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惠州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1-03-30
惠府办[2011]12号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惠州市
现行有效
2011-03-30
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惠州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惠府办[2011]12号
2011年3月30日
惠城区、惠阳区人民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惠州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惠州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区标准及其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全爱卫发[2010]3号)、全国爱卫办《关于2011年国家卫生城市、区、镇复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全爱卫办函[2010]46号)、省爱卫办《关于2011年国家卫生城市、镇(县城)复查工作安排的通知》(粤爱卫办函[2010]105号)精神,省爱卫办将于2011年5月前对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开展复查工作,全国爱卫办将于2011年12月前按照最新的国家卫生城市考核指标体系对我市进行复查。为进一步巩固提高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做好迎接全国爱卫办和省爱卫办对我市的复查工作,根据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以“创卫”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核心,以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环境卫生和市区“脏、乱、差”、清理“四害”孳生地为重点,加强对农贸市场和“五小”行业卫生监管,集中力量解决我市城市环境卫生突出的难点问题;通过扎实有效的巩固提高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环境卫生,营造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城市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力争到2011年4月底,我市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考核最新要求,顺利通过复审验收。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迎检各项工作,市政府成立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各区区长任副组长,各市爱卫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爱卫办,办公室主任由市爱卫办主任兼任。各区要设立相应机构,负责本辖区迎检工作。
三、复查内容及责任分工
今年的国家卫生城市复查确认工作,其内容包括: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社区和单位卫生、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等共10大项。为加强迎检工作的组织管理,强化迎检联动效能,确保各项迎检工作圆满完成,各责任单位在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爱卫部门统一组织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公众积极参与,按照考核指标要求,结合目前我市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在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开展除“四害”工作、公共卫生管理、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等方面积极落实整改措施,集中精力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按《惠州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主要责任分解表》和《惠州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存在主要问题及整改责任分工表》(见附件1、2)中的分工,各有关职能部门在填报考核材料的同时,负责考核指标要求的具体工作的实施和跟进,确保达到考核标准。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向市爱卫办报送考核报表、指标完成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材料。
四、时间安排
迎检分为宣传发动、自查整改、材料汇总、考核验收及巩固提高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月至3月)。召开动员大会,部署迎检工作,印发迎检方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形成舆论声势和迎检氛围。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1年3月至4月)。各责任部门在此阶段开展指标自查和调研,充分掌握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并实施整改,特别是在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市容市貌的改善、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卫生、除“四害”工作及农贸市场管理等方面认真对照标准进行自查,积极落实整改措施,集中精力解决群众反映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考核标准的要求。
(三)材料汇总阶段(2011年4月)。总结前一阶段的工作,检查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查漏补缺。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整改措施、工作成效、指标达标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并形成工作报告报市迎检办,做好考核验收汇报材料的编写工作。
(四)考核验收阶段(2011年5月至12月)。各责任部门和受检单位制订复查现场验收的工作计划,并针对任务分工和主要问题进行模拟检查,认真做好汇报材料和现场准备工作,制作电视宣传片和多媒体汇报材料。5月迎接省爱卫办对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复查的现场和暗访检查工作;12月底以前迎接全国爱卫办对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工作(暗访为主)。
(五)巩固提高阶段(2011年12月)。各责任单位要针对复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加强长效管理,以稳定的城市卫生水平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的复查确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是促进城市管理和发展的一种有效形式,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通过巩固和发展活动,能有效地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行业卫生管理,提高群众的卫生意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这次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将采用新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及《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2011版)》(全爱卫发[2010]10号)。对照新的标准和管理办法,我市仍存在比较多的问题,迎接复查形势严峻。因此,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像抓“创卫”一样抓好迎接复查工作;要成立强有力的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挂帅,并指定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责任分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落实。
(二)突出重点,加强整改和管理。各单位要对照新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逐条逐项抓好落实,特别是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卫生管理和病媒生物防制(除“四害”)等各项工作,在2011年4月底前完成并达到新的标准要求。
惠城区和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对照新的标准要求,认真自查,积极整改。同时,制订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加强管理,确保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查。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要对照新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制定措施,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在2011年4月底前完成并达到新标准要求。
(三)加强督查,确保落实。由市爱卫办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采取每月定期检查、重大节日特定检查、平时突击检查等不同形式,加强对城市卫生管理状况的检查。对不按责任分工抓落实的单位要及时纠正,并予以通报批评。
请各单位对照责任分工表,认真组织实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爱卫办反映。
附件1:惠州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主要责任分解表
| 项 目 | 检查内容 | 责任单位 | 备 注 |
| 一、爱卫组织管理 | 1、政府主要领导重视,积极协调部门单位配合,做好城市卫生管理工作; | 惠城区政府 惠阳区政府 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 仲恺高新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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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城市卫生管理,注重群众评价,设立群众卫生投诉信箱及热线电话,加快办理群众有关卫生的投诉,群众反映问题解决或答复率≥90%,群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率≥90%。 | 市爱卫办 各区爱卫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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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健康教育 | 1、社区能紧密围绕群众的健康需求和卫生防病工作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居民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 | 惠城区政府 惠阳区政府 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 仲恺高新区管委会 市卫生局 市健教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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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各行业能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制吸烟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 市疾控中心 市健教所 各医疗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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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市、区各新闻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能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对城市卫生管理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 市委宣传部 市健教所 |
||
| 4、中小学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开设健康教育课,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80%;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3%。 | 市教育局 市疾控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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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认真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 市工商局 市健教所 |
||
| 三、市容环境卫生 | 1、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普遍硬底化,平整,下水道无垃圾堵塞现象;城市亮化、美化,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95%; | 市公用事业局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惠阳区政府 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 仲恺高新区管委会 |
|
| 2、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外墙整洁美观,无乱张贴乱涂写现象,户外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居民楼房阳台、屋顶无乱放和乱挂衣物,街道两侧无乱摆卖、乱设摊点等现象; | |||
| 3、沿街单位、店铺车辆停放整齐,“门前三包”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度落实;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无乱扔乱吐现象; |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市环卫局 惠城区政府 惠阳区政府 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 仲恺高新区管委会 |
||
| 4、城区无卫生死角,无残垣断壁、乱搭建、垃圾渣土暴露和违章饲养畜禽现象; | 市环卫局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惠城区政府 惠阳区政府 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 仲恺高新区管委会 |
||
| 5、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待建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
| 6、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5平方米。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完成,绿线管制制度得到落实; | 市园林局 惠阳区政府 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 仲恺高新区管委会 |
||
| 7、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无飘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 市园林局 东江航道局 市环卫局 市水务局 惠阳区政府 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 仲恺高新区管委会 |
||
| 三、市容环境 卫生 | 8、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 | 市环卫局 | |
| 9、各类市场要科学规划、规范管理,商品划分归市,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经营食品摊位严格执行《食品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亮证经营,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全市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服务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均≥7%。 | 市工商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国资委 市场物业管理总站 |
||
| 四、环境保护 | 1、全年API指数(空气污染指数)≤100的天数≥全年天数的70%; | 市环保局 | 第4点由市公用事业局协办 |
| 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Ⅲ类标准; | |||
| 3、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 | |||
| 4、市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50%。 | |||
| 五、公共场所卫生及生活饮用水卫生 | 1、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 | 市卫生监督所 | |
| 2、各类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 |||
| 3、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等符合卫生要求; | |||
| 4、各项水质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 |||
| 六、食品安全卫生 | 1、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食品卫生管理的具体实施计划,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有关资料齐全;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市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协办 |
| 2、有食品安全整治方案并得到落实。制定了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报告体系及制度健全,连续三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 市卫生局 | ||
| 3、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有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帐、过期食品退市等制度; | 市质监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卫生局 |
||
| 六、食品安全卫生 | 4、餐饮业全面贯彻《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95%。机关、学校等单位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责任落实并制度化;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卫生局 |
市教育局协办 |
| 5、取缔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 市工商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质监局 |
||
| 6、小饮食店符合卫生要求。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
| 七、传染病防治 |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规定要求; | 市疾控中心 | |
| 2、医疗机构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门诊日志齐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其它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 | 市卫生局 | ||
| 3、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 市卫生局 | 市环保局协办 | |
| 4、全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中心乡镇卫生院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2%。 | 市卫生局 市疾控中心 |
||
| 5、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工作免费;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安全注射率100%;居住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5%。 | 市卫生局 市疾控中心 |
||
| 6、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90%,无有偿献血。 | 市卫生局 | ||
| 八、病媒生物防制 | 1、切实做好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工作,鼠、蚊、蝇、蟑螂要得到有效的控制,有三项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得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 市爱卫办 各区爱卫办 |
|
| 2、积极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监测方法规范,数据可靠,能够基本反映病媒生物危害的现状,为开展防制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 市疾控中心 | ||
| 九、社区和单位卫生 | 1、社区和单位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广大居民和职工做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竞赛活动; | 惠城区政府 惠阳区政府 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 仲恺高新区管委会 |
|
| 2、社区和单位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无违章建筑。饲养宠物和鸟类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进行免疫接种,粪便不污染环境。各种车辆停放整齐。80%以上社区的环境得到有效的整治。 | |||
| 3、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无占道经营现象; | |||
| 4、辖区单位卫生工作纳入社区统一管理; | |||
| 5、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符合规范要求,并能充分发挥作用。 | |||
| 十、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 | 1、有卫生保洁人员和制度,保洁措施落实; | 惠城区政府 惠阳区政府 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 仲恺高新区管委会 |
附件2:惠州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存在主要问题及整改责任分工表
| 责任单位 | 存在主要问题及整改内容 | 完成时间 |
| 惠城区政府 | 1、解决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河南岸办事处的河南岸村、低地村,江北办事处的望江村、三新村,桥东办事处的东平村,龙丰办事处的龙丰新村,江南办事处的下角村等)的垃圾乱堆乱放问题; 2、完成内街小巷卫生基础设施的改造和完善,绿化、美化、硬底化建设; 3、加强区属公共场地、居民区的除“四害”和“四害”密度的监测工作,完成“四害”孳生地的清除工作,以前居民区老鼠密度比较高,要特别加大灭鼠工作力度; 4、完成内街小巷的下水道覆盖、疏通和沙井口的定期清理工作; 5、内街小巷、住宅小区内做到无乱摆乱卖、乱挖乱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挂衣物及车辆乱停放现象; 6、解决内街小巷、住宅小区内的饮食、商业经营单位乱设摊点和噪声扰民问题; 7 、解决城乡结合部乱搭乱建问题; 8、所辖镇建成不少于1个省级以上卫生镇或建成不少于1个省级爱卫会认定达到省级以上卫生镇标准的镇。 |
4月30日 |
| 惠阳区政府 | 1、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要设立粪便无害化处理点); 2、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50%; 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5平方米; 4、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70%; 5、鼠、蚊、蝇、蟑螂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3倍; 6、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7、近两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8、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 9、所辖镇建成不少于1个省级以上卫生镇或建成不少于1个省级爱卫会认定达到省级以上卫生镇标准的镇; 10、本区居民对卫生状况的满意率≥90%。 |
4月30日 |
| 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 仲恺高新区管委会 | 1、做好主次干道两旁的清扫保洁工作; 2、完成内街小巷卫生基础设施的改造、完善及绿化、美化、硬底化建设; 3、解决好街道车辆乱停放问题; 4、做好停工工地(烂尾楼)的卫生工作和除“四害”工作; 5、加强对农贸市场的卫生管理以及清除市场周边乱摆卖、占道经营等现象; 6、做好公共场地和居民区的除“四害”工作。 |
4月30日 |
|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1、消除沿街商铺和市场周边的占道经营现象; 2、消除流动箩头担,手推车摆卖烤蕃薯、臭豆腐干,烧烤等现象; 3、市区做到无乱张贴、乱涂写街标小广告; 4、清除公共设施、建筑墙面上的“牛皮癣”; 5、清除沿街饮食摊档的夜间违规灯光广告。 |
4月30日 |
| 市环卫局 | 1、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 2、做好人人乐广场等公共场所、一般街道、结合部的清扫保洁工作; 3、做好公厕、生活垃圾中转站、垃圾箱的管理,并做好除“四害”工作; 4、清理市区道路两旁的余泥、杂物; 5、加强市区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市区市容市貌整洁、有序(包括内街小巷); 6、清理市区两江上的漂浮物,做好河床、滩涂地的环境卫生工作。 |
4月30日 |
|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1、做好市区在建、闲置建筑工地环境卫生和除“四害”工作; 2、在建工地建筑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无乱堆乱放现象; 3、做好建筑工地饭堂、工人宿舍的卫生保洁工作; 4、清拆市区内的乱搭乱建违章建筑。 |
4月30日 |
| 市交通运输局 | 1、解决好汽车、摩托车占道维修、污染环境、影响行人交通问题; 2、完善货运站点管理,取缔非法货运站点。 |
4月30日 |
| 市环保局 | 1、解决市区生产噪声、废水污染问题; 2、解决市区饮食行业油烟乱排放问题; 3、完成西枝江至河南岸上马庄沿线养猪场的清理工作。 |
4月30日 |
| 市卫生监督所 | 1、做好各行业职业卫生、疾病预防等方面监督工作; 2、做好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和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工作; 3、做好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市场熟食摊档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
4月30日 |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1、做好市区饮食、食品经营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督促经营场所落实除“四害”措施,完善防鼠、防蝇设施。 | 4月30日 |
| 市水务局 | 1、做好两江河道及河床、滩涂地除环卫局分管范围以外的环境卫生工作; 2、完成横江沥、青年河等处的垃圾和杂物清理。 |
4月30日 |
| 市房管局 | 1、做好物业小区净化、绿化、美化工作; 2、物业小区内做到无乱摆乱卖、乱贴乱画、乱挂衣物等现象; 3、物业小区做到无乱抛、乱丢垃圾现象,无违章饲养畜禽。 |
4月30日 |
| 市公安交警支队 | 1、维持好市区人人乐、丽日、万佳等大型商场门前及农贸市场周边交通秩序; 2、维持好市区主要道路行车、停车秩序; 3、维持好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秩序; 4、做好无牌照车辆管理工作。 |
4月30日 |
| 市公用事业局 | 1、保证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硬底化平整; 2、城市亮化、美化照明设施,路灯亮化率≥98%; 3、做好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养护工作。 |
4月30日 |
| 市国资委 市场物业管理总站 | 1、做好集贸市场卫生保洁; 2、划行归市,文明摆卖,无占道经营现象; 3、做好熟食摊档的卫生设施建设和防蝇、防尘工作; 4、做好集贸市场除“四害”工作; 5、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 |
4月30日 |
| 市园林局 | 1、市区绿化覆盖率≥38%,绿地率≥3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平方米; 2、清理西湖等处的漂浮垃圾,湖区水质达到国家三级以上标准; 3、做好市区绿化地、路边树的修剪和杂物的清理。 |
4月30日 |
| 市公安局 | 1、解决市区生活噪声扰民等问题。 | 4月30日 |
| 市自来水总公司 | 1、做好自来水厂水源地的卫生防护,并按规定做好防护标志; 2、确保自来水达到卫生标准要求; 3、保证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 |
4月30日 |
| 惠州供电局 | 1、加强电缆沟的管理; 2、逐步完成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电网下地建设。 |
4月30日 |
| 市教育局 | 1、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和控烟活动; 2、校园校容做到整洁美观、绿化、美化好; 3、管理好校内厕所卫生,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4、校园内无暴露垃圾、积尘、乱挂衣物现象。 |
4月30日 |
| 市工商局 | 1、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市区内无无证经营现象; 2、加强对市区企业主办、民办等性质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市场内管理规范、卫生达到标准要求; 3、市区内严禁香烟广告,巩固好“全国无烟草广告城市”成果; 4、管理各集贸市场落实除“四害”措施。 |
4月30日 |
| 市公路局 | 1、保障市区公路桥梁周边的卫生,桥头两侧绿化、美化好,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无暴露垃圾; 2 、保障市区公路的绿化、美化建设。 |
4月30日 |
| 市健教所 | 1、指导社区开展健康教育,卫生宣传活动; 2、在市区公共场所设立健康教育专栏,定期更新内容; 3、积极开展控烟活动,巩固“全国无烟草广告”城市成果。 |
4月30日 |
| 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 | 1、做好电讯设施的管理,清除市区内部分电讯沟、井线坑洼积水,防止蚊蝇孳生; 2、公共电话亭(包括磁卡电话)无破损、无乱贴乱画; 3、解决老城区的架空线路不规范问题。 |
4月30日 |
| 市(区)各直属单位 75200部队 惠州军分区 外地驻惠单位 |
1、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完善卫生管理制度; 2、做好办公场所和宿舍区环境绿化美化工作,做到道路平整,路面硬底化; 3、办公场所的走廊做到有专人清扫保洁,垃圾日产日清,无乱堆乱放乱画现象,无车辆乱停放现象; 4、办公场所和宿舍区周围做到排水畅通,下水道覆盖,无半明暗沟渠,水沟无淤塞,无积水,无蚊蝇孳生,无鼠迹、蟑迹等; 5、单位食堂卫生设施齐全,管理符合卫生要求。 |
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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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3
全球药物研发中心
全球研发数据与行业前沿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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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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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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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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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熵咨询 20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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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熵咨询 34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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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熵咨询 2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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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机构: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共四川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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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机构:国家医保局 2026-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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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机构:国家药品审评中心(CDE) 2026-07-24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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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贯彻〈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
2016-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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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扩大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及提高待遇的通知
201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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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2013-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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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惠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201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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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惠州市深化城乡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201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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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惠州市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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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1-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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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惠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补偿和激励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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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惠州市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细则的通知
2011-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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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惠州市开展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议案办理方案的通知
2011-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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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惠州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安排》的通知
201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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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惠州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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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惠州市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0-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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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惠州市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9-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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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检查通报制度的通知
2009-12-01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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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惠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财政局关于惠州市居民落实计划生育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奖励办法》的通知
201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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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贯彻〈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
2016-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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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惠州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的公告
201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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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改革评估问卷调查(企业部分)的通知
2016-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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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惠州大亚湾腊百味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肉制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审计结果的通告
201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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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实施《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有关医疗服务价格规定的通知
2016-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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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惠州市财政局举报重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奖励办法》意见的公告
2016-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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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惠州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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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监督理局、惠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转发关于加强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管理的通知
201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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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第一季度食品生产环节抽检结果情况的通报
2015-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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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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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配合做好2015年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建议征集工作的通知
201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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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大亚湾区建设2家平价药店的通知
201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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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帝氏医药生物有限公司有关产品复检合格的公告
201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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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惠州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
2015-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