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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一批参照药预沟通药品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4-10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有效地区

中国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国家医保局

正文内容

根据《参照药预沟通办法(试行)》,拟择期组织第一批参照药预沟通工作。现将截至3月底收到的拟纳入首次预沟通工作范围的企业申请药品名单及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4月16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药品的资格条件、相关信息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间以邮件形式向国家医保局反映。为便于核实,反馈情况请署实名,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电子邮箱:ybczy@nhsa.gov.cn(邮件命名为“第一批参照药预沟通公示意见”,并请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附件:第一批参照药预沟通药品相关信息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

2026年4月10日

延展阅读

国家医保局发布《参照药预沟通办法(试行)》

《参照药预沟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说明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邮箱:jubao@nhs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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