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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沪中医药〔2026〕1号
其他
上海市
现行有效
2026-02-27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6年上海中医药工作的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以编制实施中医药发展“十五五”规划和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为统领,进一步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着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中医药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优化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格局
1.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医药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和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核心要义和思想精髓,推动中医药在健康上海中发挥重要作用。坚持以党建引领行风建设,在全市中医药系统持续推进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中医医院管理和中医药服务行为。
2.凝练中医药综合改革成果。持续深化本市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指导浦东新区完成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验收,凝练改革经验,做好宣传推广。推进浦东新区、闵行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聚焦体制机制改革,促进本市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3.编制实施我市中医药“十五五”规划。充分发挥中医药多元价值,推动中医药内容融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各项规划。印发实施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十五五”规划,深化政策预研储备。
4.统筹推进重大工程实施。统筹推进本市国家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加快落实预算内投资项目,不断提升内涵建设。加强项目储备,积极推荐申报“十五五”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有序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导和阶段评估,充分发挥重大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独特优势
5.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建设。按照国家部署,加快推进龙华医院国家医学中心建设。推动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创建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
6.提升区级中医类医院能级。加快有条件的中医医院专科化发展,支持徐汇区大华医院转型中西医结合医院,指导部分区属中医类医院资源优化整合和特色发展。
7.建设中医药社区主阵地。以中医药特色巡诊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为示范引领,带动更多的站点和村卫生室建设中医阁,满足居民家门口中医优质服务需求。大力推进社区中医特色专病专科能力建设,逐步实现社区与上级医院在常见病和多发病方面的同质化诊疗。根据国家中医药局部署,指导各区积极开展新一周期的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市(县)创建。探索中西医协同旗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8.发挥区域+专科中医医联体作用。全面梳理中医专科专病联盟建设成效,建立完善省级中医优势专科联盟。指导医联体牵头单位推进优质资源下沉,以慢病全周期管理为重点,做好“一区一品牌”重点基地建设。在紧密型医联体建设中夯实区中医医院发挥区域龙头作用,辐射带动社区中医药能力提升。
9.完善扩大中医优势病种医保政策试点。全面推进国家中医优势病种医保支付试点工作,扩大中医优势病种和机构数量,研究探索中西医结合病组(病种)的支付机制。
三、深化中医药服务内涵建设
10.加强中医优势、特色专科建设。高质量推进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通过专科医联体等多种方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基层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开展本市新一批中医特色专科建设,以基层为重点,打造中医药服务品牌。
11.推进疫病防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国家中医应急医疗队跨区域救援能力,提升中医应急医疗队伍对突发疫情、紧急医学救援的应急指挥、应急救治、物资调配等综合处置水平。
12.提升重点领域中医药服务能级。推进国家中医康复中心和老年中医药健康中心建设,加强中医医院治未病科、老年病科、儿科、康复科等重点科室建设。推进妇幼中医药健康服务提升行动,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推进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全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促进妇幼中医药融合发展。加强中医儿科和神志病专科建设,发挥中医药在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中的特色优势。
13.积极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会同市教委、市体育局等部门指导相关区及牵头医院高质量推动儿童青少年肥胖、脊柱侧弯、近视中医药干预试点,及时开展评估。继续推动中医药相关特色点位与国际旅游社加强合作,积极探索与本市热门景点合作路径。配合市市场监管局持续推进国产复方配伍保健食品备案管理试点。鼓励开展中医药膳服务,探索中医药气候康养服务模式。开展“海派中医惠企行动”试点,为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中医药健康服务。
14.加强中医护理工作。开展中医专科护理门诊试点,指导推进各类医疗机构提升中医护理服务能力。强化中医护理资源配置,加快中医护理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中医专科护士培训,持续开展社区中医护理技术培训。
15.加快建设中西医结合高地。积极争创新一批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项目,配合完成第一批项目验收。持续推进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和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工作,中西医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力争在部分领域有所突破。指导本市8个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诊疗中心建设,推进各项中西医协同项目管理。
四、加强服务监管与评价
16.完善中医药质控体系。不断优化中医药质控网络,增设若干中医专业质控组织,对接中医医院评审要求修订完善中医专业质控指标。以中医优势病种为抓手,提升病种质控管理水平。积极筹建肿瘤、肝病2个国家中医质控中心。推进长三角中医药质控一体化工作,会同有关省中医药管理部门联合制定若干专业质控标准,并开展质控经验交流。
17.完善中医药服务监管。组织开展中医类医疗机构法律法规培训,提升监督执法能力,会同相关协会加强非公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管理,提升依法执业能力。启动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开展精神障碍疾病诊疗服务的培训和加注工作。加强中医药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启动中医药监督执法骨干培育项目。开展中医医院异常住院费用病历核查等专项检查。
18.推进评审评价工作。加强中医医院绩效监测与分析评价,指导中医医院坚持中医办院方向,加强中医医疗服务质量和内涵。根据国家部署和相关评审标准,结合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深度评价等要求,依托信息化数据平台,改进完善评审方式方法,开展新一轮中医类医院等级评审和大型医院巡查。
19.持续推进中药药事服务管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推动完善本市中药饮片溯源管理,提升中药安心达平台的功能和扩大应用。会同药监部门加强中药代煎行业规范和饮片临床药事服务的管理。
五、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
20.推进中医药传承。建设海派中医药学术传承服务平台,推动海派中医优质资源数字化整合和挖掘利用。加强妇幼领域中医药专家、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老药工等国家级传承工作室建设。滚动支持市级名中医工作室基层工作站建设,推进优质中医资源下沉基层。深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建设,推荐新一批基地,推动传统炮制技艺的传承与应用。探索建设中医药传承融合创新基地,发挥中医药多元价值。
21.打造高水平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深化国家医学攻关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等高水平中医药科技平台建设,推动产出具有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依托国家高水平中西医相关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等,支持中医西医汇聚创新。积极争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组织申报新一批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特色中药制剂中心等项目,夯实科创领域基础建设。
22.推进中医药临床研究协同创新。落实《关于加强本市公立医院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建设与临床研究协同创新的实施意见》,依托上海市中医药循证研究中心体系,加强中医药临床研究及循证能力建设。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专项等科技重大专项,启动本市2026-2027年中医药科研项目招标,提升中医药科研能力。探索建设中医药临床研究管理体系。
23.支持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设。深化中医药传承创新工作室建设,推动有临床价值和应用前景的中药方药研发与转化。落实中医药成果转化登记制度,加大研究成果的转化与应用力度。加强医研企对接会商,鼓励有条件的机构承担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路演活动。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利用,研究开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筛选与评价验证。
六、强化中医药人才支撑
24.加强高水平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国家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和上海市中医药(临床类)重点学科建设,加快中医药学术传承创新,加强学科团队培养。做好第五届国医大师、第三届全国名中医本市候选人推荐工作,启动新一批上海市名中医评选,充分发挥市级名中医评审的导向作用。做好岐黄学者、青年岐黄学者、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建设,加强中医药领军和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发挥本市中医药学科优势,培养造就一批高水平中医临床人才和中医药多学科交叉创新人才。
25.加强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优化西医学习中医制度,不断提升中西医结合学科建设和人才发展水平。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2026年为民服务实事项目部署,开展“西学中”骨干人才培训工作。探索建设一批西学中培训推广基地。持续开展全市西医学习中医培训工作,加强重点区域、医院等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
26.深化中医药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完善医教协同,优化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模式,加强结业实践技能考核基地建设,提升培训质量内涵。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中医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人员和骨干师资培训,提升规培师资带教能力。支持开展中医医疗机构临床协同科室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体系构建与机制研究,进一步完善中医专培体系。根据国家要求,研究制定本市中医药继续教育相关落实文件,规范中医药继续教育活动。
27.推进中医药师承教育。贯彻落实《上海市中医药师承教育管理办法》,深入开展中医药传承型人才高质量发展研究。建设海派中医传承人才培养平台,不断提升中医师承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组织实施上海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师承方式)出师考核工作。
28.拓展中医药人才培养领域。强化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启动举办新一批中医医联体基层骨干研修班,持续开展中医馆骨干人才培训。开展中医药系统普法培训,提升中医药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加强中医药系统经济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为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经济管理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七、加强中医药科学普及
29.夯实中医药文化传播阵地。宣传贯彻落实《中医药法》《上海市中医药条例》等中医药法律法规。持续深化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加强中医药文化科普队伍指导,扩大中医药文化宣传的覆盖范围和影响力。支持中医药文化创意产品、健康养生旅游产品等研发创制。
30.加强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积极推动本市中医药非遗项目、老字号等核心技艺推广应用,深入挖掘传统医药文化元素。开展中医药健康促进及科普资源的研发,推动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31.鼓励开展中医药文化惠民活动。鼓励中医医疗机构等结合重点工作,面向不同目标人群,开展“百市千县”中医药文化惠民活动、校园中医药文化主题日(名医故里学名医)、中医药文化服务月等多种形式主题活动。推动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全面融入居民健康生活。持续开展中医药健康素养调查,掌握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普及情况基础信息。
八、加强中医药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32.强化数字赋能中医药发展。推动数智中医平台和人工智能场景建设。持续推进智慧中医医院试点项目,促使新兴信息技术与中医药业务场景深度融合,推进中医医院数字化、智慧化发展。加快推动智慧中医诊疗、智慧中药服务和智慧中医药管理。完善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支持本市综合统计平台深化信息化建设。
33.加强中医药标准体系建设。持续深化国家中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和中医药标准化研究转化中心建设,配合开展中医药标准验证点建设试点工作,示范性开展标准制定和应用推广工作。依托ISO/TC249,持续支持牵头研究发布并实施高质量中医药国际标准,不断提升“上海标准”在全国以及世界的影响力。推进2025-2026年上海市中医药标准化项目实施,推动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开展市级中医药标准化知识培训,提高中医药标准化人才队伍水平。
九、深化中医药合作交流
34.推动中医药走出去。支持有条件的单位争创国家中医药国际医疗中心。举办第十九届“中泰传统医学研讨会”,进一步提升双方合作水平。推进本市建设的海外中医药中心功能提升,支持相关医疗机构与海外机构加强合作。深化本市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服务贸易市场主体。探索中医国际医疗服务标准制定,建设“海派中医”国际医疗品牌。
35.深化长三角中医药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协同推进长三角中医药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各项任务,支持长三角中医药质控一体化、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中医医联体建设、长三角饮片溯源管理试点等工作。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实施,推进区域标准化工作探索与创新,共商联合制定标准、实施标准。推动规划建设长三角名中医诊疗中心。探索建立长三角中医西医汇聚创新机制。加强沪皖中医药合作,推进长三角(沪皖)中医药赋能康养合作试点。成立长三角治未病联盟,推动区域治未病工作协同化、规范化、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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