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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老年肌少症筛查干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12-12

发文字号

沪卫食品〔2025〕10号

信息分类

其他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25-12-12

颁发部门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正文内容

各区卫生健康委,上海市老年营养健康质控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贯彻落实《健康上海行动(2019-2030年)》《上海市国民营养计划(2019-2030年)实施方案》和本市健康老龄化行动有关要求,推动老年人群营养健康行动,进一步提升老年肌少症的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能力,提高老年人群营养健康水平,本市在前期试点工作基础上,全面加强老年肌少症筛查干预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高度重视,结合辖区实际,建立健全老年肌少症筛查干预管理体系,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优化服务流程,提高筛查干预质量和水平。要统筹协调区域资源,加强相关保障和技术支持,可结合老年体检,依托专病门诊、医联体和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中心建设,加快形成辖区“筛查-诊断-干预”闭环管理模式,实现老年肌少症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工作目标。

二、明确职责,稳步推进工作实施

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切实将责任落实到位,确保筛查干预工作落地实施。各区卫生健康委、市老年营养健康质控中心(以下简称“市质控中心”)要总结凝练和推广前期工作的典型经验和有效模式,充分发挥试点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区域老年肌少症筛查干预工作能力提升。

三、加强质控,做好指导评估工作

市质控中心要进一步完善质控专家组,做好老年肌少症筛查干预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质控督导。各区卫生健康委要明确区老年肌少症筛查干预质控中心(以下简称“区质控中心”),组织开展区级业务培训和质控工作。各区质控中心承担辖区筛查干预质控工作,明确联络员加强与市质控中心的沟通协调。各单位要做好工作总结和宣传,梳理问题,并及时优化完善。

 

附件:上海市老年肌少症筛查干预工作方案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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