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通知
(资府办函〔2008〕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食品药监局、省妇联〈关于开展2008 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通知〉的通知》(川办函〔2008〕10 号)精神,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 麻疹是一种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性极强,易引起暴发流行。近年来,尽管我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麻疹的防治工作,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付出了艰苦努力,但麻疹疫情仍然居高不下,特别是2007 年我市的麻疹发病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居全省第7 位,与2006 年同比上升了280.34%。为有效预防麻疹在我市的发生蔓延,切实保障全市群众特别是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级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各级政府要尽快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组织制订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积极落实各项措施,确保麻疹疫苗强化免疫顺利实施,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卫生部门负责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具体组织、实施、协调、监督和评价工作;做好人力、物资、车辆等方面的后勤保障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做好学校、托幼机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宣传、发放接种告知书、摸底调查和学校学生接种的组织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必需的工作经费和接种配套补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流通管理和监督。妇联负责做好儿童监护人对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支持和配合工作,动员儿童监护人依法履行责任,主动带孩子接种疫苗。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疫苗及注射器的分发、运送和现场督导等各项工作。
各县(市、区)在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开始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及张贴标语、宣传单、接种告知书、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大造声势,使广大群众知晓麻疹的危害性、了解麻疹的防治知识,主动带孩子接种麻疹疫苗,确保预防接种工作不留漏洞、不留死角。
麻疹强化免疫所需疫苗及注射器由中央补助供给,接种补助经费国家按每针次2 元补助,市、县(市、区)财政按每针次1元补助。省属扩权强县试点县的简阳市、安岳县的补助经费由简阳市、安岳县落实,雁江区、乐至县的补助经费由市、县两级财政按4:6 的比例分担,严禁向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收取任何费用。
二、实施范围及时间 全市所有8 月龄至14 岁儿童,即1993 年1 月1 日至2007年6 月31 日期间出生的儿童,无论免疫史如何,均免费接种一剂(0.5ml)麻疹疫苗,接种率必须达到96%以上。接种时间为2008 年3 月25 日至3 月31 日。各县(市、区)要及时将相关资料和工作总结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市卫生局汇总后报市政府。
三、切实落实各项技术措施 (一)积极开展培训。各县(市、区)务必在2 月24 日之前完成对乡、村两级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
(二)认真做好目标儿童摸底登记工作。各地要精心组织,做好学校、托幼机构、城乡家庭等目标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特
别要做好计划免疫工作基础较薄弱、流动人口活动频繁地区的摸底登记工作。学生摸底登记以学校提供的学生花名册为准。同时,
各县(市、区)要开展摸底调查质量评估,对未达要求的地方重新开展调查。摸底调查工作务必于3 月5 日前完成。
(三)认真落实接种措施,实施安全接种。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定点接种、入户接种和巡回接种等方式开展接种工作。接种工作要严格按照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4 号)(以下简称
《条例》)和卫生部《关于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卫疾控发〔2005〕373 号)的要求组织实施,确保依法、安全、有效接种。所有接种必须保证疫苗在冷藏保存条件下进行。为保证接种实施的安全和便于统一安排,在强化免疫接种前1 个月,各地不安排其他疫苗接种工作(狂犬疫苗除外),待强化免疫接种完成后1 个月再按要求进行其他疫苗的常规免疫接种。
(四)加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各县(市、区)要精心组织,尽量减少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预防接种后要坚持监测1 个月,对疑似或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按照
《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进行调查、处理,避免发生不稳定事件。
四、加大督导力度 市上成立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巡回督导工作组(名单见附件2),对全市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督导并开展接种率快速评估,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确保强化免疫质量。各县(市、区)由政府办牵头,也要加强巡回督导工作。市政府将对未按时、保质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达标;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心不强而引发公共卫生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县(市、区),将依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意见》(川府函〔2007〕02 号)的有关规定从严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将给予通报表扬。
附件:1.资阳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资阳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巡回督导组人员名单
二○○八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1:
资阳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郭永红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林 俐 市政府副秘书长
江 帆 市卫生局局长
刘仲辉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肖 忠 市卫生局副局长
卞建武 市财政局副局长
干 劲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志强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 兰 市妇联副主席
杨文俊 资阳日报社副总编辑
李建华 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谌明全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王显华 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副支队长
周 红 市卫生局副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副局长肖忠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资阳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巡回督导组人员名单
组 长:林 俐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肖 忠 市卫生局副局长
干 劲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袁华丽 市教育局科长
周 红 市卫生局副科长
鄢海滨 市卫生局应急办副主任
谌明全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罗再平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王显华 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副支队长
廖安波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控科科长
汪 丹 市卫生局副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