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寒假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6-01-13
沪教委办[2016]6号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上海市
现行有效
2016-01-13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寒假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办[2016]6号
2016年1月13日
各高等学校、区县教育局,各直属单位:
2016年寒假春节在即,为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本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让师生平安祥和欢度假期,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以及上海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开展“送温暖”活动,精准细致做好困难师生帮扶工作。要重视和关心困难师生的节日生活,特别是要关心来自新疆、西藏等边疆地区留校学生学习和生活,主动排摸思想动态,主动开展“送温暖”活动,加强对食品卫生安全的监控,提高后勤服务质量,保证留校学生正常用水(包括热水)、用电等基本生活需求,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要加强对假期留校一年级新生、外国留学生、医院实习学生(包括实习医生)的关心,及时开展心理辅导,帮助他们平稳度过大学生活适应期。要加强留校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做好留校学生信息统计,关心思想动态,安排好寒假春节期间留校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各项工作。要主动关心慰问在国外的出国交流师生、出国开展科考工作师生以及从事支教、支边、国际救援工作的师生和医护人员,加强安全教育提醒。
二、切实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和防灾避灾工作,保障师生安全。一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要对单位内部及学校周边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特别要加强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危险化学品仓库、实验室、校内经营场所以及校车、体育教学设施等方面的检查,及时更换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已损坏的设备,要明确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对假期中施工、修缮的工地必须与教学和生活区隔离,实行全封闭管理,必须有警示标志。寒假期间学校一般不得组织跨省集体活动,并严格做好校内大型活动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保障工作。二要加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教育。认真做好师生寒假离校前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和形式,深入开展治安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反恐、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事故等安全防范意识。要特别注重加强对留校学生的安全防范教育,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留校学生实习、求职、参加培训等趁机诈骗。加强对留学生的宣传教育,减少留学生安全事故,防止“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情况在校园发生。三要吸取教训,杜绝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吸取近年来发生过的各类学生安全事故教训,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各项内容,不乘坐黑出租、黑摩的等非法营运的交通工具,不在规定场所外燃放烟花爆竹;不登录涉黄、涉恐网站,不下载、不传播违规违法音视频,不参加各类非法宗教活动。各区(县)教育局要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在寒假前上好本学期安全教育“最后一课”,在假期中布置学生完成寒假安全教育“长作业”,在开学初“安全教育周”认真做好“六个一”安全教育活动,同时要做好新学期开学返校日安全工作预案,防止拥挤踩踏等突发情况。四要严加防范,加强校园安全管控。加强教室、会场、体育场馆以及其他公众设施管理,未经申报审批一律不准外借。严格“三门”管理,配足安保力量,加强校园巡控,对可疑人员要加以盘问,杜绝小摊小贩进入学校无证无照经营,要充分发挥技防系统的作用,加强视频巡逻,做到提前预警。宿舍管理部门要特别加强留校生宿舍管理,加派值班人员,完善学生出入信息登记制度,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宿舍,加强楼面巡查,提高楼内巡查密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防止违章用电引发安全事故。要加大校内出租房、空置房等场所和重要设施、重要部位的监管力度,做到安全管控不留死角。做好冬季通勤校车安全检查,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校车通行安全。
三、丰富师生假期精神文化生活,倡导文明新风。各级各类学校要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开展假期活动,丰富师生精神文化生活。要对寒假安排做出精心谋划,利用春节这一最重要的中华传统节日,充分发挥学校党团组织和学生社团作用,因地因校制宜,积极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假期活动,鼓励引导师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倡导师生在寒假春节返乡期间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进行社会调查,培养学生社会担当和公民责任意识。切实做好高中生志愿服务(公益劳动)有关工作,鼓励师生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和社区志愿服务,弘扬社会主义新风。
四、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务实节俭廉洁过节。各区(县)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两委各直属单位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要求,不折不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要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保障教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针对寒假春节和新学期开学后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执行廉洁从教要求,严格遵循师德师范“六个不准”,以身作则,切实防止节日假期不正之风反弹。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预防和纠正节假日期间教育行风突出问题,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五、强化应急工作机制和处置措施,做好节假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做好夜间和假期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各单位领导要保持24小时通信渠道畅通,严格执行领导外出提前报备制度。各单位安全、后勤、修缮等部门值班电话要及时向师生公布。要加强对校园网络的关注,及时掌握和回应留校师生对有关学校安全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的诉求。要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制定完善应急工作预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一旦出现火灾、人身伤害、食品安全等突发事件,应在报告学校主管部门的同时向市教委报告,并启动相应应急处置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要加强舆情应对工作。加强网络和平面媒体舆情监测,对出现的涉及本市教育热点、敏感问题,要分析舆情动态,认真研究确定对外口径,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批驳谣言、引导舆论、防止炒作。对利用网络和手机短信散布煽动性、行动性信息,策划组织破坏活动的,要迅速核查,报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对校园网络平台发布的一般性有害信息,要及时删除封堵。
六、强化工作落实,抓好监督检查。各区(县)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持研究部署寒假春节工作,尤其要把学校安全、留校学生管理和党风廉政工作作为当前极其重要的工作来抓,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人,狠抓工作落实。市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寒假和开学前通过专项检查、重点抽查、随访暗查等多种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对落实通知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予以通报。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
摩熵医药2026-06-17
-
摩熵医药2026-06-09
-
赛柏蓝2026-06-01
-
深蓝观2026-05-22
-
赛柏蓝2026-04-24
-
摩熵医械2026-01-28
-
摩熵医械2026-01-13
-
摩熵医械2025-12-19
-
赛柏蓝2025-12-12
-
摩熵医械2025-11-28
热门政策标签
医药市场洞察中心
医药市场销售数据分析 · 智能洞察 · 竞争格局监测
-
医药市场销售数据分析 · 医院、实体药店、网上药店
-
市场竞争格局分析(靶点、药品类型、ATC大类)
-
2026-09-05
-
2026-09-05
-
摩熵咨询 35 54
-
摩熵咨询 28 48
-
颁布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6-08-10
-
颁布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6-05-29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
广东省中医药条例
2021-09-30
-
关于印发《河北省村卫生室公共医疗服务规范》《河北省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医疗服务规范》的通知
2020-08-25
-
山东省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办法
2020-08-25
-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通知
2020-08-24
-
关于《江苏省精神卫生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0-08-24
-
合肥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
2020-08-21
-
关于印发《银川市互联网诊疗服务规范(试行)》 的通知
2020-08-20
-
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08-19
-
关于发布上海市首批国际医疗旅游试点机构名单的通知
2020-08-18
-
关于印发《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0-08-17
-
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须知
2020-08-14
-
上海市安宁疗护服务规范
2020-08-13
-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海南省市县级医院风湿免疫病研修班(二期)暨三生 国健风湿免疫海口站培训”的通知
2020-08-13
-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新发及再发传染病现场处置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2020-08-13
-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2020年海南省实验病理学技术新进展学习班”的通知
2020-08-13
全球药物研发中心
全球研发数据与行业前沿情报
-
2026-09-05
-
2026-09-05
-
2026-09-05
-
摩熵咨询 20 2
-
摩熵咨询 20 8
-
摩熵咨询 34 39
-
颁布机构: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共四川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08-04
-
颁布机构:国家医保局 2026-07-31
-
颁布机构:国家药品审评中心(CDE) 2026-07-24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
关于发布上海市首批国际医疗旅游试点机构名单的通知
2020-08-18
-
上海市安宁疗护服务规范
2020-08-13
-
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科技攻关体系与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2020-07-24
-
关于开展传染病中医药防治能力建设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3-16
-
关于印发《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的通知
2020-03-13
-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诊疗方案(试行第二版)》的通知
2020-02-24
-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推动本市疫情防控和日常医疗保障的若干政策措施
2020-02-24
-
关于调整部分药品纳入本市医保支付后协议采购价的通知
2020-02-24
-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通知
2020-02-21
-
中共上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法治保障的实施意见》
2020-02-13
-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长江三角洲区域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跨区域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0-02-13
-
关于2020年阶段性降低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
2020-02-08
-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0-02-08
-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
2020-02-03
-
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0-0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