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等18部门关于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推动实现老有所为的实施意见
2026-02-27
津民发〔2026〕3号
其他
中国
现行有效
2026-02-27
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委老干部局、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天津市教委、天津市司法局、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人社局、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天津金融监管局、天津市体育局、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天津市老龄办
各区民政局、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发改委、教育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住房建设委、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委、文旅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体育局、科学技术协会、老龄办:
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更好保障老年人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支持老年人实现自我价值,根据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推动实现老有所为的指导意见》(民发〔2025〕24号)精神,现就进一步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老龄工作的决策部署,将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推进老有所为与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相结合,坚持需求牵引、分类指导、量力而行的原则,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支持的老年人社会参与工作格局,健全完善老年人社会参与工作机制,不断拓展老年人社会参与领域,丰富老年人社会参与形式载体,积极创造有利于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政策法规和社会支持环境,让老年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和优良品德优势得到有效发挥,以“银发力量”助力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建设。到2029年,老年人社会参与机制进一步健全,老年人社会参与环境进一步优化,老年人社会参与支持体系进一步完善,老年人社会参与能力进一步提升。到2035年,积极老龄观成为全社会共识,老年人社会参与格局更加完善,老年人力资源得到更加有效开发,老年人作用发挥更加充分。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老年人政治参与水平。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老年大学、老年课堂、社区学校、老干部活动中心等平台,以志愿服务、公益慈善、文明实践、科普宣传、理论宣讲等活动为载体,组织引导老年人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各项创新理论,强化爱国主义教育和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增强老年人对党和国家的认同。充分发挥老党员号召力和影响力优势,广泛搭建载体平台,畅通意见建议表达渠道,扩大有序参与,提升参与水平。制定或者修改涉及老年人权益重大问题的法规规章、公共政策、无障碍设施建设相关标准等,应当听取老年人和老年人组织的意见,完善意见建议反馈机制,提升参与的有效性。通过政务公开、信息查询、办事指南等方式让老年人更大程度参与涉老政策措施的执行和监督。
(二)推动老年志愿服务常态化开展。完善老年志愿服务动员机制,以党员志愿服务为引领,以“五老”人员、老年群众性活动骨干为带动,构建“党建+志愿服务”工作格局。将老年人志愿服务深度融入基层治理,扩大参与渠道和方式,设计更多适合老年志愿者特点的可持续、易融入、好参与的志愿服务项目,引导有条件、有意愿、有能力的老年人紧紧围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乡村振兴、科教兴国、健康中国、全民健身等国家战略,广泛参与科学普及、文化传承、点亮微心愿、乡村治理、扶弱助残、扶老爱幼、支教助学、救孤助学、医疗帮扶、邻里守望、矛盾化解、移风易俗、基层民主监督等各类志愿服务。采取服务积分、时间储蓄等方式,健全老年志愿服务礼遇回馈和信用激励机制。
(三)做优做强“银龄行动”志愿服务品牌。健全完善老龄办牵头协调、各部门联动发力、社会力量广泛支持的工作机制,强化资源整合和项目谋划,突出区域特色和服务实效,推动“银龄行动”拓面升级、提质增效,扩大“银龄行动”志愿服务品牌影响力。坚持需求导向,强化供需对接,引导科技教育、卫生健康、农业农村、文化体育等领域银龄人才参与支持“银龄行动”,利用所长服务社会。扶持培育各类老年志愿服务组织,巩固提升“银龄进万家”“寸草心、手足情”“银发伴童行”等特色项目,大力提升“银龄行动”服务效能。加强“银龄行动”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公益资源的合作对接与协同联动,提升项目实施水平,促进“银龄行动”规范化开展。倡导低龄老年人与高龄老年人结对帮扶,开展以生活服务、代买代购、情感慰藉等为主要内容的银龄行动。
(四)促进老有所学。健全市、区、街道(乡镇)、社区老年教育四级办学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普惠性老年教育,鼓励设立老年教育发展基金,优化老年教育资源供给,完善覆盖城乡、规范科学、运转规范的老年教育办学格局。加大老年教育课程开发力度,加强师资库建设,改进提高教学方法,完善教学管理服务,推进课程资源、教学模式的适老化改造,健全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提升老年教育教学质量。发挥老年教育各类载体功能,推进数字化与老年教育深度融合,大力发展线上老年教育,着力发挥老年远程学习网辐射功能。持续开展覆盖全市的“手机课堂”智慧助老行动,助力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提升老年人数字素养。拓展老年健康教育内容,普及营养膳食、运动健康、心理健康等健康知识,促进老年人及家庭成员践行健康生活方式。促进老年教育与养老服务、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加强游学基地建设,丰富社团活动,满足老年人社会交往需求。
(五)加强老年人文化服务供给。发挥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老年人活动中心、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社区共享空间等服务阵地作用,依托各类公共文化资源,结合老年人自身特长和兴趣爱好,广泛组织开展书法绘画、摄影舞蹈、文艺展演、经典阅读等形式多样的精神文化活动。利用元旦、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重阳节等时间节点,突出地域文化特色,广泛开展老年人喜闻乐见、生动鲜活的节日主题文化活动和群众性互动体验活动,持续扩大老年人活动参与度。鼓励举办老年文化节、文艺展演、老年春晚等活动,创新开展“和美乡村好声音”、农民广场舞大赛等基层特色文化项目,培育具有广泛影响力的老年文化品牌。鼓励和支持相关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增加面向老年人的优惠时段。在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中增加面向老年人的服务内容,鼓励创作老年题材的文化作品。鼓励为老年人提供免费或优惠的有线电视收视服务,持续推进电视操作复杂治理工作。深化拓展“重温经典”频道进养老机构活动。
(六)大力发展老年旅游。深入挖掘我市“山、海、河、楼”等特色文旅资源,持续推进“欢乐四季游 天津常走走”主题系列文旅活动,大力打造“当日往返游”“周末串门儿游”“长假深度游”“中医药主题游”等适合老年人出游的精品旅游线路,组织策划适合老年人的沉浸式、体验式、参与式文旅项目,不断提升银发旅游产品品质和服务质量。促进养老和旅游融合发展,鼓励市场主体开发“旅游+康养”“旅游+教育”等复合型产品,推出怀旧游、青春游、慢旅游、家庭同游等各类主题产品,拓展老年医疗旅游、老年乡村旅游等业态,打造特色老年文旅品牌,满足银发群体多元化文化旅游需求。积极推动“铁旅融合”,加强跨区域合作,开行银发旅游专列,完善列车定制化服务,提升银发旅游体验感。推动智慧旅游适老化改造,鼓励开发“长辈模式”,优化界面交互、内容朗读、语音辅助等功能。加强旅游景区各类设施、交通工具、餐饮住宿及旅游服务适老化建设。落实以健康状况取代年龄约束,健全行业监管机制,发展老年旅游保险业务。
(七)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统筹考虑老年人健身锻炼需求,科学规划建设健身园、健身广场、健身中心、社区体育园、健身步道等适合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的场地设施。配备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器材,推进智能健身器材适老化改造,帮助老年人解决运用体育智能技术困难,增强老年人体育健身的安全性和便利性。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老年人开放,倡导错峰使用。大力推广太极拳、广场舞、柔力球、门球、八段锦等深受老年人喜爱、便于老年人参与的体育运动项目。广泛开展新年登高、健身大拜年、全民健身日、九九重阳、“行走大运河”全民健身健步走等群众性体育活动,深度挖掘“体育+”模式,支持老年人广泛参与适宜的体育赛事项目,积极培育老年体育健身品牌。充分发挥老年人体育组织和社会体育指导员作用,加强老年人科学健身指导,普及科学健身技能和规范。
(八)大力开发适合老年人的就业岗位。将老年人经验技能、兴趣爱好与社会需要相结合,结合银发经济、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发展,大力开发适合老年人的咨询服务、顾问指导、科技创新、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生活服务等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按规定为有就业意愿的老年人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创业政策咨询等公共就业服务,支持老年人参加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的招聘活动。鼓励开展面向老年人的人力资源库建设和专场招聘活动。组织各级就业公共服务机构、零工市场、就业驿站,广泛收集适合老年人就业的工作岗位,并利用天津公共就业服务网等平台广泛发布,探索在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设立老年人就业专区。指导公共实训基地、职业培训机构等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技能提升服务,引导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发老年人就业创业培训项目。支持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返聘退休专业技术人员,鼓励离退休教师、医生、科技工作者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发挥作用。鼓励用人单位针对老年人实施弹性工作制度。健全老年人就业保障机制,引导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其招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老年人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险等基本权益。畅通老年人维权渠道,依法处理针对老年人的违法行为。健全法律援助协作机制,提高老年人法律服务质效。
(九)优化老年人社会参与支持环境。加大公共空间、公共设施、公共场所及公共交通适老化改造,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支持有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为老年人社会参与提供便利。提升公共服务适老化水平,公共服务单位应保留必要人工服务窗口,配置老花镜、放大镜、应急设施等必要的设施和用品,为老年人提供信息引导、设施使用指导、人工帮扶、帮办代办等服务。支持交通出行、生活购物、金融服务、日常消费、看病就医、文体活动等领域的互联网应用开展适老化改造,提升老年人办事体验。支持老年人家庭对居住环境、如厕洗浴设施、厨房设备等进行适老化改造。鼓励家庭成员、社区工作者、基层老年协会、社会组织、志愿者等为老年人运用智能化产品提供帮助指导和技术培训。整合现有资源,加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建设,为老年人社会参与和互动交流提供场地资源支持。引导老年人参加与其年龄、知识、技能和身体状况相适应的志愿服务活动,坚持谁使用、谁招募、谁保障,为老年志愿者提供物资设备、安全保障及相应保险。全面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鼓励家庭成员、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保险提供支持。倡导家庭积极履行孝亲敬老义务,注重为老年人提供情感慰藉和支持保障,接纳、鼓励老年人实现老有所为。鼓励老年人学习婴幼儿护理、膳食营养、家庭教育、健康管理等知识技能,发挥其在家庭教育、家风传承等方面积极作用。
(十)发挥涉老组织作用。支持居(村)民委员会依法设立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委员会,发挥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委员会桥梁纽带作用,引领带动老年人广泛参与基层治理创新。结合老年人兴趣爱好、优势专长、个人意愿等因素,加大基层老年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力度,强化资源保障、业务指导和技能培训,帮助基层老年人组织为老年人社会参与提供支持服务。依托各级涉老社会组织,广泛吸纳银龄人才,发挥老年人独特优势,大力开展公益帮扶、纠纷调解、精神文化、文化传承、乡村振兴、全民健身等活动,引导老年人发挥余热、老有所为。加强新时代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加大培育扶持,强化规范管理,促进能力提升,提高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三、精心组织实施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将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工作列入本地区、本部门重点工作任务,强化制度保障和服务支持,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党委组织、宣传等部门要把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各级民政部门、老龄办要切实履行综合协调职能,抓好统筹推进和工作落实。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媒体作用,广泛宣传老有所为的价值理念、重要意义和先进典型,积极倡导积极老龄观,大力营造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市民政局 市委组织部 市委老干部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教委 市司法局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农业农村委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市场监管委 天津金融监管局 市体育局 市科学技术协会 市老龄办
2026年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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