2020-01-06
-
关于《江苏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的公告
2019-12-30
-
关于省高值医用耗材联盟采购医保支付配套措施的通知
2019-10-15
-
关于江苏省第二轮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组团联盟集中采购谈判结果的公告
2019-10-13
-
关于推进全省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
2019-0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