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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05年度驻店药师继续教育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5-03-25

发文字号

粤药执注[2005]5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广东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5-03-25

颁发部门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关于组织开展2005年度驻店药师继续教育的通知

粤药执注[2005]5号

2005年3月25日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驻店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粤药管人[2000]203号)的要求,驻店药师应参加继续教育。经研究,决定于4月至6月在全省组织开展2005年度驻店药师继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与考核对象
  在我省取得驻店药师资格的所有人员。

  二、培训教材
  培训教材统一使用由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编印的《2005年度广东省驻店药师继续教育培训教材》,内容包括:
  1、《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2、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经营过程的质量管理;
  3、(中、西)非处方药用药知识;
  4、常见病的中医药诊治;
  5、驻店药师职业道德。

  三、培训与考核时间
  培训与考核时间安排在4月至6月。

  四、培训与考核要求
  培训与考核工作采取统一计划、统一教材、统一试卷,分市组织考核的方法进行,具体工作由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培训结束后报我中心,由我中心提供试卷以开卷考试的形式进行考核。

  五、收费标准
  根据粤价函[2002]419号文的要求,驻店药师继续教育每人每学分收费为12元,培训教材每本18元。

  六、发证
  驻店药师参加继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在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制的《驻店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登记,以此作为驻店药师注册及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依据。
  请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要求将参加继续教育人员《2005年度驻店药师继续教育报名表》(附件)、磁盘(办新证的人员需交大一寸黑白相片每人一张),统一于考核结束后报送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

  附件:2005年度驻店药 师继续教育报名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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