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未聘用人员分流安置办法的通知
2011-08-16
吉政办发[2011]23号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吉林省
现行有效
2011-08-16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未聘用人员分流安置办法的通知
吉政办发[2011]23号
2011年8月16日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未聘用人员分流安置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未聘用人员分流安置办法
为了全面推进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根据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吉政发 [2010]6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吉政发 [2011]3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未聘用人员分流安置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任务,在岗位聘任工作的基础上,统筹做好未聘用人员分流安置工作,落实社会保障,保证民主监督,维护和谐稳定。未聘用人员分流安置工作原则上3年完成。
二、范围对象
本办法所指分流人员是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人事制度改革中定岗竞聘未被聘用的在编在册人员、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了劳动合同未被继续聘用人员。国家和省规定的政策性安置人员除外。
三、具体政策
(一)在编人员分流。
1 转岗调剂分流。未聘人员可在单位内转岗应聘,也可参加本县 (市、区)辖区内编制未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应岗位的调剂或应聘。
2 病退分流。在竞聘定岗前,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且工龄满10年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办理病退手续。
3 待聘分流。对未聘人员实行离岗待聘制度。在待聘期内,继续由原单位管理,按月发给基本工资 (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岗位工资按相对应岗位类别最低级别发放,参加国家规定的工资政策调整,经费由原渠道解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在待聘期间自愿到村屯任村医的,单位要大力支持,在单位空出岗位时,应优先聘用。
4 自谋职业分流。鼓励未聘人员自谋职业。对自谋职业人员,从实施改革之日起,发给相当于本人3年基本工资额度的补助,所需经费由原渠道解决。自谋职业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管理。凡自谋职业人员创办企事业单位、从事个体经营的,可按企业离岗失业人员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自谋职业人员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经费由原渠道解决。
5 学习深造分流。在待聘期内,对40周岁以下 (截至2010年12月31日)的未聘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并通过国家考试参加大专以上正规学历教育的,可一次性补助一定比例的学费。对经学习提高后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相应执业 (从业)资格的,其原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空出岗位的,应优先聘用。
(二)非在编人员分流。
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非在编人员,在竞聘定岗前予以清退。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了劳动合同的非在编人员未被继续聘用的,按照 《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分流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补偿金,月工资为本人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三)分流人员的社会保险。
分流人员相关保险,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执行。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分流人员安置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稳妥推进。各级卫生部门要积极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抓紧制定本地人员分流安置实施方案,按规定妥善安置分流人员。分流人员安置工作由当地卫生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做好审核确认、政策指导和督导检查工作。
(二)明确实施步骤。分流人员逐人填写 《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流人员安置审批表》,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初审,报县 (市、区)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审核备案。
(三)保障经费支出。分流人员各项待遇、补助、补偿等项费用支出,由县 (市、区)财政部门统筹安排。
(四)实行人事代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要积极主动地为分流人员提供档案管理、职称评定和党团组织关系接转等人事代理服务 (3年内免收代理费)。
(五)严肃组织纪律。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对在分流人员安置工作中弄虚作假和违反政策的,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六)加强民主监督。各地要积极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分流安置的宣传工作,对分流人员安置的政策、措施、范围、对象、政策规定、方法程序等予以公开、公示,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七)维护和谐稳定。分流人员安置工作关系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地要加强宣传引导,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分流人员,争取他们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分流安置工作平稳顺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本办法规定的未聘人员分流安置政策,只适用于本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
摩熵医药2026-06-17
-
摩熵医药2026-06-09
-
赛柏蓝2026-06-01
-
深蓝观2026-05-22
-
赛柏蓝2026-04-24
-
摩熵医械2026-01-28
-
摩熵医械2026-01-13
-
摩熵医械2025-12-19
-
赛柏蓝2025-12-12
-
摩熵医械2025-11-28
热门政策标签
医药市场洞察中心
医药市场销售数据分析 · 智能洞察 · 竞争格局监测
-
医药市场销售数据分析 · 医院、实体药店、网上药店
-
市场竞争格局分析(靶点、药品类型、ATC大类)
-
2026-09-05
-
2026-09-05
-
摩熵咨询 35 54
-
摩熵咨询 28 48
-
颁布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6-08-10
-
颁布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6-05-29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
广东省中医药条例
2021-09-30
-
关于印发《河北省村卫生室公共医疗服务规范》《河北省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医疗服务规范》的通知
2020-08-25
-
山东省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办法
2020-08-25
-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通知
2020-08-24
-
关于《江苏省精神卫生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0-08-24
-
合肥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
2020-08-21
-
关于印发《银川市互联网诊疗服务规范(试行)》 的通知
2020-08-20
-
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08-19
-
关于发布上海市首批国际医疗旅游试点机构名单的通知
2020-08-18
-
关于印发《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0-08-17
-
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须知
2020-08-14
-
上海市安宁疗护服务规范
2020-08-13
-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海南省市县级医院风湿免疫病研修班(二期)暨三生 国健风湿免疫海口站培训”的通知
2020-08-13
-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新发及再发传染病现场处置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2020-08-13
-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2020年海南省实验病理学技术新进展学习班”的通知
2020-08-13
全球药物研发中心
全球研发数据与行业前沿情报
-
2026-09-05
-
2026-09-05
-
2026-09-05
-
摩熵咨询 20 2
-
摩熵咨询 20 8
-
摩熵咨询 34 39
-
颁布机构: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共四川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08-04
-
颁布机构:国家医保局 2026-07-31
-
颁布机构:国家药品审评中心(CDE) 2026-07-24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稳外贸稳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0-02-25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大蔬菜生产增加市场供应支持政策的通知
2020-02-08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0-02-08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民生商品价格管理的通知
2020-02-08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学校开学和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通知
2020-02-01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0-01-23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8-08-24
-
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8-08-24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2018-05-16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国民营养实施计划2017—2030年的通知
2017-12-28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2016-12-15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吉林省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2016-11-10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07-13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6-07-07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6-06-30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
关于印发《吉林省关于协同推进新冠肺炎防控科研攻关的举措》的通知
2020-03-13
-
吉林省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020-03-05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稳外贸稳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0-02-25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大蔬菜生产增加市场供应支持政策的通知
2020-02-08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0-02-08
-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0-02-08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民生商品价格管理的通知
2020-02-08
-
关于进一步优化简化医保经办服务深入推进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2020-02-05
-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规范口腔诊疗工作的通知
2020-02-04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学校开学和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通知
2020-02-01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0-01-23
-
吉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
2019-03-28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18-09-17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8-08-24
-
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8-0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