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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业药师注册实行网上申请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8-02-20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河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8-02-20

颁发部门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关于执业药师注册实行网上申请的通知

2008年2月20日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精神,2008年开始实施执业药师注册网络化管理。河南省现已启用执业药师注册网络信息系统,申请注册人员须登录到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https//fbyaf94e46a73a9f48c6919df364c801e0c7h690ffk0fb50q6u9w.fizh.ncu.cwkeji.cn:8080),先进行网络申报(输入注册信息、在表中导入数码照片),申报后打印出注册申请表并附上相关材料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楼行政事项受理厅递交材料,现场材料审查和核实,办理相关手续。咨询电话:0371-63280278,63280302

  网络注册注意事项

  1.执业药师录入信息时,务必保证准确无误。特别是①“执业范围”(生产、批发、零售、使用)项,只能选其中一项,如果是在药厂工作的选“生产”,如果是在医院工作的选“使用”。②“执业类别”(中药学、药学、药学与中药学)项,只能选其中一项,其中“药学与中药学”是指考取2个执业药师资格证的人员。③资格证书号应填证书上的资格证书编号(7位数)。④单位名称必须填写全称,与单位公章完全一致。⑤录入信息后,须将个人数码照片(1寸免冠)导入粘贴到表上。

  2.个人网上申报后,务必于15日内到省局三楼行政事项大厅报送打印的表格和相关材料。超过15日未到省局申报的,网络系统将个人的录入信息自动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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