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市《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的通知
2009-06-10
津食药监审[2009]191号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天津市
现行有效
2009-06-10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我市《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的通知
津食药监审[2009]191号
2009年6月10日
各分局、各药品经营企业:
2009年年底前,全市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将陆续届满,为做好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换证)工作,保证许可证换发前后的有效衔接和企业的正常经营,现就换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依法行政原则,贯彻“主动服务、市区联动、重点检查、违法暂缓、空证注销”的工作方针,将换证工作与药品监管工作相结合,通过换证达到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的目的。
二、标准
(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第6号);
(二)《关于做好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9]75号);
(三)《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国食药监市[2004]76号);
(四)《天津市药品批发企业换证评定细则》;
(五)《天津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换证评定细则》;
(六)《天津市药品零售企业换证评定细则》。
三、组织及实施步骤
市局负责组织全市换证工作。综合审批办公室负责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企业(含门店)换证受理、现场检查和发证工作;各分局负责辖区内零售药店换证的受理、现场检查和发证工作。
(一)对2009年当年通过GSP认证且符合换证条件的企业,凭《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原件(用于查验,查验后退回企业)换发新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不再进行换证现场检查;
(二)对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存在违法行为并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实施现场检查,检查合格后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对已被立案调查的药品经营企业暂缓换证。企业因违法经营已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或已被给予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暂缓受理其换证申请,暂缓期限不超出许可证有效期;
(四)认真做好经营范围核减工作。对在换证工作中发现企业不具备经营某类药品基本条件或近1年内连续6个月不经营或累计9个月未经营的,对其经营范围进行核减;对达不到药品分类管理要求的零售药店,将核减其经营范围,限其经营非处方药或乙类非处方药;
(五)简化审批程序。对同时经营医疗器械的药品经营企业,采取一岗受理、分岗并行审查,同时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六)认真做好《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工作。凡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擅自改变注册场所且未进行变更的企业,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公告后3个月内仍不办理换证手续的,视为企业自动终止经营行为,依法注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凡符合《关于做好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9]75号)第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换证,并收回原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工作统一由市局负责对外公告。
换证工作将于2009年12月31日前结束,市局将在换证工作结束后,统一对外公布换证信息。
四、申报要求
药品经营企业应于《药品经营许可证》届满前6个月主动提出重新换证申请,并对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条件进行自查,提交自查报告;集团公司、连锁公司应负责做好所属企业换证前的自查工作,集中提出换证申请,对上报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一)企业换证申请;
(二)自查报告;
(三)《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审查表;
(四)加盖企业公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五)加盖企业公章的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六)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八)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
(九)企业质量管理文件目录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
(十)企业受行政处罚情况;
(十一)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五、相关规定
(一)药品批发企业应具备与所经营品种数量、品种规格、年销售额等情况相适应的入库、传送、分检、上架、出库的仓储设施、设备。不适应目前经营要求的企业需增添相应设施设备和仓储面积;
(二)药品批发企业换证,应具备符合国家局《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要求药学技术人员,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机构负责人必须是执业药师(包括独立进行GSP认证的非法人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的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机构负责人必须是执业药师;药品零售企业换证时,其药学人员应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必须配有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包括零售连锁门店);
(三)药品零售企业应符合《天津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经营面积市内六区不低于80平方米、以居委会建制的城镇不低于60平方米、农村不低于40平方米,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药品零售企业,于2010年12月31日前使其经营面积达到标准要求;
(四)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按照《天津市生物制品专营批发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要求进行换证。
(五)对不予换证及整改后达不到换证条件的企业,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应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
特此通知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
摩熵医药2026-06-17
-
摩熵医药2026-06-09
-
赛柏蓝2026-06-01
-
深蓝观2026-05-22
-
赛柏蓝2026-04-24
-
摩熵医械2026-01-28
-
摩熵医械2026-01-13
-
摩熵医械2025-12-19
-
赛柏蓝2025-12-12
-
摩熵医械2025-11-28
热门政策标签
医药市场洞察中心
医药市场销售数据分析 · 智能洞察 · 竞争格局监测
-
医药市场销售数据分析 · 医院、实体药店、网上药店
-
市场竞争格局分析(靶点、药品类型、ATC大类)
-
2026-09-05
-
2026-09-05
-
摩熵咨询 35 54
-
摩熵咨询 28 48
-
颁布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6-08-10
-
颁布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6-05-29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
广东省中医药条例
2021-09-30
-
关于印发《河北省村卫生室公共医疗服务规范》《河北省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医疗服务规范》的通知
2020-08-25
-
山东省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办法
2020-08-25
-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通知
2020-08-24
-
关于《江苏省精神卫生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0-08-24
-
合肥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
2020-08-21
-
关于印发《银川市互联网诊疗服务规范(试行)》 的通知
2020-08-20
-
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08-19
-
关于发布上海市首批国际医疗旅游试点机构名单的通知
2020-08-18
-
关于印发《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0-08-17
-
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须知
2020-08-14
-
上海市安宁疗护服务规范
2020-08-13
-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海南省市县级医院风湿免疫病研修班(二期)暨三生 国健风湿免疫海口站培训”的通知
2020-08-13
-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新发及再发传染病现场处置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2020-08-13
-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2020年海南省实验病理学技术新进展学习班”的通知
2020-08-13
全球药物研发中心
全球研发数据与行业前沿情报
-
2026-09-05
-
2026-09-05
-
2026-09-05
-
摩熵咨询 20 2
-
摩熵咨询 20 8
-
摩熵咨询 34 39
-
颁布机构: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共四川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08-04
-
颁布机构:国家医保局 2026-07-31
-
颁布机构:国家药品审评中心(CDE) 2026-07-24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
天津市药品经营企业(零售)GSP认证公示公告2017年第22号
2017-07-03
-
天津市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信息的通告
2016-04-20
-
天津市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第164号
2014-12-16
-
天津市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第151号
2014-08-12
-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含何首乌保健食品监管的通知
2014-08-08
-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
2014-08-07
-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专营药品类体外诊断试剂药品批发企业开办及实施认证工作的通知
2014-08-01
-
天津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卫生许可证》审批公告(2014年第2期)
2014-07-30
-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零售企业量化分级管理A级(放心药店)评定结果(第二期)的通知
2014-07-29
-
天津市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第150号
2014-07-29
-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经销情况开展集中检查的通知
2014-07-29
-
天津市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第147号
2014-07-11
-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GMP认证公告2014年第8号
2014-07-09
-
天津市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告第20号
2014-07-04
-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恢复保健食品玛尔斯健身茶在我市销售的通知
2014-07-04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克服疫情影响保持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0-03-15
-
市医保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推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0-03-02
-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0-03-02
-
天津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关于规范“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
2020-02-21
-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0-02-17
-
天津市医保局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的通知
2020-02-14
-
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缴费和享受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0-02-13
-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疾病救治与安全助产工作的通知
2020-02-11
-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快速审批互联网医院科室缓解总医院线下门诊压力
2020-02-07
-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0-02-07
-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用品选择使用指南(暂行)的通知
2020-02-05
-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中医药防治方案(试行第二版)的通知
2020-02-03
-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及时报送在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 个人和集体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的通知
2020-02-03
-
关于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意外伤害附加保险经办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0-02-02
-
市医保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暂停各经办服务大厅窗口现场经办业务的通知
2020-0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