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3号)
2010-03-30
卫生部令第73号
部门规章
中国
现行有效
2010-03-30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 73号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3月15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陈 竺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是指:
(一)未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品种;
(二)未列入卫生部公告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
(三)扩大使用范围或者用量的食品添加剂品种。
第三条 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
第四条 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应当掩盖食品腐败变质;
(二)不应当掩盖食品本身或者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
(三)不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四)不应当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五)在达到预期的效果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用量;
(六)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应当在制成最后成品之前去除,有规定允许残留量的除外。
第五条 卫生部负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审查许可工作,组织制定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技术评价和审查规范。
第六条 申请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生产、经营、使用或者进口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提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许可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添加剂的通用名称、功能分类,用量和使用范围;
(二)证明技术上确有必要和使用效果的资料或者文件;
(三)食品添加剂的质量规格要求、生产工艺和检验方法,食品中该添加剂的检验方法或者相关情况说明;
(四)安全性评估材料,包括生产原料或者来源、化学结构和物理特性、生产工艺、毒理学安全性评价资料或者检验报告、质量规格检验报告;
(五)标签、说明书和食品添加剂产品样品;
(六)其他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允许生产和使用等有助于安全性评估的资料。
申请食品添加剂品种扩大使用范围或者用量的,可以免于提交前款第四项材料,但是技术评审中要求补充提供的除外。
第七条 申请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除提交第六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口国(地区)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出具的允许该添加剂在本国(地区)生产或者销售的证明材料;
(二)生产企业所在国(地区)有关机构或者组织出具的对生产企业审查或者认证的证明材料。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承担法律后果。
第九条 申请人应当在其提交的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材料中注明不涉及商业秘密,可以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技术上确有必要和使用效果等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征求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有关部门和相关行业组织的意见。
对有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意见。
反映的有关意见作为技术评审的参考依据。
第十条 卫生部应当在受理后60日内组织医学、农业、食品、营养、工艺等方面的专家对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技术上确有必要性和安全性评估资料进行技术审查,并作出技术评审结论。对技术评审中需要补充有关资料的,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及时补充有关材料。
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对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研制及生产现场进行核实、评价。
需要对相关资料和检验结果进行验证检验的,应当将检验项目、检验批次、检验方法等要求告知申请人。安全性验证检验应当在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对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检验方法标准的,应当首先对检验方法进行验证。
第十一条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行政许可的具体程序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根据技术评审结论,卫生部决定对在技术上确有必要性和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准予许可并列入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予以公布。
对缺乏技术上必要性和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对发现可能添加到食品中的非食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按照《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执行。
第十三条 卫生部根据技术上必要性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将公告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程序,制定、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部应当及时组织对食品添加剂进行重新评估:
(一)科学研究结果或者有证据表明食品添加剂安全性可能存在问题的;
(二)不再具备技术上必要性的。
对重新审查认为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卫生部可以公告撤销已批准的食品添加剂品种或者修订其使用范围和用量。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卫生部2002年3月28日发布的《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
摩熵医药2026-06-17
-
摩熵医药2026-06-09
-
赛柏蓝2026-06-01
-
深蓝观2026-05-22
-
赛柏蓝2026-04-24
-
摩熵医械2026-01-28
-
摩熵医械2026-01-13
-
摩熵医械2025-12-19
-
赛柏蓝2025-12-12
-
摩熵医械2025-11-28
热门政策标签
医药市场洞察中心
医药市场销售数据分析 · 智能洞察 · 竞争格局监测
-
医药市场销售数据分析 · 医院、实体药店、网上药店
-
市场竞争格局分析(靶点、药品类型、ATC大类)
-
2026-09-08
-
2026-09-07
-
摩熵咨询 35 56
-
摩熵咨询 28 49
-
颁布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6-08-10
-
颁布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6-05-29
最新部门规章
-
牙膏监督管理办法
2023-03-16
-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022-10-08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
2022-09-29
-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2022-09-22
-
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2022-08-03
-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2022-03-22
-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2022-03-22
-
国家药监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 (2022年第22号 )
2022-03-1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022-03-01
-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2021-08-06
-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2021修订)
2021-01-08
-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21)
2021-01-04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2020)
2020-12-31
-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2020修订)
2020-10-23
-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10-19
全球药物研发中心
全球研发数据与行业前沿情报
-
2026-09-08
-
2026-09-08
-
2026-09-08
-
摩熵咨询 20 4
-
摩熵咨询 20 8
-
摩熵咨询 34 41
-
颁布机构: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共四川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08-04
-
颁布机构:国家医保局 2026-07-31
-
颁布机构:国家药品审评中心(CDE) 2026-07-24
同部门最新部门规章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硬性光学内窥镜(有创类)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
2018-03-16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眼科飞秒激光治疗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
2018-03-16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注销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公告
2018-03-16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8-03-16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结核分枝杆菌特异性细胞免疫反应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
2018-03-16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眼科超声诊断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
2018-03-16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创新药(化学药)Ⅲ期临床试验药学研究信息指南的通告
2018-03-09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恢复进口瑞士OM Pharma SA 细菌溶解产物胶囊的公告
2018-02-24
-
总局关于公开征求《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18-02-09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治疗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
2018-02-05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第三批过度重复药品提示信息的公告
2018-02-05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深泽县医药药材公司永济批发部等18家药品批发企业检查结果的通告
2018-02-01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
2018-02-01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吉林一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国路路通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违规生产药品的通告
2018-02-01
-
总局关于将《婴幼儿配方食品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18-01-30
同地域最新部门规章
-
牙膏监督管理办法
2023-03-16
-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022-10-08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
2022-09-29
-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2022-09-22
-
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2022-08-03
-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2022-03-22
-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2022-03-22
-
国家药监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 (2022年第22号 )
2022-03-1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022-03-01
-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2021-08-06
-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2021修订)
2021-01-08
-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21)
2021-01-04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2020)
2020-12-31
-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2020修订)
2020-10-23
-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1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