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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乙肝疫苗预防接种列入医疗保险基金结付范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4-07-13

发文字号

苏卫疾控[2004]36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苏州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4-07-13

颁发部门

江苏省苏州市卫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正文内容


关于做好乙肝疫苗预防接种列入医疗保险基金结付范围工作的通知

苏卫疾控[2004]36号

2004年7月13日

  各市、区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切实加强乙肝防治工作,经苏州市政府2004年第1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将乙肝疫苗预防接种列入医疗保险基金结付范围。为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乙肝疫苗预防接种的管理,确保乙肝疫苗接种工作安全有序的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乙肝疫苗纳入医疗保险基金结付范围,对构建我市乙肝免疫屏障,保障市民健康有重大意义,各级卫生、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各级疾控中心(卫生防疫站)应做好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保障疫苗供应;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加强对疫苗接种的规范化建设,确保乙肝疫苗接种安全、有效。

  二、为加快构建全市乙肝免疫屏障,保证乙肝疫苗接种门诊质量,方便参保人员就近接种,凡定点诊所以上的医疗机构均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设立乙肝疫苗接种门诊。医疗机构门诊硬件设施、人员基本技能和人员数量符合《苏州市乙肝疫苗接种门诊要求》的,经市或各县级卫生局验收合格,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方可开设乙肝疫苗接种门诊。

  三、加强疫苗使用和供应渠道管理。未感染过乙型肝炎的健康人,自愿接种乙肝疫苗者为接种对象。为确保疫苗质量,必须使用规格10ug/支或20ug/支的重组酵母乙肝疫苗或乙肝基因工程(中国仓鼠卵巢细胞CHO)疫苗。严格执行卫生部《预防用生物制品生产供应管理办法》,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辖区范围内乙肝疫苗的统一采购管理,逐级供应。

  四、取得设立乙肝疫苗接种门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疫苗采购、运输、保管的有关规定,定点医院疫苗采购统一由器械科负责。未取得设立乙肝疫苗接种门诊的定点医疗机构不得擅自开展疫苗接种工作。

  五、各级卫生和劳动保障部门、疾控机构应经常对乙肝疫苗接种门诊进行督查和指导,严格质量控制,对运行中不符合乙肝疫苗接种门诊要求的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接种资质。

  六、乙肝疫苗接种列入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按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10ug48元(3针);20ug60元(3针);另外每针收取接种治疗材料费6元。各定点医疗机构应认真做好收费项目的对照工作,以保证参保人员乙肝疫苗的正常使用。

  附件:苏州市乙肝疫苗接种门诊要求

  一、基本资质
  诊所以上的医疗机构,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市或县级市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验收合格。

  二、门诊设施配置
  设有专门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20m2,设置预诊、接种室和冷链室和资料档案室,接种室单独设置,有专用工作台,标志醒目,房屋环境清洁、宽敞明亮、空气流通,室内贴有宣传资料,室内有电扇和取暖用设备或冷暖空调。
  冰箱容积足够存放一次接种疫苗数量,正常运转,放置距墙面10cm,保证一箱一插座电源,冷藏包完好。

  三、人员配置
  相对稳定的专职人员2人,具有执业医师(护士)资格,参加接种工作人员须经市疾控中心培训认可,凭证上岗。

  四、接种对象
  未感染过乙型肝炎的健康人,自愿接种乙肝疫苗者为接种对象。

  五、疫苗使用、运输、保管、接种方法
  1、必须使用规格10 ug/支的重组酵母乙肝疫苗或乙肝基因工程(中国仓鼠卵巢细胞CHO)疫苗。疫苗的运输、贮存必须符合冷链要求。
  2、乙肝疫苗必须在2-8℃的条件下运输和保存,不可冻结。
  3、使用前应先检查疫苗安瓿是否完整、有无裂纹、效期等,使用前应把疫苗充分摇匀。
  4、注射部位为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免疫程序按0、1、6个月各接种一针。0指第一次接种,间隔1个月和6个月时注射第2、3针。
  5、疫苗接种前后要做好健康状况和接种记录。该记录可记在门诊病历卡上。疫苗接种有关资料应长期保存。

  六、门诊开设时间
  为方便群众接种疫苗,每天开设接种门诊,节假日要安排人员值班。

  七、消毒隔离
  接种门诊开始前应做好室内清洁工作。接种人员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接种前双手要洗净,不留指甲,不戴戒指。患有感冒、手部有皮肤病、或其他传染病者不能参加接种工作。
  接种部位的皮肤要按规定严格消毒。疫苗的接种技术:按疫苗说明书执行。注射前后应用消毒液或紫外线消毒。在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前应检查外包装是否完整和有效期,严格执行无菌操作。

  八、接种工作程序
  接种前应按照说明书要求,严格掌握接种部位、剂量、途径、禁忌症及注意事项。详细询问被接种对象的健康状况,了解有无禁忌症或过敏史,并在门诊病历卡上做好记录。乙肝感染指标阳性或肝功能异常者、疫苗说明书列出禁忌症不能接种。符合接种程序和接种条件者发给接种牌。严格执行“三对”(对姓名、疫苗种类、接种日期)“三查”(查健康状况、过敏史、禁忌症)制度。
  接种人员要检查医疗卡,并核对姓名和接种的疫苗后予以接种,接种完毕要及时在医疗卡填写接种记录,签名或盖章,并及时将接种日期填写在乙肝疫苗登记帐册上,以便通知和汇总以后针次的接种。接种后接种对象应留在现场观察20-30分钟,接种人员应积极、主动向被接种者宣传有关知识,预约下次接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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