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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对《关于加快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8-04-11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东营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8-04-11

颁发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东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财政局

正文内容

东营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对《关于加快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2018年4月11日

寇金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妇幼保健是公共卫生的一项重要内容,妇幼保健机构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妇女儿童健康提供服务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在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降低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发挥着重要作用。建市以来,在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相继建立了市、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在保护母婴身体健康,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市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妇幼保健机构的发展速度滞后,其现状还不能满足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需求。特别是“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妇幼保健机构的任务更加繁重。目前市、县两级的妇幼保健机构,无论是基础设施,还是服务能力,与其承担的任务要求都有较大的差距。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国家、省关于推动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健康发展的要求,将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纳入议事日程,具体采取以下措施:

  一、高度重视。国家发改委、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市政府分别印发了《关于印发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社会[2016]2439号)、《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5]54号)和《关于东营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的通知》(东政发[2017]16号),要求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到2020年,市、县两级政府办妇幼保健机构均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2018年,市委市政府将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纳入了对县区的综合考核任务。

  二、做好规划。近期,市政府将新建市妇幼保健院(加挂市妇女儿童医院牌子),规划设计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设置床位350张,预计2018年完成立项、设计等前期工作,2019年开工建设,2021年投入使用。同时,要求各县区以县区医院搬迁、油地资源整合为契机,积极推进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标准化建设。

  三、加强督查。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职能分工,完善推进措施,提高工作实效。建立完善市、县考评机制和定期通报、协商制度,制定相应的考评办法。市、县两级要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工作进度逐级报告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开展绩效评价,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最后,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恳切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卫生计生工作,我们会继续将工作的进展情况向您汇报,以便及时得到您的指导。

  联系人:东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系电话:833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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