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2011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1-04-29
粤卫函[2011]327号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广东省
现行有效
2011-04-29
广东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
关于印发广东省2011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卫函[2011]327号
2011年4月29日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1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要求,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广东省2011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2011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和2011年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在总结2010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广深化优质护理服务,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1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关于“推广优质护理服务”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全省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和“三好一满意”活动,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紧紧围绕“改革护理模式,履行护理职责,提供优质服务,提高护理水平”的工作宗旨,充分调动护士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护理工作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程、全面、优质的护理服务。
二、工作目标
按照《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继续巩固和扩大优质护理覆盖面,深化护理内涵、发展专科护理、提升专业素质,达到患者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同行满意的目标。
2011年的工作目标:
(一)全省三级医院必须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全国公立医院改革城市、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的公立医院必须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二)到2011年8月,将省级重点联系医院增加至80所;省级重点联系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60%以上的病房。31所“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80%以上的病房。
(三)到2011年12月,省级重点联系医院及“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之外的医院中,三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40%以上的病房,地(市)级二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比例不低于40%,县级二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比例不低于20%。
三、工作任务
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级各类医院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护士条例》,认真执行《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中医医院护理工作指南》、《中医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等相关文件,扎实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建立长效机制,努力提高护理质量,惠及广大患者。
(一)重点工作安排。
1.通过31所“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的示范效应,宣传、推广工作经验,促进我省的优质护理服务持续、规范开展。
2.通过国家和省级重点联系医院,加强直接联系和指导,带动辖区内护理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3.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1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要求,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将制定下发《广东省2011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评价方案》,对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厅直属医院、省级重点联系医院、“优质护理”示范医院的工作措施及成效进行考评,对各市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推广优质护理服务的政策措施及工作成效进行考评,并将考评情况予以通报。
(二)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任务。
1.明确目标,制订方案。各市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2011年的工作目标,制订本辖区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明确主要措施、工作进度和时间节点等,加大《护士条例》贯彻落实力度,对辖区内各级各类推广优质护理服务提出工作要求。
2.领导重视,务求实效。各市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落实本辖区关于推广优质护理服务的实施方案,通过建立目标责任制、加强督导检查、交流先进经验、树立先进典范等多种措施,切实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要根据《护士条例》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促使医院护士配备达到卫生部规定的标准,保证临床护士数量,保障履行护理职责。
3.对口帮扶,指导推广。各市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县级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的指导,建立省级重点联系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的工作模式,在服务人口较多、基础较好的综合改革试点医院稳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特别要推动县级医院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改革护理模式,充实临床一线护士队伍,提高护理管理水平,加强护士的专业技术能力建设,保证优质护理服务的顺利推广。
4.加强督导,严格考核。根据《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加强对辖区内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指导和考核,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将检查结果与医院评审等工作相结合。
5.掌握信息,及时通报。自2011年5月起,各市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完善并落实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辖区内医院工作情况,在工作进度和实际效果方面,实施目标化管理,定期通报工作进展。要求真务实,注重患者和社会的反映及评价,对工作不力的医院要进行通报批评。
6.做好宣传,加强培训。各市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广泛宣传优质护理服务的工作实质和取得的成效,宣传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典型。同时,要加强对医院院长、护理部主任、护士长等各层级管理者的培训,进一步推广先进的护理管理理念,提高管理水平,以改革护理模式为核心,持续推进优质护理服务。
(三)医院工作任务。
1.提高认识,制订计划。 各级各类医院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推广优质护理服务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患和谐的必然要求。医院要高度重视,将推广优质护理服务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工作计划,明确具体的组织分工、推进安排和保障措施等,加强医院内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落实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的责任,扎实开展工作。
2. 把握重点,落实任务。 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过程中,要把握工作实质,突出重点内容,注重工作实效,充分发挥护理工作在保障患者舒适、安全,促进患者康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1)优化护理工作模式。病房实施责任制分工方式,每名责任护士均负责一定数量的患者,整合基础护理、病情观察、治疗、沟通和健康指导、康复指导等护理工作,落实管床、管病人的“大包干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护士床边工作制”,逐步实现护士常态情况下在病房或病人身边工作的临床护理工作方式。配套解决流动护理工作站(车)、流动治疗车护士的配置。条件允许的医院,根据卫生部电子病历的有关规定,建立护士床边电脑工作站,为患者提供全面、全程、连续的护理服务。
(2)完善岗位管理制度。依据护士的专科知识、经验、能力设立高级责任护士和责任护士等岗位,以分配不同护理难度的病人。其中高级责任护士承担护理技术含量较高的岗位,负责分管病情较重患者及指导和管理责任护士;责任护士则承担护理技术含量较低的岗位,负责分管病情较轻的患者。医院应根据各岗位要求,建立与其职级、职位相对应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权限,切忌对护士分等。要用机制和政策引导高年资、高职称、高学历护士进入临床一线岗位,各班次老中青护士形成梯队,充分发挥高职级护士在应急和危重病护理、查房会诊、病人安全、质控、健康教育、临床带教和指导低年资护士工作等方面的经验和优势,体现能级对应。
(3) 全面落实护理职责。 责任护士要全面履行护理职责,为患者提供整体护理服务,协助医师实施诊疗计划,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及时与医师沟通,随时与患者沟通,对患者开展健康教育,康复指导,提供心理护理。临床护理服务充分体现专科特色,丰富服务内涵,保障患者安全,促进患者康复,增强人文关怀意识,倡导人性化服务。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临床护理服务要能够体现中医、民族医特色优势。
(4)保证一线护士配备。要依据各病房(病区)护理工作量和患者病情配置护士,病房(病区)每张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8个。合理调配护士人力,切实以患者为中心,满足临床护理工作需要,不依赖患者家属或家属自聘护工护理患者。临床一线护士占全院护士比例≥95%。
(5)科学调配人力,提高管理效率。调动护士积极性、创造性,实现工作效率和效果最大化。采取以临床护理工作量为基础的护士人力配置方法,依据各科室护理岗位职责、工作量、专业技术要求等要素实施弹性的护士人力配备。 以连续、均衡、层级、责任为原则,调整护士排班模式。建立二线和三线值班制度。增加高峰工作段、薄弱时间段、夜班的护士人力,增强护理服务能力,提高各班人数和技术力量均衡性,保持护理工作的连续和工作落实。
(6)简化护理文书书写。按《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医疗机构推行表格式护理文书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25号),遵循责任、安全和简化的原则,调整护理记录的内容、方式、时间和场所,规范书写,保证护理记录的即时和动态,保证护士即时观察、发现病情变化、并有效处理和记录,确保病人安全和医疗护理工作安全。
(7)公示分级护理标准。根据《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病房实际,细化分级护理标准、服务内涵和服务项目,在病房醒目位置公示并遵照落实。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与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相符。
(8)加强医院护理管理,积极探索护理管理体制和机制的改革创新。建立职责明确、权责统一、能级合理、管理到位、监管有力的护理管理组织。在各临床护理单元建立组长制,在急诊、重症监护病房、助产等高风险专科建立带班组长(护士长)制,逐步建立垂直管理及扁平化的护理管理体制,进一步积极探索建立总额包干、垂直管理、工效挂钩、自主分配的运行机制。
(9)充分调动护士积极性。医院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关心护士的生活和身心健康,积极探索岗位公开、条件公布、定员定编、自主选择的用人制度及可量化、操作性强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优先临床的激励机制,提高一线护士福利待遇,充分调动临床一线护士工作的积极性,实现不同聘用方式间护士的同工同酬,保障护士合法权益,稳定临床一线护士队伍,为护士工作营造良好的职业氛围。
(10)完善临床支持保障系统。各医院逐步建立健全支持保障系统(药物配制中心、数字化系统、物流配送中心等),并根据病人需求适时添购新型护理用具及设备,尽可能减少护士从事非护理工作,增加护士从事直接护理时数,提高病人满意度及工作效率。
(11)探索建立多层次、多专科、岗位结合、科学规范的临床护士培训制度。各医院要把护士临床培训与护士岗位培训、规范化培训、继续教育、分层级使用、核心工作制度及护士的岗位职责结合起来,与护士个人职业生涯发展和专科人才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形成长效的临床教育机制。
3.积极稳妥,形成常态。医院要把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作为提高护理质量,改善患者体验,提升医院整体水平的突破口,将公立医院改革任务与医院的长远建设相结合,根据自身实际,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强内涵建设,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总结经验,扎实稳步推进优质护理服务。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市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辖区内医院的引导、指导和督导工作,有步骤、有计划地扎实推广优质护理服务,让人民群众得实惠,让医务人员受鼓舞。各市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制定的2011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要于5月16日前分别报送省卫生厅医政处、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各三级医院制定的工作计划要于5月30日前报送省卫生厅医政处、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每月汇总、分析辖区内工作开展情况,填写《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优质护理服务工作信息表》(见附件1)并督促辖区内省级重点联系医院填写《省级优质护理服务重点联系医院工作信息表》(见附件2),信息统计截至时间为当月30日,并于次月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省卫生厅医政处优质护理服务工作信息报送专用邮箱:gdyizhengchu@126.com。
(二)多措并举,全面推进。地方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级各类医院要将责任制整体护理模式坚定不移地落实在工作中,纠正对优质护理服务的片面认识,重视护理服务内涵建设,落实工作任务,创新工作举措,注重工作实效,切忌“走过场”、做表面文章,在深度和广度方面进一步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工效挂钩的绩效考核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护士的积极性,形成持续提高护理质量和专业技术水平的长效机制。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以发现问题、总结经验,适时召开会议,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有序推进,确保成效。
省卫生厅 联系人: 王琳、张容
联系电话:020-83813425,83805506
电子邮箱:gdyizhengchu@126.com
省中医药管理局 联系人:张艺平
联系电话:020-83821411
电子邮箱:gdzyyz@126.com
附件1: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优质护理服务工作信息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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