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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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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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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障碍-抑郁发作
时间干涉电刺激(TI)治疗抑郁障碍的疗效及安全性研究:一项随机对照实验
时间干涉电刺激(TI)治疗抑郁障碍的疗效及安全性研究:一项随机对照实验
本研究评估TI刺激改善抑郁障碍患者抑郁症状的有效性与安全性。通过量表评估、认知功能等测评进行抑郁发作治疗效果评估,为TI技术提供治疗依据。
随机平行对照
其它
由一名不参与本实验的统计人员,使用SAS 9.4软件中的PROC PLAN步骤生成的包含随机分组序列的随机数字表(随机区组法)。以1:1的比例将符合条件的受试者随机分配至TI治疗组和假刺激组。
双盲
人才引进科研启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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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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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2027-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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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龄为18至65周岁(含),性别不限; 2.由研究医生依据《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五版)》(DSM-5)诊断为抑郁障碍-抑郁发作的患者,首发或复发不限; 3.17项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17)评分大于等于17分; 4.未服用过药物或正在接受稳定的抗抑郁治疗方案,且在参与研究前至少4周内至试验期间治疗方案不变; 5.右利手,具备一定听说读写及理解能力,可以完成研究量表; 6.根据研究医生的判断,受试者理解本研究目的和程序,能够遵守研究方案要求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1.年龄为18至65周岁(含),性别不限;2.由研究医生依据《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五版)》(DSM-5)诊断为抑郁障碍-抑郁发作的患者,首发或复发不限;3.17项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17)评分大于等于17分;4.未服用过药物或正在接受稳定的抗抑郁治疗方案,且在参与研究前至少4周内至试验期间治疗方案不变;5.右利手,具备一定听说读写及理解能力,可以完成研究量表;6.根据研究医生的判断,受试者理解本研究目的和程序,能够遵守研究方案要求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请登录查看1.伴有其他严重精神障碍(如精神分裂症、双相障碍)、严重的神经系统疾病(如脑外伤,神外手术后)等; 2.癫痫或惊厥类疾病发作史或家族史; 3.头颅/心脏/体内植入金属器械或电子设备者; 4.近期(30 天内)接受电休克、经颅磁刺激或其他物理治疗; 5.HAMD-17量表自杀项评分大于等于3分者; 6.正在参与其他干预性临床试验者; 7.目前处于妊娠、哺乳期或者参加试验期间有生育计划者; 8.研究者认为不适合本研究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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