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的通知
2005-03-29
吉发改价监字[2005]261号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吉林省
现行有效
/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国家《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我省在2005年4月1日起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核定并调整国家公布最高零售价药品中未列规格剂型药品临时价格;同时按照2005年版《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核定并调整省级政府定价药品价格。
本通知自2005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的通知
二00五年一月七日
发改价格[200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副省级省会城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进一步提高药品定价科学性和透明度,规范药品价格行为,促进企业公平竞争,我们研究制定了《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发布后,各地应加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最迟于2005年3月底以前执行。
二、《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执行后,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调整药品价格,以及医疗机构在制定中标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药品零售价格时,须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执行。
三、我委已制定公布的药品价格,我委将在重新制定和调整价格时,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进行调整。地方已制定公布的补充剂型规格品价格,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附:《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
附:
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药品定价行为,提高药品定价科学性和透明度,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药品(指药品制剂)。
第三条
本规则对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药品,按照价格管理的需要进行了归类。
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西药,凡中文通用名或英文国际非专利药名(INN)中表达的化学成份相同的药品制剂,归类为同种药品(化学成份相同,命名中的盐基、酸根及溶媒不同的,归类为同种药品);
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中成药,国家标准规定的正式品名中剂型前部分的名称相同且国家标准规定的处方相同的药品制剂,归类为同种药品(处方相同正式品名不同的,归类为同种药品)。
第四条 本规则所称的剂型、规格及药用包装材料定义,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规定为依据。
第五条 本规则所称药品差比价,是指同种药品因剂型、规格或包装材料不同而形成的价格之间的差额或比值。
第六条 本规则所称代表品,是指同种药品中临床常用的剂型、规格品种。
第七条 确定药品差比价关系考虑的主要因素为:平均生产成本、生产技术水平、临床应用效果、使用方便程度以及治疗费用等。
第八条 剂型差比价,是指同种药品在单位含量相同的前提下,不同剂型之间价格的差额或比值。未标识有效成份含量的中成药剂型,以相同日服用数量为前提计算剂型差比价。常用剂型差比价见附表一。
第九条 规格差比价,是指同种药品同一剂型由于规格(包括含量、装量、重量、包装数量或药品性状等)不同而形成的价格差额或比值。
(一)本规则所称含量,是指一种药品制剂中包含的国家标准规定的有效成份数量。
(二)本规则所称装量,是指单位容器内药品制剂的容量。
(三)本规则所称重量,是指最小计量单位的药品的重量。
(四)本规则所称包装数量,是指零售包装内包含的按最小计量单位计算的药品制剂数量;零售包装指最小零售包装(不包括医院住院药房拆零出售的包装)。
(五)本规则所称药品性状,是指药品制剂的物理特性或形态。
第十条 规格差比价中的含量差比价关系
以代表品价格为基础,其他条件相同,含量增加1倍(或减少50%),价格相应乘以(或除以)1.7.两种以上有效成份的含量变化幅度,以有效成份的市场平均价格为权重加权平均计算。
非整倍数关系的含量差比价计算公式为:K=1.7log2x(K=比价值,X=待定规格品含量÷代表规格品含量)。
葡萄糖、氯化钠等调节电解质类的输液,暂不适用上述含量比价。
第十一条 规格差比价中的装量或重量差比价关系
以代表品价格为基础,其他条件相同,装量或重量增加1倍(或减少50%),价格相应乘以(或除以)1.9.
非整倍数关系的装量(重量)差比价计算公式为:K=1.9log2x(K=比价值,X=待定规格品装量或重量÷代表规格品装量或重量。)
有含量标识的注射液,溶液(剂)装量在10ml(含10ml)以下的,在价格上不予区分;10ml以上的,溶液(剂)装量每增(减)10ml,价格加(减)0.05元。
第十二条 规格差比价中的包装数量差比价关系
以代表品价格为基础,其他条件相同,包装数量增加1倍(或减少50%),价格相应乘以(或除以)1.95.
非整倍数关系的包装数量差比价计算公式为:K=1.95log2x(K=比价值,X=待定规格品包装数量÷代表规格品包装数量)
常用含量、装量、重量和包装数量差比价系数见附表二。
第十三条 规格差比价中的药品性状差比价关系
注射剂型中,在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普通粉针在小水针基础上每支加1元,冻干粉针、溶媒粉针价格在小水针价格基础上每支加3元(中成药注射剂暂不适用)。
药品其它性状,原则上不考虑差比价。
第十四条 包装材料差比价,是指同种药品相同剂型和规格,因使用不同的包装材料而形成的价格之间的差额或比值。本规则所称包装材料,是指药品最小零售单位的药用包装材料。
盒装(指内包装为板装的)口服固体制剂,在价格上不区分包装材料差异;瓶装口服固体和液体制剂,在价格上不区分容器类型和材料差别;颗粒剂在价格上不区别包装袋材料差别。
小容量注射液在价格上不区分容器类型和材料差别;大容量注射液,以同容量规格玻璃瓶为基础,塑料瓶最高加2元,软袋最高加4元。
第十五条 按差比价计算零售价格时,尾数按以下原则取舍:百元以上零售价格尾数保留到元;百元以下、一元以上零售价格尾数保留到角;一元以下零售价格尾数保留到分。
第十六条 本规则未明确规定具体差比价系数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按本规则确定的有关原则制定差比价并暂行,同时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十七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市场和技术发展变化情况,不定期调整、补充有关差比价系数。
第十八条 本规则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
摩熵医药2026-06-17
-
摩熵医药2026-06-09
-
赛柏蓝2026-06-01
-
深蓝观2026-05-22
-
赛柏蓝2026-04-24
-
摩熵医械2026-01-28
-
摩熵医械2026-01-13
-
摩熵医械2025-12-19
-
赛柏蓝2025-12-12
-
摩熵医械2025-11-28
热门政策标签
医药市场洞察中心
医药市场销售数据分析 · 智能洞察 · 竞争格局监测
-
医药市场销售数据分析 · 医院、实体药店、网上药店
-
市场竞争格局分析(靶点、药品类型、ATC大类)
-
2026-09-05
-
2026-09-05
-
摩熵咨询 35 54
-
摩熵咨询 28 48
-
颁布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6-08-10
-
颁布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6-05-29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
广东省中医药条例
2021-09-30
-
关于印发《河北省村卫生室公共医疗服务规范》《河北省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医疗服务规范》的通知
2020-08-25
-
山东省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办法
2020-08-25
-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通知
2020-08-24
-
关于《江苏省精神卫生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0-08-24
-
合肥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
2020-08-21
-
关于印发《银川市互联网诊疗服务规范(试行)》 的通知
2020-08-20
-
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08-19
-
关于发布上海市首批国际医疗旅游试点机构名单的通知
2020-08-18
-
关于印发《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0-08-17
-
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须知
2020-08-14
-
上海市安宁疗护服务规范
2020-08-13
-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海南省市县级医院风湿免疫病研修班(二期)暨三生 国健风湿免疫海口站培训”的通知
2020-08-13
-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新发及再发传染病现场处置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2020-08-13
-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2020年海南省实验病理学技术新进展学习班”的通知
2020-08-13
全球药物研发中心
全球研发数据与行业前沿情报
-
2026-09-05
-
2026-09-05
-
2026-09-05
-
摩熵咨询 20 2
-
摩熵咨询 20 8
-
摩熵咨询 34 39
-
颁布机构: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共四川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08-04
-
颁布机构:国家医保局 2026-07-31
-
颁布机构:国家药品审评中心(CDE) 2026-07-24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
关于印发《吉林省关于协同推进新冠肺炎防控科研攻关的举措》的通知
2020-03-13
-
吉林省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020-03-05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稳外贸稳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0-02-25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大蔬菜生产增加市场供应支持政策的通知
2020-02-08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0-02-08
-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0-02-08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民生商品价格管理的通知
2020-02-08
-
关于进一步优化简化医保经办服务深入推进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2020-02-05
-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规范口腔诊疗工作的通知
2020-02-04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学校开学和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通知
2020-02-01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0-01-23
-
吉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
2019-03-28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18-09-17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8-08-24
-
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8-0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