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报告内容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年10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秀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淑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1,642,769,494.89 20,340,503,252.70 6.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0,007,702,322.85 18,639,145,493.59 7.34%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同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761,604,036.61 19.37% 1,987,236,637.44 7.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58,350,663.01 3.37% 1,369,582,440.10 6.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424,215,719.94 0.45% 1,277,289,341.76 2.09%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144,160,846.59 -28.1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942 2.36% 1.1779 5.8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942 2.36% 1.1779 5.8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7% -0.16% 7.09% -0.22%
注:因2017年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派发了股票股利,上年同期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
—益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
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按调整后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重新进行了
计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644,053.0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4,299,776.62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75,272,818.45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659,340.29
减:所得税影响额 22,099,966.5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164,243.02
合计 92,293,098.3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
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
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86,993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0
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6.66% 309,940,049 64,791,409 质押 142,180,000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境内非国有法人 5.00% 58,138,569
-普通保险产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70% 43,011,100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2.21% 25,752,666
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98% 23,070,273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赢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4% 17,853,217
1号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50% 17,459,52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9% 16,118,647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利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6% 14,613,641
两全保险产品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5% 12,225,975
-个人分红-018L-FH002深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45,148,640 人民币普通股 245,148,640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58,138,569 人民币普通股 58,138,569
-普通保险产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3,011,100 人民币普通股 43,011,100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5,752,666 人民币普通股 25,752,666
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070,273 人民币普通股 23,070,273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赢 17,853,217 人民币普通股 17,853,217
1号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7,459,520 人民币普通股 17,459,52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6,118,647 人民币普通股 16,118,647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利 14,613,641 人民币普通股 14,613,641
两全保险产品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12,225,975 人民币普通股 12,225,975
-个人分红-018L-FH002深
报告期内,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和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限公司-吉利两全保险产品同属于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知以上其他股东之
明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以上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公司股东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
务情况说明(如有) 持有43,011,100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下降44.31%,主要系期末
持有的短期股票投资较年初减少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长65.07%,主要系本期增加应收销售药品货款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长216.27%,主要系本期增加预付购买原材料款所致;
4)应收利息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下降98.04%,主要系本期部分定期存款利息到期收回所致;
5)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下降77.69%,主要系本期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退回申购保
证金所致;
6)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下降43.25%,主要系本期子公司部分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
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长112.07%,主要系子公司本期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8)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下降92.58%,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敖东国际(香港)实业有限公司偿
还短期借款所致;
9)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下降72.62%,主要系本期支付上年计提的职工薪酬所致;
10)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长54.09%,主要系期末应交的增值税较年初增加所致;
11)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长34.67%,主要系期末应付的业务往来款较年初增加所致;
12)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长46.00%,主要系本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所致;
13)股本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长30.00%,主要系本期根据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6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以894,438,4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含税)所致;
14)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长54.32%,主要系本期参股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
综合收益增加,本公司按权益法调增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52.25%,主要系本期根据财会[2016]22号文件将房产税、土地使
用税等相关税费调整到“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所致;
2)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160.08%,主要系本期短期借款利息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50.13%,主要系本期公司所持有的股票、基金等交易性金
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影响所致;
4)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64.73%,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吉林敖东世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转让
部分房屋及土地使用权所致;
5)少数股东损益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382.22%,主要系本期非全资子公司亏损所致;
6)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202.70%,主要系本期参股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增加,本公司按权益法调增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55.96%,主要系本期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
期增加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78.06%,主要系本年偿还短期借款所支付的现
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7年9月15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告编号:2017-036,2017-04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1,300.00万元(含),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升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吉林敖东世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含直接口服饮片)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吉林敖东延吉药业科技园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该事项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2017年10月20日,公司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49),公司于2017年10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72053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吉林敖东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2017年08月26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开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及巨潮资讯网
2017年09月16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 履行
限 情况
①关于股权分置改革后金诚公司所持股份的减持
承诺金诚公司目前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
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
转让;在上述禁售期满后,如果减持,每年通过证
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其目前所持有股份的数量不超
过吉林敖东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不低于7.5元。
②关于股权方案实施后公司增持股份的计划为了
保证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期、稳健的 自股权
发展,稳定市场预期,减少股权分置对二级市场的 分置改
扩容压力,积极稳妥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在吉林敖 革实施
敦化市金诚股权分置改东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12个月之内,金诚公2005年07日2005 严格
股改承诺 实业有限责革承诺 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增持吉林敖东股份,增持比例月15日年8月3履行
任公司 不低于吉林敖东公司总股本的5%,改革方案实施 日起至 承诺
后36个月内,持股比例达到吉林敖东总股本的 2020年
25%。金诚公司于2006年11月3日已履行完成全 8月4日
部增持计划。针对上述增持计划,金诚公司做如下
承诺:ⅰ.金诚公司增持的吉林敖东股份,在增持
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36个月内不上
市交易或转让。ⅱ.在增持计划完成36个月后,如
果金诚公司减持吉林敖东股份,则每年通过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股份的数量(包括原持有部
分和增持部分),不超过吉林敖东总股本的2%,减
持价格不低于7.5元,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
作承诺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
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公司股改承诺每年解除限售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公司大股东限售股份需至2020年8月4日
当详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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