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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26-05-21

发文字号

沪卫医改〔2026〕5号

信息分类

其他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26-05-21

颁发部门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正文内容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上海市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国家和本市深化医改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推进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为根本路径,聚焦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医改工作从夯基垒台迈向系统集成,从机制探索转向治理能力现代化,奋力谱写健康上海建设新篇章。

一、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激发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1.优化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按规定落实政府投入责任,推动公立医院支出标准建设,拓展多元补偿渠道,防范化解公立医院欠薪和债务问题。加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健全政府指导、医疗机构充分参与的医疗服务价格分类形成机制。推进以业财融合为重点的运营管理,加强全面预算和全成本核算管理,优化公立医院收支结构,严控药品、卫生材料收入占比,逐步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比、人员支出占比等指标水平。(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区人民政府)

2.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加强公立医院编制保障。稳妥推进内部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落实“两个允许”和“三个结构调整”要求,按照“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原则,推动形成更有利于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内部薪酬分配制度,缩小不同科室、不同岗位之间的薪酬水平差距。(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区人民政府)

3.完善职称评审与人才培养机制。以加强临床专业实践能力为导向,突出工作实绩,探索市区两级分层评审机制,优化卫生职称评审标准,进一步规范成果代表作要求。加强卫生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卫生人才评价数据平台进行临床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推进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体系,强化基层和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完善规培基地管理和动态调整制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健全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4.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级。巩固“顶天、强腰、立地、筑基”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格局,健全医疗卫生资源统筹规划和区域分类调控机制。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落实“十大中心”功能定位。支持市级医院聚焦疑难重症诊治、核心技术突破和医学科技创新,健全以需求为导向的临床科研协同推进和运行管理机制。加强市级医院郊区院区建设,提升服务能级和同质化水平。积极吸引高水平国际医疗品牌落户虹桥、浦东等医学园区,以更高水平开放链接全球健康资源。加强临床专科能力建设,新增一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立健全能力评估机制。研究编制新一轮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建设。深化传染病防控医防协同医防融合试点,加强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室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疾控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5.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总结推广本市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经验,建设基于网格化布局、以区域性医疗中心为牵头单位、其他区属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共同组成的医疗集团,承担网格内常住居民的全生命周期、连续性健康服务和管理责任。加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人、财、物、信息等一体化运行管理。鼓励将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支持市级医院与区医疗集团探索组建区域紧密型医联体,形成一体化、全方位、高质量合作关系;鼓励市级综合、中医、专科医院以专科为纽带,与区医疗集团合作组建专科医联体(专科联盟)。(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中医药管理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区人民政府)

6.推动区级医疗服务提质增效。深化市级和区属医疗机构高质量合作,提升区域医疗服务能力,推进转诊会诊中心建设。指导各区进一步完善“一区一策”,推动区域性医疗中心提升服务能级,优化调整区属医疗机构的发展方向和功能定位,积极探索“大专科、小综合”的差异化发展路径。市级层面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资源配置等方面进一步向区属医疗机构倾斜。(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区人民政府)

7.引导患者基层首诊与有序转诊。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提升社区基本诊疗服务同质化水平。落实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与运行实施意见。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实社区首诊、医养结合、慢病管理、安宁疗护等工作。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上级医院号源下沉和个性化签约,制定分层分类签约服务包。持续推动社区中医特色专病专科能力提升建设,全面提升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医保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区人民政府)

三、聚焦数智赋能与科技创新,培育卫生健康新质生产力

8.加快医学人工智能发展。推进本市卫生健康数据平台建设,持续加强数据治理,提升数据质量,加快数据开发利用,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加快本市医学人工智能指挥舱和MaaS服务平台建设,拓展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和智能体应用。推广基于大模型技术的居民健康画像,赋能居民主动健康管理。探索“个人医保云(居民健康画像)”试点建设。推进全市统一影像云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数据局、市疾控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等,各区人民政府)

9.加强医疗领域科技创新。积极推动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抓好四大慢病、重大传染病、创新药等国家级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加快推进医学队列和生物样本库建设。以市级医院为主,推动示范性研究型病房高质量运行,不断提升临床试验和临床研究能力,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持续更新本市“新优药械”产品目录,优化创新药械入院及管理机制,加快创新药械产品临床应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科委、市医保局、市疾控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10.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与开放发展。深化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优化中医药服务体系,强化中西医融合,推进龙华、岳阳国家医学中心(中医类、中西医结合类)建设。推进区级中医资源优化整合和市区协同。新增一批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高质量推进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建设。深化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中医药传承创新工作室等平台建设,促进中医药科技创新,推动院内制剂、经验方等向新药转化,打造“海派中医”国际医疗品牌。依托ISO/TC249平台,支持研究发布中医药国际标准,推进WHO中医药国际健康干预分类项目。(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

四、持续推进医保、医药改革,打通价值医疗实现路径

11.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总额预算管理框架下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国家部署推进落实DRG/DIP 3.0版分组方案,推动DRG和DIP协同融合发展。进一步完善特例单议工作体系,规范申报标准和操作流程。深化推进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国家试点。(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12.促进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协同发展。加快推进医保赋能创新发展清分结算平台建设,继续做好“医保大数据创新实验室”运行工作。规范完善医保部门与商保机构在合规、安全前提下的数据合作机制,提升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协同运行水平。支持医疗机构与商业保险机构深化合作,探索开发与上海医疗服务需求相契合,覆盖特需医疗服务、创新疗法、带病体人群相关责任的商保产品。推进医疗机构商保直赔应用建设扩面,试点自费人群商保直赔支付,优化就医结算流程。(责任单位:市医保局、上海金融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等)

13.推进药品耗材集采提质扩面。承担好药品国家联采办日常工作,保障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平稳运行,积极参与国家医保局重点指导的药耗省际联盟集采。完善集采执行和使用管理机制,加强集采药耗采购、配送、使用、结算全过程管理,按国家部署要求,持续推进集采药品进基层医疗机构、进民营医疗机构、进零售药店。加强集采药品耗材质量监管,对国家集采中选品种开展全覆盖抽检。支持本市部分公立医院采购联盟深化药品集中议价采购探索。(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人民政府)

14.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改革。巩固“一清单、两优化、三联动”服务机制,加强与国家药品、器械长三角分中心的沟通,助力更多创新产品上市。医疗机构不得以用药数量、药耗占比等原因限制创新药械入院,推进临床合理使用,加强对市级医院创新责任考核。持续拓展临床急需药械临时进口、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等改革试点成果,进一步优化流程、放大成效。(责任单位:市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

五、深化系统治理和机制联动,推动“三医”协同向治理现代化升级

15.加强医改工作统筹协调。深化推广福建三明医改经验,巩固完善本市医改工作组织领导和推进机制。充分发挥本市“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协作会商机制功能,推动由沟通协商转向跨部门联合施策,以构建高效协同的现代化治理体系为目标,切实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遴选5个区实施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药品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等,各区人民政府)

16.推动长三角卫生健康一体化。推动实施《长三角区域卫生健康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强化协作机制建设,推进长三角中医药一体化质控、专科专病联盟等工作,开展长三角饮片溯源管理、中医药赋能康养合作试点。(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疾控局)

17.做好医改监测评价和宣传。进一步完善医改监测评价工作机制,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要求,整合现有各类评价指标,围绕有效落实功能定位、有效提供医疗服务、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等方面,推进构建可测、可比、可评、可用的公立医院公益性评价体系,分级、分类、分阶段设置指标目标值。完成嘉定区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国家示范项目、浦东新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国家示范项目评估验收,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并在全市推广。(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18.强化评价结果联动机制。探索建立基于公立医院公益性评价的数智融合“制度+科技”治理机制,将公益性评价结果与医院床位核定、政府补助、绩效工资总额核定等挂钩,推动运营效能与定位匹配、资源配置与政策联动,加大力度促进激励和约束并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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