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区展览路街道办事处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方案
2008-03-05
西展办文[2008]2号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北京市
现行有效
2008-03-05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街道办事处
西城区展览路街道办事处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方案
西展办文[2008]2号
2008年3月5日
2008年是奥运决胜之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一年,是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和《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重要一年,为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确保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确保展览路地区符合计划生育率继续保持在97.5%以上,根据《西城区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方案》,结合展览路地区进一步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决定》精神为统领,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坚持机制创新,坚持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为全人群提供全方位的全程优质服务,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区域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评估原则
全年的目标管理考核评估工作坚持以下7项原则:
(一)“一票否决”的原则。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将定期研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及学习人口理论制度化;保证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到位。街道办事处领导与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社区、驻地中央、市、区属企事业单位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实行属地管理;明确责任,定期监督检查,综合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证计生经费投入,并保证一定比例用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成员单位、驻区单位和社区的以上工作和指标进行评估,未落实职责或未完成目标的单位不得被评为各类综合性先进单位。
(二)日常工作与创新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各单位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结合本单位(社区)实际,积极开展工作创新。
(三)现居住地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工作的通知》(西政办[2004]35号)要求,做好各项计划生育工作。
(四)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原则。各项工作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宗旨,注重体现依法维护群众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体现服务群众基本生殖健康需求、体现国家奖励优惠的政策落实情况。在评估方法上力求体现群众参与评价。
(五)定性定量、综合考查的原则。评估指标的设置体现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按照逻辑框架法的思路,在整体上从目标、效果、措施、保障等4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在此基础上分层进行具体工作的定性定量评估。
(六)日常工作评估与总结评比相结合的原则。
展览路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日常工作评估制度,建立工作规范标准,加强对平时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督促各单位对本方案的落实;对全年重点工作和指标完成情况,以总结评比形式进行评估。
(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简便易行的原则。评估方案力争切合实际、突出工作时效,评估方法要便于操作、简便易行。
三、考核评估内容
(一)对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职责情况进行评估;
(二)对单位、社区工作站进行考核。(共分三部分)
1、年内目标:评估各单位在“稳定低生育水平、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两个转变’、满足群众需求”这个总体目标上的实现程度。单位计划生育率100%,社区工作站计划生育率为100%。
2、对党政领导责任的考核评估:
(1)考核指标: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的保证;(此指标仅对社区工作站作为考核指标,对单位作为评估指标)
(2)评估指标: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综合治理、综合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3、计生干部工作的考核与评估:
(1)考核指标:依法行政、规划统计(包括药具报表)、宣传教育、流动人口管理。
(2)评估指标:优质服务工作、特色工作和协会工作。
(三)具体考核评估内容和考核标准详见附件。
四、考核评估的组织实施
(一)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评估,按《2008年展览路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要求,结合日常工作和全年工作,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
(二)对单位和社区工作站的考核评估要在计划生育率必须达标的基础上进行。驻地单位和社区工作站党政领导责任的评估由街道计生办同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进行。计生干部工作的考核与评估将结合日常工作与年度检查工作情况进行。
(三)实施年度出生抽查。为强化考核评估的执行力度,夯实各项工作的基础,在认真做好日常评估的同时,由街道计生办组织实施不打招呼入户抽查社区的人口出生情况,并以此作为评估社区人口和计生工作的重要依据。
五、考核评估成绩的评定
对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考核成绩以日常检查和评估为依据,确定各档次成绩。
对单位和社区工作站的考核评定,按以下方法进行:
本方案满分为100分。
(一)对单位、社区工作站的考核按分测算。单位党政领导的评估不设分数,视情评定。考核评估总分数为100分,其中:区政府下达指标90分,创新工作内容10分。
(二)考核评估结果,分数在各自总分数85%以上者(含85%)为达标,方有评选先进的资格;考核评估分数在各自总分数的85%以下者不达标。
(三)评估内容中的特色工作,各单位、各社区工作站要根据各自的特点,发挥各自的优势,制定出自己的特色工作实施方案并于3月底报街道计生办,街道计生办将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并评出好的工作方案进行推广。
(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个例均纳入计划生育率考核标准中计算(在港、澳、台、国外生育的除外)。
(五)凡瞒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情况或者转换孩次的,经查实的从考核评估中扣分。查实一例二孩扣2分;1例三孩扣4分,每增加一个孩次加扣2分;以此类推。由于人户分离、非婚、再婚等原因造成违法生育的,再婚多孩按纯多孩60%扣分,非婚生育一例一孩扣1.5分,一例二孩及以上(累计计算孩次)按超生同孩次扣分。以此类推,人户分离人员超生的,按上述标准,现居住地、户籍地单位(社区)各扣相应分值的50%。
六、奖励与惩罚
(一)对在本年度考核中达标的单位和被评为市、区级先进的单位进行表彰(奖金部分由本单位支付);对在年度考核中达标的社区工作站进行奖金兑现。
(二)奖励范围与人员:
1、荣获街道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年度计划生育目标考核达标的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责任人、责任部门的有关人员
2、荣获市、区、街级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年度计划生育目标考核达标单位的主管领导和计划生育干部
3、荣获街道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年度计划生育目标考核达标社区工作站的党政一把手和计划生育干部
4、当年考核评估结果不达标的单位,不予兑现,并“通报批评”
七、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本方案与新发布的法规、政策不相符,以新规定及区补充说明为准。
附件1:展览路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规范标准及评估方法
(社区居委会)
| 项 目 | 内容 | 标准 | 方法 | ||||||||||
| 目 标 | 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满足群众需求(10分) | 1、推进综合改革,建立新的工作机制 2、实施社区健康生育全程服务,预防出生缺陷;开展生殖健康促进活动 | 符合政策生育率达100%; 现居住地人口中新婚、孕、产人员接受宣传服务100%以上; 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满意率85%以上。 | 报表、访谈、问卷、 实地考察、信访举报 | |||||||||
| 效果 效果 | 公民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尊重(10分) | 3、群众应当享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得到落实; 4、已婚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5、实行社区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建设精品社区 | 奖励政策落实率达100%; 技术服务落实率达100%; 群众满意率达85%以上。 实行自治的社区达100%; 示范社区创建达15%; 创建6个精品社区(与社区建设办一致) | 入户访谈、抽样调查 信访举报、实地考察 | |||||||||
| 公民获得规范的避孕节育服务和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10分) | 6、开展规范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宣传培训,落实避孕措施和随访服务。 7、育龄妇女接受规范的基本生殖健康服务,男性参与生殖保健活动和服务,动员组织普查普治,建立健康档案。 | 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措施及时率达95%以上;落实避孕措施及时率95%; 规范的术后和药具随访服务率达95%以上。学习有关药具知识,每月按育妇实际需求量发放药品,认真记录及时上帐登记,充分发挥药具箱的作用并保证其完好。动员失业,无业、特困、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普查普治,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率100%; 群众接受基本生殖健康服务率达80%,参与生殖保健活动和服务的人群中男性占20%以上。 | 座谈、访谈、走访记录 问卷、健康档案 | ||||||||||
| 计生干部和育龄群众的知识和能力得到提高(5分) | 8、对社区居委会计生专干进行业务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对群众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 计生干部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基本知识知效率达95%; 育龄群众计划生育基本知识知晓率达90%。 | 访谈、问卷 | ||||||||||
| 工作进展 工作进展 | 依法行政、正确执法、文明执法(10分) | 9、严格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0、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管理、同宣传、同服务、同考核。充分发挥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的作用; 11、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加强人户分离人员管理工作。 12、重视信访工作,落实《信访条例》,维护社会稳定。 | 流动人口持证率达95%以上,验证率达100%,孕检率达85%以上,在京计划生育率达85%以上。三种责任书签订率达95%以上; 配合街道做好辖区单位和规范物业小区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做好人户分离人员的调查工作,加强人户分离人员的管理; 做好信访登记和群众意见整理反馈工作。 | 查阅资料、日常记录、执法检查、现场查看。 | |||||||||
| 深化计生优质服务,开展社区健康生育全程服务,开展社区家庭生殖健康干预工程,规范社区计生服务站服务(10分) | 13、重点加强孕前干预和0-3岁儿童教育; 14、社区与社区计生服务站联合开展规范的生殖健康检查、治疗、随访、宣教咨询活动; | 组织人员参与街道举办“健康生育快乐园”培训和孕育全过程的宣传服务,提高0-3岁婴幼儿入户服务率; 社区居委会与社区卫生服务站密切配合,按生殖健康干预工程规范要求开展服务,开展宣传教育、讲座、咨询活动。 | 看相关资料、访谈、参加活动,实地考察 | ||||||||||
| 按群众需求开展宣传教育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5分) | 15、继续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 16完善宣传阵地建设,培育生育文明; 17、加强群众需求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利用。 | 经常开展群众欢迎的宣传活动,转变群众的婚育观念; 突出生殖健康、关爱女孩行动主题,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区、街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生育文化宣传阵地、宣传栏,营造生育文化氛围。 建立群众需求信息采集制度,根据群众需求,计卫联手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咨询和服务。 | 看相关资料、访谈、参加活动,实地考察 | ||||||||||
| 工作进展 | 做好人口统计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10分) | 18、充分利用育龄妇女信息系统,为各项工作提供数据支持;及时将育龄妇女信息入机,并保证主要数据项目完整、准确。 19、按要求做好孕情普查工作。 | 建卡人数应与派出所提供的户籍育妇人数一致,报告单应填写正确,不得有错项、漏项,及时变更育妇信息,及时跟踪上报孕产时间;人户分离信息交换握手成功率达到90%以上。 孕情普查工作预计出生人数与实际出生人数应吻合,人户分离情况见面率达100%。 | 查阅报告单、数据库、抽样调查、查阅日常记录。 | |||||||||
| 积极发挥协会作用(5分) | 20、抓好协会组织建设,参与居民自治;协助政府搞好计划生育宣传服务、“青春健康项目”和“生育关怀”活动;社区协会经常开展活动,定期评议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反映群众意见和需求。 | 建立健全组织网络,会员比例达10%左右; 依托项目开展宣传服务,会员参与率达85%; 社区协会在居民自治中发挥作用,开展示范协会创建活动,逐年提高示范协会的数量。 | 查阅资料、参加活动、实地考察 | ||||||||||
| 工作创新(10分) | 21、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全区提供有推广价值的经验。 | 提出的工作理念新,符合本社区的实际;创新工作方案目的明确、操作性强,实施步骤落实效果良好,在自评的基础上写出评估报告。 | 社区申请,观摩交流,街道计生办评估 | ||||||||||
| 保障措施 | 领导责任(10分) | 22、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 | 按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 | 查阅资料 | |||||||||
| 人员(5分) | 23、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按要求到位 | 每个社区居委会至少有1名专职计划生育工作,每100户配备1名计划生育宣传员。 | 查阅资料 | ||||||||||
附件2:展览路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规范标准及评估方法
(驻区单位)
| 项 目 | 内容 | 标准 | 方法 | |||||||
| 目 标 | 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满足群众需求(10分) | 1、推进综合改革,建立新的工作机制 2、实施社区健康生育全程服务,预防出生缺陷;开展生殖健康促进活动 | 符合政策生育率达100%; 本单位员工中新婚、孕、产人员接受宣传服务100%; 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满意率85%以上。 | 报表、访谈、 问卷、实地考察、信访举报 | ||||||
| 效 果 效 果 | 公民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尊重(10分) | 3、群众应当享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得到落实; 4、已婚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 奖励政策落实率达100%; 技术服务落实率达100%; 群众满意率达85%以上。 | 入户访谈、 抽样调查 信访举报、 实地考察 | ||||||
| 公民获得规范的避孕节育服务和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10分) | 5、开展规范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宣传培训,落实避孕措施和随访服务。 6、育龄妇女接受规范的基本生殖健康服务,男性参与生殖保健活动和服务,动员组织普查普治,建立健康档案。 | 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措施及时率达95%以上;落实避孕措施及时率95%; 规范的术后和药具随访服务率达95%以上。学习有关药具知识,及帐目、报表的填写,每月按育妇实际需求量发放药品,认真记录及时上帐登记, 组织单位员工普查普治,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率100%; 群众接受基本生殖健康服务率达80%,参与生殖保健活动和服务的人群中男性占20%以上。 | 座谈、访谈、 走访记录 问卷、健康档案 | |||||||
| 计生干部和育龄群众的知识和能力得到提高 (5分) | 7、对计生专干、计生宣传员进行业务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对员工开展计生宣传教育活动。 | 计生干部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基本知识知效率达95%; 育龄群众计划生育基本知识知晓率达90%。 | 访谈、问卷 | |||||||
| 工作进展 | 依法行政、正确执法、文明执法(10分) | 8、严格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9、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管理、同宣传、同服务、同考核。充分发挥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的作用; 10、重视信访工作,落实《信访条例》,维护社会稳定。 | 流动人口持证率达95%以上,验证率达100%,孕检率达85%以上,在京计划生育率达85%以上。三种责任书签订率达95%以上; 做好信访登记和群众意见整理反馈工作。 | 查阅资料、 日常记录、 执法检查、 现场查看。 | ||||||
| 按群众需求开展宣传教育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深化计生优质服务,开展社区健康生育全程服务,(15分) | 11、重点加强孕前干预和0-3岁儿童教育; 12、继续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 13、完善宣传阵地建设,培育生育文明; 14、加强群众需求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利用。 | 经常开展群众欢迎的宣传活动,转变群众的婚育观念,突出生殖健康、关爱女孩行动主题,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区、街宣传活动; 组织人员参与街道举办“健康生育快乐园”培训和孕育全过程的宣传服务。 根据群众需求,计卫联手开展宣传教育、讲座、咨询活动。 充分利用生育文化宣传阵地、宣传栏,营造生育文化氛围。 建立群众需求信息采集制度,根据群众需求,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咨询和服务。 | 看相关资料、 访谈、 参加活动, 实地考察 | |||||||
| 工作进展 | 做好人口统计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10分) | 15、充分利用育龄妇女信息系统,为各项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16、按要求做好孕情普查工作。 | 及时为本单位集体户口育龄妇女建立育龄妇女卡片; 按照派出所提供的集体户口育龄妇女索引名单,核实本单位怀孕女职工的情况,将本年度预计出生人员名单及时反馈给街道计生办。 | 查阅报告单、 数据库、 抽样调查、 查阅日常记录。 | ||||||
| 积极发挥协会作用(5分) | 17、抓好组织建设,协助政府搞好计划生育宣传服务; 18、单位协会经常开展活动,定期评议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反映群众意见和需求。 | 建立健全组织网络,会员比例达10%左右; 依托项目开展宣传服务,会员参与率达85%; 开展示范协会创建活动,逐年提高示范协会的数量。 | 查阅有关资料、参加活动、 实地考察 | |||||||
| 工作创新(10分) | 19、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全区提供有推广价值的经验。 | 提出的工作理念新,符合本单位的实际;创新工作方案目的明确、操作性强,实施步骤落实效果良好,在自评的基础上写出评估报告。 | 单位申请, 观摩交流, 街道计生办评估 | |||||||
| 保障措施 | 领导责任(10分) | 20、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 | 按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 | 查阅资料 | ||||||
| 人员(5分) | 21、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按要求到位 | 每个单位至少有1名专兼职计生工作者。 | 查阅相关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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