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眼刺激性试验的关注重点
2005-06-30
/
其他
/
现行有效
/
CDE电子刊物
审评三部 罗柱、胡晓敏、李娅杰
摘要:本文结合审评工作中具体实例,和大家共同探讨进行眼刺激性试验的一些关注重点,希望对药品申报和审评工作有所帮助。
为了保障临床眼用药物的安全性,各种类型眼用药物大多需进行动物眼部刺激性试验以考察该制剂对眼局部有无刺激性。本文结合审评工作中具体实例,和大家共同探讨进行眼刺激性试验的一些关注重点,希望对药品申报和审评工作有所帮助。
一、试验给药方案应与临床用药方案一致
眼刺激性试验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动物试验反映受试药品临床用药的眼部刺激情况,因此保证试验给药方案与临床用药方案的一致性非常重要。给药方案的一致性主要体现在给药次数/频率和单次给药剂量和/或浓度与临床用药实际一致,如果临床实际为单次/多次用药,进行动物试验时也应为单次/多次用药。同时进行试验还应注意试验给药的次数/频率和单次给药剂量应达到临床用药最大给药次数/频率和剂量的要求,从而评价临床用药最大暴露情况下的眼部刺激性。
例如某抗生素滴眼液临床用法用量为:滴于眼睑内,轻、中度感染一次1—2滴,每天3—4次;重度感染:一次2滴,每天5—6次,连续给药7天以上。较合理的多次试验给药方法应为:一次2滴,每天给药至少6次,连续给药7天以上。
对于某些用法较为特殊的眼科制剂,如某散瞳用滴眼液,其临床用法为每次1滴,每5分钟滴眼一次,连续4次。则试验给药方法也应参照临床用法制订:每次1滴,每5分钟滴眼一次,连续4次。这样才能充分模拟临床用药的情况,得到最可靠的临床用药眼刺激性提示。
综上,保证试验给药方案与临床用药方案的一致性是眼刺激性试验非常关键的考虑要点。因此申报单位应向委托进行动物试验的机构提供拟临床用药的剂量与方法,以保证试验给药方案同临床用药方案的一致性。
二、观察时间设置应合理
设置合理的观察时间对眼刺激性试验也非常重要。观察时间设置不合理有可能导致试验结果发生偏差,错过本该发现的阳性反应或出现假阳性的结果。
据《化学药物刺激性、过敏性和溶血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应根据受试物的特点和刺激性反应情况来选择适当的观察时间。通常单次给药眼刺激试验,在给药后1、2、4、24、48和72小时对眼部进行检查;多次给药眼刺激试验,每天给药前以及最后一次给药后1、2、4、24、48和72小时对眼部进行检查,如果在72小时未见任何刺激症状,试验则可结束。如存在持久性损伤,有必要延长观察期限,但一般不超过21天。也可根据受试物的特点适当调整观察时间。
三、应设置对照组
刺激性试验设置对照,可以更好地评价、分析受试品的眼刺激性情况。眼刺激性试验一般应以溶媒或赋形剂作为阴性对照,当出现阳性结果的时候,可帮助判断刺激性来源于制剂中的主药亦或是辅料。
在出现阳性结果的时候,对于已有国家标准药品而言,可再选用已上市同品种作对照进行眼刺激性试验,考证同类品种是否有类似的刺激性,以协助进一步分析受试药品的眼刺激性。
四、保证受试药品浓度同申报浓度一致
用于眼刺激性试验的受试药品应该在规格、浓度等方面同申报品种保持一致性,否则试验的结果并不能真正反映申报品种的眼刺激性。
五、适当的观察方法和观察指标
一般采用裂隙灯(或手持裂隙灯)进行眼刺激反应检查,也可根据刺激性反应情况采用其他的合适器械(如放大镜、生物显微镜等),不能只有肉眼观察的结果。在整个观察过程中应进行荧光素染色检查。每次检查,都应记录眼部反应的分值。除了观察所列出的结膜、角膜和虹膜损伤外,其他所观察到的损伤也应记录和报告。
以上考虑要点是审评工作中的一些体会,希望与大家共同交流。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
摩熵医药2026-06-17
-
摩熵医药2026-06-09
-
赛柏蓝2026-06-01
-
深蓝观2026-05-22
-
赛柏蓝2026-04-24
-
摩熵医械2026-01-28
-
摩熵医械2026-01-13
-
摩熵医械2025-12-19
-
赛柏蓝2025-12-12
-
摩熵医械2025-11-28
热门政策标签
医药市场洞察中心
医药市场销售数据分析 · 智能洞察 · 竞争格局监测
-
医药市场销售数据分析 · 医院、实体药店、网上药店
-
市场竞争格局分析(靶点、药品类型、ATC大类)
-
2026-10-14
-
2026-10-14
-
摩熵咨询 35 75
-
摩熵咨询 28 65
-
颁布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6-09-30
-
颁布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6-09-29
最新其他政策
-
关于提升参保人基层就医保障水平的通知
2026-10-14
-
进一步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的十项措施
2026-10-14
-
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治疗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2026-10-14
-
天津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经办规程(试行)
2026-10-14
-
关于发布《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基因扩增检测试剂(荧光原位杂交法)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6年修订版)》等2项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2026年第28号)
2026-10-13
-
第十一批智能监管“两库”规则和知识点
2026-10-13
-
关于批准注册70个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公告(2026年9月)
2026-10-12
-
关于骨、软骨及软组织植入类医用耗材编码直接入库使用的通知
2026-10-12
-
关于执行《省医用耗材阳光挂网新增目录(2026第九批)》的通知
2026-10-12
-
关于做好2027年度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集中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2026-10-10
-
重组腺相关病毒产品质量研究和质量标准问答文件(征求意见稿)
2026-10-10
-
关于批准注册18个医疗器械产品的公告(2026年第68号)
2026-10-09
-
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五五”国民健康规划的通知
2026-10-09
-
关于印发医疗康复护理扩容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6-10-08
-
药物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2026-10-08
全球药物研发中心
全球研发数据与行业前沿情报
-
2026-10-15
-
2026-10-15
-
2026-10-15
-
摩熵咨询 33 32
-
摩熵咨询 20 8
-
摩熵咨询 20 12
-
颁布机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2026-09-28
-
颁布机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09-10
-
颁布机构: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共四川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08-04
同部门最新其他政策
-
中药复方制剂临床试验申请的非临床研究关注要点
2023-10-01
-
真实世界证据在药品上市后安全性评价的应用前景
2023-10-01
-
基于细胞外囊泡疗法的非临床评价策略
2023-10-01
-
基于制剂工艺的掩味技术研究进展
2023-10-01
-
口服固体制剂注册型研发中粉体学研究的一般考虑
2023-10-01
-
美国FDA上市减肥药不良反应研究进展与安全性思考
2023-10-01
-
美国FDA现代化仿制药质量评价系统KASA介绍
2023-10-01
-
尼古丁咀嚼胶仿制药药学研究探究
2023-10-01
-
嵌合抗原受体修饰T细胞产品无菌快速检查法常见问题的审评思考
2023-10-01
-
掩味用辅料及其应用
2023-10-01
-
应用全切片图像进行毒性病理学同行评议的研究进展
2023-10-01
-
《化学合成多肽药物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解读
2023-09-01
-
供注射用动植物提取油类原料药研究的考虑
2023-09-01
-
关于“三结合”审评证据体系下中药新药临床研究路径及制定临床研究计划的思考
2023-09-01
-
基于ICH Q3D(R2)解读药品元素杂质研究的基本考虑
2023-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