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药物复方制剂杂质研究的考虑要点
2005-01-12
/
其他
/
现行有效
/
CDE电子刊物
复方制剂因组分较多,其杂质研究一直是质量研究和技术审评的关注重点,我们在初步总结了复方制剂组成形式的基础上,从杂质预测和分析、杂质研究思路和检查方法三方面提出了复方制剂的杂质研究对策,以期与大家交流。
一、复方制剂杂质的预测和分析
复方制剂中的杂质,一般可分为有机杂质、无机杂质及残留溶剂,本文主要阐述有机杂质的研究。
杂质的检查除需借助相应仪器外,有时可通过对药物制备工艺、化学结构、贮存条件等分析推断出部分药物杂质的种类,甚至结构。
由复方制剂中各主药引入的杂质,主要包括主药合成中未反应完全的原料/反应物、中间体、副反应产物等;通过对药物结构、贮存条件等分析可获得因药物降解而产生的部分杂质,如含对乙酰氨基酚类复方药物,应考虑有对氨基酚存在的可能。组方后产生的杂质可通过制剂工艺分析(如有无湿法制粒、高温干燥/灭菌等)推测可能产生的杂质,文献报道亦是非实验而获得杂质信息的途径之一。
杂质的预测和分析对杂质检测方法的选择、方法的验证有着重要意义。因此,制备工艺研究人员与质量研究人员的密切协作,对更好地进行药物质量研究具有特殊的意义。
二、 复方制剂杂质研究的思路
复方制剂因组分、结构及含量的不同,导致杂质的研究也复杂多样,难以制订统一的研究方法,因此我们在详细分析复方制剂中各主药的结构、稳定性、含量等情况的基础上,对其杂质的研究提出以下对策。
1、复方制剂中的已知杂质,宜采用杂质对照品法进行检查。
2、复方制剂中杂质结构差异较大时,可采用不同检测方法进行研究。
杂质结构差异判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原料药制备工艺(引入杂质)。2)主药结构(降解产物)。3)有关的研究结果。4)文献报道。
不同检测方法包括不同的色谱方法(如HPLC 法、TLC法、 GC法和 HPCE法等),或相同的色谱方法但不同的色谱条件(如HPLC法采用不同柱型、不同极性流动相,不同检测波长或检测;TLC法采用不同固定相、不同展开剂;GC法采用不同固定相、不同柱温等)。
3、复方制剂中杂质结构相近时,在确保方法专属性的前提下,可采用一种色谱条件进行杂质研究。
4、复方制剂中各主药稳定性相差较大时,可针对不稳定主药的杂质进行研究。
复方制剂中各主药的结构千差万别,其稳定性亦不尽相同,在经过严格的实验验证或有明确的文献资料支持下,可将杂质研究的重点转移到不稳定的主药上。
5、复方制剂中各主药含量相差较大,但稳定性均较好,可主要针对含量较大的主药进行杂质研究。
采用该方法研究应有明确文献支持小组分不会产生毒性的杂质,如产生毒性杂质,该毒性杂质应采用杂质对照品法进行研究控制。
6、复方制剂中各主药的稳定性均较差,或者各主药含量相近、稳定性亦相近的复方制剂,建议均进行相应杂质的研究,分析方法可参照上述(1~3)项酌情选用。
7、对组分较多的复方制剂,如复方氨基酸,多种维生素等复方制剂,应详细分析各组分的稳定性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杂质研究。此时更应关注检测方法的专属性,可通过关注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等稳定性试验的有关图谱/结果,判定杂质的变化趋势,含量变化趋势亦是杂质变化趋势的一种间接体现。
8、其他情况: 对(双)多层片但不同片层仅含单一组分的复方片剂,或多种色泽/形状颗粒且不同色泽/形状颗粒仅含单一组分的胶囊/颗粒剂等固体复方制剂,如能采用物理手段(如小心切开、分拣等)将不同主药组分简单地分离,可参照各主药单方制剂的杂质检查方法分别进行研究。这些特殊剂型采用该方法时应注意主药之间有无迁移现象。
三、杂质检查方法的一般考虑
鉴于目前国内研究现状,我们以专属性好、灵敏度高、应用范围较广的HPLC法为例进行阐述,其他方法可以此作做参考。
1、检测器的选择:目前可用于HPLC法的检测器很多,应根据对杂质结构的分析进行有目的的选择。因大多数药物及杂质在紫外光区均有吸收,故UV检测器为常用检测器。对于在紫外光区吸收较弱或无吸收的杂质,可采用其他通用型检测器(如蒸发光散射检测器、示差折光检测器等)进行研究。
二极管阵列检测器(DAD)对复方制剂的杂质研究有着重要的意义。通过该检测器可获得各杂质的全光谱信息,有助于判断杂质检测波长选择的合理性,并可进行峰纯度检查。
2、检测波长的选择:应选用对各杂质均有较强吸收的波长作为检测波长,当一个测定波长无法兼顾所有杂质时,可选用不同波长分别测定。
3、杂质的定量方法:
常用的杂质定量方法有杂质对照品法、加校正因子的主成分自身对照法、不加校正因子的主成分自身对照法和峰面积归一化法。
(1)杂质对照品法:适用于已知杂质的检查。
(2)加校正因子的主成分自身对照法:应注意不同时间、不同仪器、不同实验室间相对保留时间的波动,以及当供试品中存在多个杂质而又分离度较差时可能造成杂质定位的困难。使用该方法应进行完善的系统适用性试验,如分离度、拖尾因子和理论塔板数等。如某一杂质含量达到/超过其相应主药1‰时,应尽可能地对其结构进行确证,制备或设法获得该杂质对照品,测得其校正因子;如有明确证据表明杂质具有较大毒性,尽管其含量不超过1‰ 或更少,亦应测定校正因子,甚至采用杂质对照品法进行检查控制。
(3)不加校正因子的主成分自身对照法有可能导致定量有一定的误差,但在校正因子在0.8~1.2范围内是可行的。该方法多在单一杂质含量均较少、无法得到杂质对照品进而获得校正因子、杂质结构(吸收情况)与相应主药结构相似的情况下适用。
不加校正因子的主成分自身对照法可根据复方制剂主药组分不同情况作不同的处理:
Ⅰ)主药含量和杂质响应均接近时,杂质定量可与复方制剂中各对照主药峰面积之和比较。
Ⅱ)主药含量相近、杂质响应相差较大,含量相差较大、杂质响应也相差较大时;建议选用两种色谱条件进行杂质检查,此时杂质可与相应条件下考察的对照主药(杂质来源的主药)峰面积进行比较。
Ⅲ)主药含量相差较大、杂质响应接近时,在主药均较稳定的情况下,如采用一种色谱条件进行杂质检查,杂质可与含量较高的对照主药峰面积进行比较。
Ⅳ)峰面积归一法简便快捷,但在杂质结构与主成分结构相差较大时可能会有较大的定量误差,尤其是在校正因子在0.5-5.0范围以外时更是如此;故一般情况下不主张采用峰面积归一化法。
4、杂质的限度
复方制剂杂质限度应根据杂质的安全性确定,可参考各组分原料药的杂质限度、单方制剂的杂质限度作综合考虑,但应注意杂质的加和作用。
5、方法的验证:
1)复方制剂“空白”概念:溶剂、流动相、辅料,有别于待测主药组分之外的其他成分。
2)专属性:复方制剂杂质检查方法专属性应在单方制剂杂质检查方法专属性基础上,作进一步要求:
采用不同的色谱条件进行杂质研究的专属性考察:既要考察在相应色谱条件下溶剂、流动相、辅料是否对待测主药杂质(根据其原料药在相应条件下的杂质研究结果)检测有影响,也要考察其他主药是否对该条件下的待测(主药)杂质检测有影响,同时还要考察待测主药杂质与其自身主药峰的分离度是否符合要求。
采用相同色谱条件进行杂质研究的专属性考察:在选定色谱条件下,溶剂、流动相、辅料是否对各主药杂质检测有影响,各主药峰对各主药的杂质的检测是否相互干扰。
适度的破坏试验可进一步验证在选定条件下方法的专属性,峰纯度检查试验也有助于进一步验证方法的专属性。
其他方法学验证内容同一般要求。
鉴于复方制剂杂质的复杂性,提倡采用不同的方法对复方制剂中的杂质进行研究,以尽可能地确保复方制剂中杂质可被有效检测;也提倡采用不同方法对同一样品杂质进行对比研究,以进一步验证方法的可行性。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
摩熵医药2026-06-17
-
摩熵医药2026-06-09
-
赛柏蓝2026-06-01
-
深蓝观2026-05-22
-
赛柏蓝2026-04-24
-
摩熵医械2026-01-28
-
摩熵医械2026-01-13
-
摩熵医械2025-12-19
-
赛柏蓝2025-12-12
-
摩熵医械2025-11-28
热门政策标签
医药市场洞察中心
医药市场销售数据分析 · 智能洞察 · 竞争格局监测
-
医药市场销售数据分析 · 医院、实体药店、网上药店
-
市场竞争格局分析(靶点、药品类型、ATC大类)
-
2026-08-31
-
2026-08-29
-
摩熵咨询 35 45
-
摩熵咨询 28 45
-
颁布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6-08-10
-
颁布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6-05-29
最新其他政策
-
关于公开征求《全身型重症肌无力治疗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6-08-28
-
关于做好全国第四批中成药采购联盟等批次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
2026-08-27
-
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第二轮接续采购结果执行工作
2026-08-27
-
进一步优化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管理工作
2026-08-26
-
关于做好长期护理保险支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2026-08-26
-
关于规范整合口腔等4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2026-08-26
-
关于规范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使用的指导意见
2026-08-26
-
非处方药转换保和颗粒、妇炎净片、五子衍宗颗粒和散痛舒分散片(含2个规格)的公示
2026-08-26
-
“医保病理云索引”编码规范
2026-08-25
-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药品经营审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6-08-25
-
关于公开发布第六批智能监管“两库”规则和知识点的公告
2026-08-25
-
关于印发“十五五”时期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6-08-25
-
非处方药转换调经活血胶囊、复方金钱草清热颗粒和排毒养颜片的公示
2026-08-25
-
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第二轮接续采购中选结果执行有关工作
2026-08-24
-
进一步深化“六个拓展” 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若干措施
2026-08-24
全球药物研发中心
全球研发数据与行业前沿情报
-
2026-08-29
-
2026-08-29
-
2026-08-29
-
摩熵咨询 20 8
-
摩熵咨询 34 35
-
摩熵咨询 20 5
-
颁布机构: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共四川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08-04
-
颁布机构:国家医保局 2026-07-31
-
颁布机构:国家药品审评中心(CDE) 2026-07-24
同部门最新其他政策
-
中药复方制剂临床试验申请的非临床研究关注要点
2023-10-01
-
真实世界证据在药品上市后安全性评价的应用前景
2023-10-01
-
基于细胞外囊泡疗法的非临床评价策略
2023-10-01
-
基于制剂工艺的掩味技术研究进展
2023-10-01
-
口服固体制剂注册型研发中粉体学研究的一般考虑
2023-10-01
-
美国FDA上市减肥药不良反应研究进展与安全性思考
2023-10-01
-
美国FDA现代化仿制药质量评价系统KASA介绍
2023-10-01
-
尼古丁咀嚼胶仿制药药学研究探究
2023-10-01
-
嵌合抗原受体修饰T细胞产品无菌快速检查法常见问题的审评思考
2023-10-01
-
掩味用辅料及其应用
2023-10-01
-
应用全切片图像进行毒性病理学同行评议的研究进展
2023-10-01
-
《化学合成多肽药物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解读
2023-09-01
-
供注射用动植物提取油类原料药研究的考虑
2023-09-01
-
关于“三结合”审评证据体系下中药新药临床研究路径及制定临床研究计划的思考
2023-09-01
-
基于ICH Q3D(R2)解读药品元素杂质研究的基本考虑
2023-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