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2017-02-28
皖食药监药化流秘[2017]75号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安徽省
现行有效
2017-02-28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皖食药监药化流秘[2017]75号
2017年2月28日
各市、直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切实做好2017年全省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工作,省局制定了《2017年全省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安徽省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工作计划
2017年全省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工作要深入贯彻全国和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推行“两票制”为抓手,以风险管控为核心,以数据真实性、完整性为重点,突出问题、目标双导向,不断强化日常检查、跟踪检查、飞行检查、专项治理、监管信息公开,深入推进药品流通领域追溯体系建设等有效监管措施的落实,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强化智慧监管保安全。
一、加强药品化妆品流通领域监管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完成首次药品流通风险分级的基础上,从加强日常检查、开展飞行检查、实施专项整治三个方面全面加强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
(一)加强日常检查。根据省局强化药品化妆品流通环节日常监管有关规定,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把药品流通监管日常检查作为常态化监管重要措施,结合药品流通风险分级管理,制定季度检查计划,并将每月检查结果及时在市、县(市、区)局网站进行公布,省局每月汇总各地检查情况后,在省局网站公布检查结果,以此督促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规范药品、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管理,防止出现药品、化妆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风险。
(二)开展飞行检查。采取随机抽取、突击检查的方式,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飞行检查,合肥、亳州、阜阳等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区作为省、市局飞行检查重点。各地要加大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等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飞行检查力度,对在飞行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要依法查处。各市局要根据国家总局《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2017年全省药品飞行检查方案》的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年度飞行检查实施方案,并于3月底前报省局药化流通监管处备案。省局将联合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统一抽调省级GSP检查员,采取“双随机”形式完成对全省药品批发企业15%的飞行检查任务,对上年度飞行检查问题企业必查。
(三)开展专项整治。一是根据总局统一部署,省局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整治(具体内容见公告)。各地可结合日常检查、飞行检查、跟踪检查、专项检查等,认真抓好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各地可结合实际,在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开展对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亳州药品批发企业、中药材专业市场作为重点)集中一个月时间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方案及时报省局);三是根据省局统一部署,开展对疫苗配送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四是开展美容整形医疗机构购进和使用药品专项检查;五是药品批发企业执行“两票制”情况专项检查。各市局、直管县局要结合工作任务和监管实际,制定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省局将加强督查检查。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局《转发总局关于修订印发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有关事宜的通知》(皖食药监药化流秘[2017]24号)要求,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在日常监督检查、跟踪检查及飞行检查工作中,发现违法违规企业符合撤销GSP认证证书行为的,必须予以撤销GSP认证证书;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药品经营企业必须依法从严、从重查处,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涉嫌犯罪的必须移交公安机关。
二、加强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企业(网站)监管
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按照省局《关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网格化监管工作的通知》(皖食药监药化流秘[2016]625号)要求,深入了解掌握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特点,采取行之有效的互联网药品监管措施,利用现有监管资源,加强对已审批的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网站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违规发布药品信息和非法售药行为。市局要完成辖区内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企业100%网上监测和实地监督检查任务,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报请省局稽查部门立案查处。
三、加强新修订GSP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贯彻执行力度
(一)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总局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组织实施工作,迅速将国家总局《通知》精神和省局有关工作要求传达至辖区内各药品经营企业,并严格按照《指导原则》开展辖区内药品零售(连锁)企业GSP认证及监督检查工作。省局委托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制定《安徽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并对省级GSP认证检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GSP认证检查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检查水平。同时,指导省医药商业协会、安徽省药品零售行业协会分别组织对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法人(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业务培训工作,提高企业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指导原则》的顺利实施。
(二)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正确指导药品经营企业按照国家总局《总局关于推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完善追溯体系的意见》(食药监科[2016]122号)要求,将药品流通追溯体系的相关要求纳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药品流通可追溯的主体责任。省局将于今年上半年就药品经营企业落实药品流通追溯主体责任以及药品流通各环节追溯体系建设要求等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省局将根据国家总局相关规定和政策,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有利于药品流通监管,有利于规范企业发展等制度规定。各地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理布局”要求,制定本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布局规划方案”,从严审批新开办药品零售单体药店和GSP认证工作,支持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扩大规模做大做强,提高辖区内药品零售连锁率,省局将适时公布各地药品零售连锁率排序。
四、加强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创建达标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省局联合省卫计委印发的《安徽省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创建验收标准》(皖食药监药化流[2016]17号),结合药品风险等级评定和日常监管,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民营医院)药品使用监管,继续推进“规范药房(库)”创建达标工作,今年须完成乡镇以下医疗机构50%的创建达标任务。
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基础上,各市和省直管县局应参照《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状况报告框架》(具体见皖食药监药化流秘[2015]8号文件),编写本辖区2017年度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状况报告,并于2018年元月底前报送省局药化流通监管处。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
摩熵医药2026-06-17
-
摩熵医药2026-06-09
-
赛柏蓝2026-06-01
-
深蓝观2026-05-22
-
赛柏蓝2026-04-24
-
摩熵医械2026-01-28
-
摩熵医械2026-01-13
-
摩熵医械2025-12-19
-
赛柏蓝2025-12-12
-
摩熵医械2025-11-28
热门政策标签
医药市场洞察中心
医药市场销售数据分析 · 智能洞察 · 竞争格局监测
-
医药市场销售数据分析 · 医院、实体药店、网上药店
-
市场竞争格局分析(靶点、药品类型、ATC大类)
-
2026-09-05
-
2026-09-05
-
摩熵咨询 35 54
-
摩熵咨询 28 48
-
颁布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6-08-10
-
颁布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6-05-29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
广东省中医药条例
2021-09-30
-
关于印发《河北省村卫生室公共医疗服务规范》《河北省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医疗服务规范》的通知
2020-08-25
-
山东省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办法
2020-08-25
-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通知
2020-08-24
-
关于《江苏省精神卫生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0-08-24
-
合肥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
2020-08-21
-
关于印发《银川市互联网诊疗服务规范(试行)》 的通知
2020-08-20
-
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08-19
-
关于发布上海市首批国际医疗旅游试点机构名单的通知
2020-08-18
-
关于印发《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0-08-17
-
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须知
2020-08-14
-
上海市安宁疗护服务规范
2020-08-13
-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海南省市县级医院风湿免疫病研修班(二期)暨三生 国健风湿免疫海口站培训”的通知
2020-08-13
-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新发及再发传染病现场处置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2020-08-13
-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2020年海南省实验病理学技术新进展学习班”的通知
2020-08-13
全球药物研发中心
全球研发数据与行业前沿情报
-
2026-09-05
-
2026-09-05
-
2026-09-05
-
摩熵咨询 20 2
-
摩熵咨询 20 8
-
摩熵咨询 34 39
-
颁布机构: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共四川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08-04
-
颁布机构:国家医保局 2026-07-31
-
颁布机构:国家药品审评中心(CDE) 2026-07-24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7年第2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2017-07-05
-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7年第2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2017-06-28
-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2017-02-28
-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6年第3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16-09-28
-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6年第3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16-09-21
-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6年第3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16-09-12
-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6年第3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16-08-31
-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6年第3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16-08-24
-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6年第3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16-08-17
-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安徽鑫联颍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通告
2016-08-12
-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6年第3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16-08-10
-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6年第2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16-07-27
-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6年第2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16-07-20
-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收回安徽恒信医药销售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通告
2016-07-15
-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池州市康美康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通告
2016-07-14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
关于印发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0-07-30
-
关于印发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咨询处理工作规程的通知
2020-07-03
-
关于印发《安徽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的通知
2020-05-19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支持涉农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保障农产品供应的意见
2020-02-22
-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的通知
2020-02-18
-
关于做好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0-02-18
-
关于印发安徽省复工复产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2020-02-17
-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的意见》的通知
2020-02-16
-
关于进一步落实新冠肺炎中西医结合救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0-02-15
-
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 返程、复工、返校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0-02-09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0-02-09
-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优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 推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0-02-07
-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治疗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02-04
-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保门诊慢性病等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0-01-31
-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救治保障工作的通知
2020-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